發新話題
打印

窺浴變家庭官司 疑警擴大

窺浴變家庭官司 疑警擴大

桃園縣吳姓男子疑偷窺媳婦洗澡,因走路姿勢微跛,被媳婦認出,引爆兒子和父母衝突,警方疑捏造母親告兒子,將「被害人」移送法辦,吳母對檢察官說「我沒告」,檢方質疑警方未排紛解難,為了績效讓家庭糾紛變成家庭官司。

楊梅警分局指出,當初是吳姓男子的大兒子報警,吳的妻子目睹整個過程,處理並無不當。

桃園地檢署調查,吳姓男子去年9月間疑從門縫偷看媳婦洗澡,因碰撞到門板發出聲響,被媳婦發現大喊「是誰」,他快速離去,媳婦穿衣後開門查看,看到走路姿勢微跛的公公背影,認為是公公偷窺,向丈夫訴苦。

吳的小兒子找媽媽,要求「轉告爸爸不要這麼下流」,吳母表示不敢講,母子發生爭吵,吳父聽到吵架聲出門查看,加入爭吵,兒子質問父親「為何這麼做」,吳父說沒有偷看媳婦洗澡,別冤枉他,兒子表示「妻子形容的背影就是你」,父子倆愈吵愈大聲,兒子氣到拍桌、拿菜刀砍桌角,大兒子擔心衝突擴大,報警處理。

警方事後以吳的兒子曾口出「要趕你們離家」等,依恐嚇罪移送法辦,列載的告訴人是吳的母親。

檢察官偵辦時,吳的兒子表示,當時沒說這些話,只是一時氣憤,對父親頂撞,沒恐嚇父母,他是半個被害人,卻成為被告,很離譜。

吳母作證說「我沒報警,也沒控告兒子,更沒向警察說兒子要砍父親」,是警察「自己寫的」,檢察官質疑警方為了案件績效,硬把吳的兒子移送,原本該排紛解難的,卻把家庭糾紛硬拗成家庭官司,以罪證不足,對吳的兒子不起訴。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