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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學姐拉學妹賣淫 校方:已處置

國中學姐拉學妹賣淫 校方:已處置

高雄市教育局今天表示,報載國中女生學姐拉學妹集體賣淫案,是去年8月警方查獲的案件,校方已進行輔導防範,兩名涉案女生也已分別安置教養院及責付家長保護管束。

教育局晚間發布新聞稿說,本案是原高雄縣某高中國中部學生因涉性交易案件,去年8月間被警方查獲,該校女學生A由學姐B引介,與自稱醫師、藥商的男子進行性交易。

女學生A於去年10月經法院裁定安置於某教養院,女學生B則於今年1月由法院裁定責付家長保護管束。

本案去年經媒體報導喧騰一時,當時教育局及校方都於第一時間積極介入輔導,對相關學生施予包括團體諮商及個別諮商等後續追蹤及輔導。

教育局當時並將本案作成案例舉辦宣導講座,針對各校輔導老師,由學諮中心辦理講座,並與社會局社工室一起合作,為學生舉辦8場衛教法律宣導講座。

教育局表示,高市學諮中心會持續針對本案相關學生提供個別諮商與團體諮商服務,正被安置於教養院的學生回歸學校後,學諮中心也將請學校先行輔導與評估,若有個別諮商或團體諮商需求者,將轉介學諮中心,由學諮中心接手提供心理諮商服務。

此外,教育局並結合檢警單位,將藥物濫用學生的吸食場所及藥物來源等相關資訊,委請檢警向上追查源頭,加強查緝學生吸食毒品偏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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