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GDP 2萬美元 遲到11年
行政院主計處本周將舉行國民所得評審會議,將修正1月底公布的初測數據,預估變動不大,去年經濟成長率將逾10%,今年則可再成長5%以上,使2011年的平均每人國內生產毛額(GDP)衝上2萬美元。從1992年台灣人均GDP超越1萬美元迄今,第二個1萬美元用了19年,實在不算快;距離政府第一次喊出的2000年目標,更足足遲了11年才達成。
GDP或國民生產毛額(GNP)是衡量經濟活動最廣泛的指標,可以說是一切經濟活動最後的結果,兩者之別主要是區分經濟活動是在國內或國外進行,及由本國人或外國人生產的;即GDP是指一國境內各種經濟活動的總成果,內含外國人在境內的收入(例如外勞),而GNP則是加計本國人在境外的收入(例如台商),但扣除外國人的境內收入;兩者分別除以人口數,即得平均每人GDP或GNP,通常用於評估、比較一國國民分享到的經濟成長果實,以及生活水準的變化。近年因經濟活動日趨複雜,考量時差、歸類及常住人口的多變,各國經濟成長率多改以GDP為統計基準,並以人均GDP做比較,有時也會加計物價、匯率因素後以購買力平價指數(PPP)評比。
依主計處自1951年來的國民所得統計,台灣60年前的人均GDP為158美元,於1976年首度跨越1,000美元大關;1986年起政府推行經濟自由化、解嚴、開放大陸探親之後,更是每年跳過一個千元關,直到1992年衝過1萬美元;1996年時,競選首任民選總統的李前總統喊出2000年達到2萬美元的目標,但接連的亞洲金融危機、企業財務危機、產業外移等巨變,讓台灣的第二個1萬美元走得異常艱辛,直到今年才有可能達標;相較香港、新加坡只用五年、南韓12年,這個遲來的2萬美元是台灣經濟發展停滯的鐵證,政府應視為警惕而非自喜。
再與國際比較,由於2010年統計尚不完整,以世界銀行編製的2009年資料來看,2萬美元屬於中所得水準。以全球近140個國家正式公布的結果比較,人均GDP在3萬美元以上的高所得國家占了二成,最高的是盧森堡,逾10萬美元,前十高國家都在4.5萬美元以上;1萬美元以下的低所得國家則將近百個,其中有30國低於1000美元,中國大陸是3744美元;至於亞洲四小龍,以新加坡最高,約3.6萬美元,香港次之,台韓在伯仲之間,約1.7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