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漢「韓青天」
古代地方上沒有專門司法官,地方長官的主要政務之一就是審案子。因此傳統戲劇演清官,少不了開堂審案:大堂之上,手持殺威棒的衙役站立兩旁,一臉鐵青,殺氣騰騰;青天大老爺案頭高坐,蟒袍玉帶,威嚴赫赫;原告被告則跪在下面,委委瑣瑣,哆哆嗦嗦。清官如果出行,也是八抬大轎,王朝、馬漢、張龍、趙虎之流前呼後擁,威風八面,而且免不了有人攔駕告狀,青天大老爺走一路斷(案)一路。
進入民國之後,中國的政治舞台上,大小角色,軍漢居多。這些軍漢們,多是不通文墨的粗人,佔了某個地方,除了時不時地火並開戰,平日政務最喜歡做的事情,居然是坐堂審案。有的人甚至搶來戲班裡的戲裝,把自己扮成清官的模樣,蟒袍而皂靴地前去斷案。
韓復矩的名聲不好,因為抗戰時不戰而棄山東,而且還被藝人們編了段子說他不學無術。可是當年韓做山東王的時候,卻有「韓青天」的名頭。是真青天還是假青天不說,此公喜歡升堂斷案可是不假。韓復矩主政山東前後將近七年,別的事情都可以不做,但只要他有功夫,山東的獄案他必定要親自審理的,有時候還要巡行地方,一個縣一個縣地一路審過去。
韓復矩審案跟戲裡的包公、狄公之類的人物差不多,只是王朝、馬漢換了衛兵馬弁,衙役改了手持大刀的執法隊。被審的嫌疑人,一個一個地過堂,審問,上刑,打板子或者軍棍。韓復矩審案,法律是根本沾不上的,全憑他自己的判斷。雖說比《水滸》上李逵斷案好一點,但基本上也屬於任性胡來。明白的時候,還有點常識;糊塗的時候,常識都沒有了。如果趕上心情不好,就該著下面跪著的人晦氣,無論情由,不死也是重刑。
有一陣兒,韓復矩特別相信自己的相術,審訊「人犯」的時候,一句話不說,只盯著人看,看著看著,右手一揮,執法隊就把這人拉出去槍斃;左手一揮,這人就無罪釋放。當然,這種審案方式有時也會弄出一些戲劇性的效果來。比如,有次把前來送公文的人也當成「人犯」,一揮手給斃掉了,這是悲劇。有的時候抓來共產黨人,如果審訊過程中,這人骨頭特硬,堅貞不屈,任你怎麼大刑伺候,死活就是不招,韓復矩欽佩這人骨頭硬,是條漢子,結果很可能是無罪釋放;相反地如果一上刑就熬不住招了,韓會特別鄙夷,往往將之拉出去斃了。這種情況是喜劇。凡出現這種情況,都是國民黨的特務機關最頭痛的時候。
明白的人都說,古代所謂的清官,其實都是酷吏,所以司馬遷在《史記》裡,只列「酷吏傳」,不設「清官」一項。不過,對於老百姓來說,由於酷吏殺的大多為官人,不管是否濫殺,大家還是喜歡,而且在不斷的喜歡中,炮製出更加合乎自己需要的清官形象來,借這種虛幻的形象,一舒小民壓抑的心境。做了軍閥、統治一方的軍漢們,其實個個都是戲裡清官的追星族,不管他們實際的統治如何亂七八糟、橫暴專制,但有意無意都喜歡模仿清官,既模仿清官斷案時的威風,也傚法清官斷案時的專斷。也許,在他們心目中,他們這樣做,就是在為民做主,主持公道,也沒準潛意識裡就是想做個清官,但是這種司法過程(如果還算是司法的話)的實際運作給社會帶來的,往往是真正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