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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婚婦找友喝酒消愁 醉倒遭性侵

失婚婦找友喝酒消愁 醉倒遭性侵

宜蘭縣一名婦人與先生離婚後情緒不佳,找來幾名友人飲酒消愁,喝到不省人事昏睡床上,其中一名余姓友人也喝多了,在其他人離去後,強行性侵婦人,宜蘭地方法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將32歲的余姓男子判刑3年4個月。

這名39歲的婦人去年8月21日與先生離婚,當晚找了余姓男子在內的幾名友人到羅東鎮住處聊天,並商量搬家事宜。

她和友人從當晚8時一直喝到隔天清晨5時,友人陸續離開,婦人將余姓男子留下來陪她喝酒,一直喝到酩酊大醉,昏睡在床上。余姓男子見狀,趁機性侵兩次得逞。

受害婦人表示,當時她喝得很醉,對事發經過一點印象也沒有,但起床後發現余姓男子跪在地上一直哭,要她原諒;余姓男子否認性侵,表示當時婦人意識清醒,並沒有強迫對方。

法官認為,余姓男子酒後趁人之危,事後還否認犯行,讓女方得一再到法院接受交互詰問,甚至還傷心的當庭哭泣,身心都受到傷害。雖兩方已和解,仍判刑3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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