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拋妻棄子 仍有扶養費

拋妻棄子 仍有扶養費

詹姓男子中風半身癱瘓,私生女向法院聲請要求詹男2名親生兒子也要付扶養費,但2子拒絕,表示父親拋妻棄子沒盡責任,台中地院仍判2名兒子各需給父親每月4000元扶養費,主要是詹男在長子7歲、次子5歲時離家,成長過程仍有少部分貢獻。

法官查出,詹男目前名下有6輛老車,沒有財產,的確無法維持生活,兒子無正當理由不盡扶養義務,2名兒子不能不付扶養費,但可酌減。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