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交的辭呈被准了! 偽造文書告不成
桃園市何姓男子去年8月剛當新手爸爸,向公司請了6個月育嬰假,請假期間,放在公司抽屜的離職申請書被邱姓主管自行拿取並批准,連政府補助的育嬰津貼都沒了,憤而對邱提告偽造文書、詐欺等罪,但檢方認為,公司有簡訊通知他回公司說明,處理方式有理,不予起訴。
對此,何男庭訊時表示,原本有離職打算,申請書也是自己填的,但跟家人討論後,決定留職停薪請育嬰假,所以就把申請書放在抽屜,未遞交出去。他還稱,邱姓主管將申請書拿到行政院勞保局,謊稱他已離職,使勞保局人員陷於錯誤,未給付育嬰留職停薪的津貼。
桃園地檢署偵訊時,邱姓主管喊冤,他說何男請假不到一個月就在臉書上留言要離開公司,還與其他離職員工在外接業務;打電話、傳簡訊都不回應,是其他人代理職位時,在抽屜發現離職申請書,才認定他有離職之意,而取消育嬰津貼是按勞基法處理,並無不法。
檢察官調查,邱姓主管去年9月2日就曾傳簡訊請何到公司說明情況,也告知不來的後果可能很嚴重,並強調「務必慎重處理這個問題」,但仍然未獲回應;公司10日才以存證信函通知解除勞動契約,而何也有收到通知,但因要第三公證人在場才有保障,所以當時未到。
檢察官認為離職申請書確實是何男製作,並無偽造,而邱姓主管根據臉書內容和不予回應情況,判斷何男有離職之意也無違反常理,而詐欺罪嫌也因無不當得利,全給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