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的是幸福,還是比別人幸福?
這個世界變化快,好像每天都在飛速地朝前跑去。為何有些人自己雖然也過得衣食無憂,為什麼看了大家曬的朋友圈,就幸福不起來呢?
幸
福是比出來的?
姍姍在國內頂尖的會計事務所上班,老公是國企職員,生活算不上大富大貴,卻也沒什麼壓力。一有空就刷朋友圈的姍姍看李麗買了個榨汁機,想想好像也很有用,於是花2000多買了台一樣的,用了幾次就束之高閣。聖誕節,老公建議回家吃,外面人多,她同意了,可看到朋友圈裏A吃了燭光晚餐,C收到鑽石項鏈,她忽然對老公升起了一股無名火,一晚上說話都陰陽怪氣。
這些年,姍姍工作兢兢業業,收入也一路看漲,明明什麼都不缺,可她卻總覺得生活裏“缺點什麼”。
歸根到底,姍姍認為的是“我的幸福,就是要比別人幸福”,正是這個“比”字,泄露了她的內心:表面上看是想在別人上面,其實是自覺落在別人下面。但問題是你用什麼跟人比幸福?
在非洲,每個清晨,瞪羚睜開眼後要麼拼命跑,要麼被獅子吃掉。不過瞪羚是群居類動物,它們族群裏每只羚羊並不是要跑得快過獅子,而是只須做到快過族群裏跑得最慢的那只就好。我們相互攀比的稟性絕大多數是源於這種意識。
有人說,比較是人的天性,在比較中看到自己的不足,才有追求的目標和動力啊。不過,追求如果永遠無止境,那麼現實中的幸福感就會很差。那些認為“飯總是別人碗裏的香”的人,不過是對自己擁有的東西不肯定,只有把自己所擁有的放在群體裏比較才能證實它的確存在。
其實,最好的辦法是多做縱向比較而非橫向比較——跟過去的自己比,不要跟周圍的人比,這樣更容易獲得幸福感,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知足常樂”的意境。
幸
福是造出來的?
現代商業社會,總是為我們製造著一個又一個與幸福有關的“夢境”。香港文化界著名人士林奕華講過一個故事。
他在香港大學給學生上通識課,播放了兩則韓國房地產廣告:一則畫面裏是間奢華的大房子,女主人穿著晚禮服優雅地彈鋼琴,喝咖啡,她站在窗前極目遠眺,窗外星光燦爛。另一則是一個女人跟著朋友參觀新家,邊看邊掏出相機,把見到的豪華衝浪按摩浴缸,大得嚇死人的衣帽間、全套聲控家電統統偷拍下來,臉上還不時流露出明顯的羨慕嫉妒恨。
他問同學們,這樣的生活真的就意味著“幸福”了?
商業社會為我們打造出無數“你值得擁有”的美麗神話,這句話包含了一個態度:我是一個盤子,我這麼精致,珍貴,放進來的東西當然得是好的,不然豈不糟蹋了我這個盤子?當你把自己當成盤子,你就已經把自己放在被動的位置,為什麼非得把自己當成盤子去承載那麼多東西?為什麼我們就不能成為水、光甚至是火?
當產品貼上“幸福”的標簽,大家就覺得“那是我的!是我要的!”,有“幸福”這層包裝紙讓你只看到外表,忘了“幸福”的概念是誰幫你種下的。被物質迷惑了的不僅是雙眼,更是能夠感知幸福的內心。
幸
福是可以看見的?
林奕華曾經做過一個實驗。他讓一個女生綁上眼睛,然後找個男生跟她交流,談話過程非常愉快,女生也很開心。等聊完後女生把蒙在眼睛上的布打開,她眼睛裏明顯流露出失望——因為那個男生長得實在不怎麼樣。
蒙眼聊天時,女生在心裏虛構了這個男生的樣子,結果卻不如所願。為什麼我們會對別人失望?因為在自己心裏對“幸福”勾畫了藍圖,而眼睛看到的卻是另外一番景象,那自然會使幸福感降低。
眼睛往往帶給我們很多痛苦,甚至讓我們把看到的表象和內心真正的追求直接劃上等號,情感和幸福最難跨過的第一個山坡,就是眼睛。你最好在眼睛看一層以後,再用腦子看一層,然後再用心看一層,起碼看三遍,才能知道你現在在追求的,是不是心裏真正渴望的。
幸福好像很玄妙,它既看不到也摸不著,無法用物質來替代,和別人比不來,也無法被別人拿走。但幸福也很簡單,就隱藏在生活的角角落落、時時刻刻。只有沉下心來,撥開眼前的迷霧,幸福才會像陽光一樣溫暖乍現。
你要的幸福是比出來的、造出來的、可看見的?還是隱隱約約藏在心底,讓你感受著踏實的、滿足的?你要的幸福,到底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