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國為何拒絕商鞅變法
商鞅變法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一次變法,商鞅變法的結果是秦國因此而強大,從此之後雄踞天下,征服六國,最終完成統一大業,改變了中國歷史。對於商鞅以及商鞅變法,歷史上一向有所褒貶。可是到了現代,商鞅變法完全成了正面的形象,商鞅也成為法家最偉大的代表人物。可是,人們想過沒有:為什麼商鞅變法這麼成功的變法,六國卻不肯跟進呢?為什麼六國寧可被秦滅亡,也不採用秦的制度呢?
商鞅是衛國人,出身高貴,是衛國國君的孫子,因此原名公孫鞅或者衛鞅。不過,由於衛國地盤狹小,富二代太多,所以公孫鞅這個富三代混得跟個普通白領一樣,完全看不到前途。因此,公孫鞅跑到了當時最強大的國家魏國,在那裏一邊跟著名法家李克等人學習,一邊尋找機會。後來,魏國宰相公叔痤看好他的才幹,向魏王舉薦他替代自己,卻被拒絕。這時,恰好秦孝公向天下求才,公孫鞅於是前往秦國。公孫鞅見到秦孝公之後,向他講強國之道以及向六國的復仇之道,秦孝公大感興趣。之後,在秦孝公的全力支援之下,商鞅開始變法。
商鞅變法之後,秦國迅速強大,軍力超過其他所有國家。從此,秦國開始向東方擴張,開始了兼併六國的進程。由於變法有功,秦孝公將公孫鞅封在商地,稱為商君,這就是商鞅這個名字的由來。秦孝公去世秦惠王即位後,商鞅被迫出逃,卻不被六國接納,無奈回到秦國,被秦惠王所殺。
商鞅變法其實分為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拿來主義,另一個部分是自己創造。拿來主義的部分主要是拿來李克在魏國的變法以及吳起在楚國的變法。前者的核心是輕罪重罰,後者的核心是廢除世卿和軍功制。自己發明的部分才是商鞅變法中最關鍵的部分。這些內容主要是:改革戶籍制度,實行什伍連坐法、獎勵耕織重農抑商、統一度量衡、燔詩書而明法令,禁遊宦之民等。後面的這一部分中,在手段上是恐怖主義(連坐)和愚民政策(焚書、限製出行),在結果上是中央高度集權,百姓失去思維能力,徹底淪為愚昧農民和冷血戰士。商鞅變法之後,秦國百姓已經失去了社會生活,百姓們都被控制在土地上,盲從地被徵調去打仗,靠殺人立功博取更好的生活。
按理說商鞅變法在秦國獲得如此大的成功,秦國的軍力一下子超過了六國,六國豈不是應該學習先進經驗?可惜的是,六國沒有一個國家跟隨商鞅變法,為什麼?因為六國的文化不允許商鞅變法的發生。商鞅變法中有積極的部分,譬如廢除世襲制度。問題是,六國在這方面早已經作出了改革。商鞅變法中的核心部分,則恰是六國價值觀決不認同的部分。商鞅變法的法理原則實際上是後來荀子所提出的「人性本惡」。可六國是周禮社會的延續,認為人是有尊嚴的,人是需要尊重的,人是有權利的。因此,商鞅變法對於六國來說是寧可死也不願意接受的。因此,不是六國不懂得學習,而是六國的價值觀使得六國無法接受商鞅在秦國實行的那一套。
事實上,就是商鞅本人也很清楚他在秦國所實行的那一套在六國是不可能施行的。甚至,商鞅本人在內心也並不願意實行自己的那一套,他更願意用「王道」和「霸道」去改變秦國,遺憾的是秦孝公都不感興趣。為了自己的前途,商鞅最終推出了恐怖主義和愚民政策的變法。商鞅變法使得秦國軍力強大無比,因為他們的戰士都是沒有頭腦的機械。但是,一個強大無比的秦國在文化上和人才上卻是沙漠一片。整個戰國時期,秦國在文化方面沒有任何貢獻。在人才方面,秦國所選用的全部都是六國的人才。從商鞅開始,到名將白起,名相呂不韋、李斯,滅六國的王翦蒙恬,甚至到害秦朝滅亡的太監趙高,都是六國來的人才。
儘管秦的統治被稱為暴政,可是此後的歷朝歷代卻在繼承和發展這些暴政。愚民政策被繼承和發展了,秦國採取的是焚書坑儒,漢朝以後則是廢黜百家。限制旅行也被繼承和發展,從秦開始的旅行住宿「介紹信」制度,一直被延續到了上個世紀末期。連坐被繼承和發展了,從誅三族到誅九族,從漢朝的酷吏到明朝的東廠錦衣衛到清朝的文字獄,越來越嚴酷。從秦朝開始,中國人再也沒有尊嚴可言,也就再也沒有貴族可言。可以這樣說,中國人如今的素質水準,從根本上就是商鞅變法所造成的。
戰國初期,秦國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製產生和賦稅改革,都晚於其餘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齊、楚、燕、趙、魏、韓六個大國。為了增強秦國實力,在諸侯國的爭霸中處於有利地位和不被別國吞併,秦孝公即位以後,決心圖強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並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衡和建立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為左庶長。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間,他先後兩次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為主要內容的變法。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富強的封建國家。
人口思想在商鞅思想中佔有重要地位,他認為人口眾多是贏得兼併戰爭勝利、統一天下的重要前提。人口太少,出兵攻伐敵人,就沒有多餘的人力耕種土地,取得給養;如果把人力用於耕種,敵人也會得到休息,不能兩全其美。所以,要想富國強兵,徹底制限敵人,首先就應根本改變秦國「人不稱土」的局面,大力增加人口。根據當時秦國的國內外形勢,他認為增加人口最好是用經濟辦法,採取「徠民」政策。這樣既可在短期內大量招徠其他諸侯國的移民,增加本國人口,又可使敵人兵源枯竭,迫使敵人完全臣服。反之,採用人口自然增殖,不僅費時久,收效慢,也削弱不了敵人。在人少地多、生產工具和軍事裝備都很落後的戰國時期,商鞅主張用徠民辦法增加人口,雖然有益於秦國的社會生產發展和富國強兵,但是一種損人利己的政策。
商鞅發展了墨翟關於人口與土地必須保持平衡的觀點,第一個提出了「制土分民之律」。他認為容納五萬的生產人口,需要有方圓一百里的土地,其中良田佔40%,壞田佔20%,城鎮、道路佔10%,湖泊、河流、山地佔30%。上述比例不論是否符合當時實際,但在兩千多年前他就提出來了,是十分可貴的。此外,他還指出人多地少時,應大力開墾土地,不然會出現民眾而不用者,與無民同的情況;人少地多時,應大力增加人口,不然會出現地大而不墾者,與無地同的情況。
為了推行「農戰」政策,商鞅還很重視增加農業人口,第一個提出了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的比例最好是百比一,最多不超過十比一的主張。「百人農,一人居者(指非農業人口),王;十人農,一人居者,強;半農、半居者,危。」他認為商人和官吏雖然在社會生活中各有其特殊作用,但他們尤其是那些以技藝為業、遊說好辯為業、學詩書為業的人,都是一些不事生產的遊食之人,這部分人多了,會影響農業生產的發展,「食口眾者,敗農者也」,造成國家的貧困危弱,「農者寡,而遊食者眾,故其國貧危」。為了增加農業人口,他除了主張採取「徠民」政策,大量招徠其他諸侯國的農民外,還主張用賜與官爵、免除徭役、加重工商業和非農業人口的徵課、實行糧食高價政策、限制僱工和不准開設旅店等來擴大農業人口。商鞅把一切非農業人口都看成不事生產的遊食之民,是錯誤的。他增加農業人口的辦法,有的也是極端的。但遠在農業佔有舉足輕重地位的戰國時期,主張農業人口必須佔總人口的90%以上,是符合實際的。同時,像他這樣不惜採取一切措施來增加農業人口,在我國歷史上也是罕見的。
商鞅還反對提高人們的知識文化,主張人民愚昧無知。他認為人們「務學詩書」,有了知識和文化,不但可以在其他諸侯國勢力的支持下,上可以得顯,下可以求官爵,不再為了名與利去努力從事農戰,還會高言偽議,擾惑民心,使人民與君王離心離德。故曰:農戰之民千人,而有詩書辯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於農戰矣。所以,要想富國強兵,贏得兼併戰爭的勝利,就必須使民不好學問。商鞅這一思想,不論是否有利於當時秦國的富國強兵和農戰政策的推行,都充分暴露了他的剝削階級的本質,有害於廣大人民文化知識水平的提高。
為了加強戶口管理,嚴密控制人口,商鞅還很重視人口統計。他除了主張建立五家為伍,十家為什的「連坐」法戶籍制度外,還第一次提出了在全國範圍內建立周密的、經常的人口統計。他認為詳細瞭解人口的出生、死亡情況,即「舉(凡)民眾口數,生者著(登記),死者削」,正確掌握人口總數和男、女、老、少及商人、遊食等各類人數,是關係富國強兵、鞏固地主階級政權的大事。如果不知道「竟(境)內倉、口之數,壯男、壯女之數,老、弱之數,官、士之數,以言說取食者(指遊說的人)之數,利民(指商人和手工業者)之數」,即便「地雖利,民雖眾」,也會國愈弱至削。
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一次較為徹底的封建化變法改革運動,順應了封建歷史發展的潮流,推動奴隸制社會向封建制社會轉型,符合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大大推動了社會進步和歷史的發展。通過改革,秦國廢除了舊的製度,創立了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動了秦國社會的進步,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同時,壯大了國力,實現了富國強兵。為以後秦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對中國歷史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