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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酷愛做買賣的漢靈帝劉宏

一位酷愛做買賣的漢靈帝劉宏

  漢靈帝既然把朝政交給了堪比爹媽的宦官十常侍,他自己就不再為這些事情煩心。但他此時還是一個少年,正是貪玩愛動的時候,也不會在後宮裡天天睡覺,總要給自己找一些消遣的方式。說起來這位皇帝還很有經濟頭腦,他最喜歡的事情,就是做買賣。
  皇帝對做買賣感興趣,也與他的出身有關。他本是一個小小亭侯的兒子,屬於落魄的皇族,要不是運氣太好做了皇帝,也就相當於民間一個小地主。不過他雖然做了皇帝,卻不忘本,依然保持著鄉下小地主的作風。皇帝號稱天下之主,富有四海,但在靈帝眼裡,這些都太虛了,覺得這錢要攥在自己手裡才行。於是外邦、各郡、各封國每次進貢,未納入國庫前,他就先行抽成據為私有,直接送進皇宮,還美其名曰「導行費」。這種行徑,就連他身邊的宦官呂強都看不過去了。寫奏章委婉地勸他作為天子,當以天下為重,不要為貪幾個小錢惹得百姓不安。靈帝還沒看完就大怒不已,把奏章扔在地上,對張讓大罵呂強可恨。張讓自然順著他,也把呂強大罵了一頓。從此之後,漢靈帝繼續我行我素,導行費照收不誤。
  漢靈帝大收導行費,給自己積攢了一筆豐厚的錢財,便在西園設置了一個小金庫把這些錢存了起來。他有了豐厚的本金,財大氣粗,就開始開創自己的商業事業,在後宮建造了一條商業街。仿造外邊的街市,也設有各種各樣的商店和攤販,讓宮女嬪妃一部分扮成各種商人在叫賣,另一部分扮成買東西的客人,還有的扮成賣唱的、耍猴的。所賣的東西種類也很豐富,從胭脂、髮簪、玉珮到女人的內衣,從書、畫、琴、棋到各種色情服務,五花八門,熱鬧非凡。皇帝自己就穿上商人的衣服,裝成是賣貨物的商人,在集市上走來走去,或在酒店中飲酒作樂,或與店主、顧客相互吵嘴、打架、廝鬥,玩得不亦樂乎。皇帝這麼有經濟頭腦,那些「群眾演員」也不含糊。這條「商業街」裡不少貨物都是搜刮來的珍奇異寶,宮女嬪妃們就陸陸續續地偷竊而去,甚至為了偷的你多我少而暗地裡爭鬥不休,靈帝卻一點也不知道。不過他知道了也不要緊,從全國各處搜刮來的錢財,自會源源不斷地進入他的小金庫。本錢如此充足,這些些損失,也就不會放在他大老闆眼裡了。
  不過漢靈帝雖然很有商業頭腦,但到底還是沒有改變他小地主的本色手裡有錢當然好,但還是要有房有地才算踏實。於是,他搜刮來的大量錢財,除了開辦商業街,還拿回河間老家去買田宅、起第觀,進行地產投資。他還蠻有憂患意識,覺得有了這些家產,萬一當不成皇帝時,還能回去作個土財主。不過他搜刮來的錢財實在太多,買田置地之外,還有不少剩餘。聰明的漢靈帝當然深知不要把所有的錢都投在一個地方的道理,就把這些錢財寄放在深受他寵幸的宦官家中,為了保險,還沒有只放一家,而是每家都存上個幾千萬。
  皇帝的買賣越做越大,光靠區區導行費就不夠了。於是漢靈帝開動他的經濟頭腦,想出各種各樣搜刮的辦法。張讓、趙忠也給他獻計獻策,叫他以修宮殿、鑄銅人為名,加收田稅,每畝多出十錢,如此自然聚斂到一批財富。但靈帝還不滿足,又下令各州郡輸送材木、文石到京城洛陽。讓宦官掌握驗收大權,檢驗時百般挑剔,判定不合格的,強迫各州郡以原價的十分之一賤賣,宦官隨後又賣回給各州郡,賺取差價。州郡買了這些不合格的材木,運送到洛陽,宦官依然說不行。就這樣反覆操弄,運來的木材堆積如山,到後來都爛掉了。宮殿過了幾年還沒修成,靈帝卻從其中大賺了一筆。至於各州郡吃了這場大虧,不免要把損失都轉嫁到老百姓身上,他卻不管了。
  不過,漢靈帝也漸漸發現,勞心費力地想這些斂錢之方,雖然有效,但也還是太過麻煩。自己既然做了皇帝,就要發揮一下皇帝這個資源的優勢。終於,他發現了皇帝手中掌握著一種獨一無二的熱銷產品,那就是官位。這個絕招還是他的母親董太后給他提供的,董太后出身小家,本來就是一個嗜財如命的人物,忽然一夜之間飛黃騰達做了太后,這份貪慾就更是漲到了極點。靈帝的四處搜刮,買田置地就曾經得到過她的大力支持。現在看到寶貝兒子又一次為弄錢而發愁,與他同心同德的董太后自然也十分焦心。但是,田賦已經提高得差不多了,供奉之物又早就進了漢靈帝的私囊,再找生財之路可不那麼容易了。這時,董太后得知前代有過賣官的事情,頓時感到這是一股巨大的潛在財源,立刻喜上眉梢,報告給了兒子。具有商業頭腦的漢靈帝也一拍即合,馬上下詔,在上林苑設置了賣官的機構,公開賣官。
  東漢的賣官起於鄧太后,但那時只是偶爾為之,以比較溫和的方式征富人之錢來佐國之急用而已,並沒有將之作為生財的工具。但漢靈帝的情況就有所不同,他可是把這個當作天字第一號買賣來做的,自然不滿足於前代的那種小打小鬧,而要正規經營,於是就對各項官職明碼標價,列出一張價目表來。當時初步定下的價格是年俸600石的官職600萬錢,2000石的官職2000萬錢,依此類推,按官定價。除了皇帝的位子不賣之外,上至三公,下到縣令,統統可以拿錢買到。即使是國家選拔的特殊人才,也要交一半或三分之一的費用。如果是肥缺或者重要職位,就得另外加錢。當然啦,這麼直接地說拿錢買官畢竟有點不太好聽,於是對賣官所得的錢,就起了一個專門的名字叫「禮錢」——只是赤膽忠心的官員給朝廷送禮嘛,於是買方賣方,就都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了。
  漢靈帝的這場賣官大買賣從光和元年(178)一直做到中平元年(184)。買賣做久了,價格也就要隨行就市,有所調整。地方官由於直接臨民,刮起地皮比較方便,售價就要比朝官高上一倍,各縣貧富不等,縣官售價也就各不相同。不但平民想做官要買,就是官吏想陞遷,也得出錢。為了激勵他們出錢的踴躍性,求官的人還可以估價投標,出價最高的人就可中標上任。當然,買官的價格並不固定,也可以根據求官人的身價和擁有的財產隨時增減。比如崔烈想當司徒,因為他出身於北方的名門望族,又是個大名士,便通過關係,只花了五百萬錢就買下了價值一千萬的司徒。到冊拜之日,宮廷舉行隆重的封拜儀式,靈帝親臨殿前,百官肅立階下。望著崔烈春風得意的樣子,靈帝突然覺得他這司徒一職來得太便宜了,忍不住惋惜地對隨從親信嘟噥:「這個官賣虧了,本來該要他一千萬的。」旁邊的中常侍便插嘴道:「他能出五百萬,已經很不錯了。陛下您要有點品牌意識,像崔公這樣的冀州名士,豈肯輕易買官?現在連他都認可陛下的產品,正好給我們做免費廣告,以後這官位就會更暢銷了,陛下還擔心收不回本來?」事後,崔烈的兒子對他說:「大人實在不該買這個三公,外面議論紛紛,都嫌這官有銅臭味。」銅臭這個典故就是從這兒產生的。
  雖然如此,靈帝對於打折售出官位到底不太願意。於是他規定,以後官吏的調遷、晉陞或新官上任都必須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標價,也就是說,官員上任要先支付相當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這麼一來,許多官吏都因無法交納如此高額的做官費而嚇得棄官而走。沒人當官,漢靈帝的買賣豈不是要虧本?所以,有些人不肯貪贓枉法,請求不去做官,竟然被強迫派去。比如,當時司馬直是著名的清官,因而皇帝特別減價,只收他三百萬錢,派他作巨鹿郡太守。得到詔書後,司馬直很不情願,就想以請假為名,不去上任,但卻得不到批准,沒有辦法,只好勉強答應。他走在路上,越想越氣,就上書皇帝,在援經據典、抨擊時弊後,服毒自殺了。
  當然,像司馬直這樣死心眼的人,是太少太少了。漢靈帝這麼有經濟頭腦,那些官們也不是傻子。大部分人一當上官就拚命撈錢,爭取在最短的時間裡把買官的錢掙回來。如此自然要加大對百姓的盤剝,弄得哀鴻遍野,民不聊生,在靈帝黑暗的統治上,又重重地抹上了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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