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客兄誣性侵 婦人遭起訴
宜蘭縣賴姓少人與一名軍人相姦被丈夫發現報警,賴婦不敢吐實,謊稱遭到性侵,檢察官依誣告罪嫌起訴賴婦,賴婦的丈夫因事先不知妻子說謊,昨天獲不起訴處分;另起大學情侶情變誣告性侵案,檢方為給女學生自新機會,緩起訴處分。
前年12月間,在電子遊藝場擔任開分員的賴姓少婦,在店內結識莊姓阿兵哥,在對方追求下,兩人先後在女方住處發生3次性關係,去年5月間,賴婦丈夫聽到風聲,質問妻子,賴婦承認,但謊稱遭到性侵,在丈夫陪同下報警,賴婦涉嫌虛偽指控莊性侵。
不過,莊姓阿兵哥供稱,他與賴婦是相姦,並非性侵,性侵部分最後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另一起誣告官司是,黃姓女大學生6月間與男同學愛撫,隨後兩人發生性關係,之後疑因感情生變,女方控告男方強制性交。但黃女事後卻翻供,男同學因此獲不起訴處分,而黃女誣告部份,檢方考量黃女年紀甚輕,坦承犯行,因此緩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