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通姦 拒付300萬悔過金
整形名醫江文標,婚後外遇涉通姦被詹姓妻子抓包,因此與妻子協議簽下300萬元的聲明書,但江事後卻食言拒絕付款,辯稱聲明書是詹女模仿他的筆跡所偽簽,經詹訴請法院要求履約,台北地院審理後,特別將這份聲明書送調查局鑑定,證明是江的親筆簽名,因此判江敗訴,應給詹女300萬元。
北市東區行醫 影視名人最愛
張文標與張炯銘合開的「雕塑家皮膚科診所」,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的精華地華,是不少影視圈名人的最愛,為吸引上流人士,診所還特別請蔣友柏設計面門,也因為盛名所累,江在95年8月間傳出遭綁架勒贖的社會新聞,而他感情生活的多采多姿,更是不斷躍上媒體版面。
根據詹姓女子向法院訴請履行契約的內容指出,她與江文標是夫妻關係,但丈夫卻在去年11月間,與張姓女子共同夜宿林口的別墅被她捉姦,經與江文標進行協調,江同意賠償她300萬元,為恐口說無憑,因此要求江寫下聲明書。
坦承外遇生子 聲明一半財產贈妻
該份「聲明書」的內容,指江在95年遭綁架,幸經髮妻全力協助得以破案,但江卻在去年底,與張女在林口的別墅通姦,江為了表示悔意,簽下300萬元的聲明書,另外,也將保險的受益人改為妻子,還說在聲明書中自承外遇不斷、生下多名私生子,因此決定將一半的財產及收入,無條件送給詹妻,雙方約定丈夫必須在去年11月底,履行契約。
由於江文標事後反悔,不願付錢,詹因此向法院訴請履約,但江辯稱,聲明書上的簽名,是詹妻模仿他的筆跡,自己偷簽名,至於聲明書上,有20多個名字,都是妻子刻意模仿他的筆跡書寫。
江文標為此提出刑事告訴,控告妻子涉嫌偽造私文書,但檢方2度對詹女作出不起訴處分,法院審理時,將聲明書、保險契約等文書,全都送到調查局鑑定筆跡。調查局以「歸納分析法」、「特徵比對法」鑑定後,認定筆跡的結構、神韻相符合,而且起筆、收筆、筆力等特徵,完全符合,證明聲明書是江簽名,因此判決江敗訴,需支付300萬元,至於詹女要求江文標一半的財產和收入部分,則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