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貞觀之治
貞觀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年號,從627年到649年共計23年。貞觀之治是唐太宗貞觀年間,封建統治比較穩定,生產得到較快發展,民族融洽,社會昇平的局面的艷稱。
唐太宗李世民親歷隋末的社會大動盪,他以隋煬帝楊廣的破家亡國為戒,接受隋末農民起義的教訓,從地主階級的長遠利益出發,在政治上勵精圖治,實行了一系列的開明政策和措施,政績卓著。他曾說:「水可以載船,也可以覆船,民眾好比水,人君好比船。」為鞏固自己的統治權,就不能過苛地對待民眾。因此,他很注意傾聽不同意見,鼓勵群臣犯顏直諫,並留心選拔德才兼備的人才當官,不計身份,不別親疏,推行任人唯賢的政策。
首先,他罷免了裴寂等保守官僚,起用了庶族地主的代表人物魏徵、戴冑、劉洎、馬周、李勣、張亮等,這些人大都是知識分子,熟悉歷代興亡的史實和封建思想家治國的道理,特別是許多人參加過農民軍,對農民革命的偉大力量有所瞭解,處理政務比較接近實際。李世民還能通過選拔大批庶族地主的政治家進入最高統治集團,通過修《氏族志》和發展科舉制度,抑制了士族地主勢力,適應了庶族地主發展的歷史趨勢。
李世民又以隋煬帝拒諫飾非為鑒,虛懷博納,從諫如流。魏徵、劉洎、岑文本及馬周等諫臣盈廷,多能面折廷爭,提出了不少的中肯意見和批評,因此皇帝能夠較好地實行君道,避免和糾正了許多錯誤。太宗善辨君子、小人,根據舉賢任能的原則,用賢良,退奸佞,因而忠賢滿朝,人才濟濟。如房玄齡、杜如晦是貞觀朝的著名賢相,虞世南是一人兼數職的名臣。
太宗舉賢任能不避仇,以誠信待下,信賞必罰,調動臣下的積極性,政治生活十分正常。他又進一步嚴密了三省六部制,規定三省長官,尚書省的尚書僕射,中書省的中書令和門下省的侍中共掌宰相的職權。另外,又任命一些官員加以參知政事、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同中書門下三品等頭銜為宰相,參加政事堂議事。宰相人數增多,可以集中多數意見,避免一兩個宰相專權。而且宰相品位不高,進退較易,使唐太宗可以破格提拔庶族地主做宰相,造成中央機構中庶族地主佔優勢。
其次,以變重為輕,務行寬簡的精神立法,選擇執法官吏,盡量避免枉濫;國君率先遵守法制,執法不避親貴。重視地方政治,慎擇刺史,吏治比較清明。釋放宮女,縱放鷹犬,提倡節儉,避免不必要的戰爭,實行輕徭薄賦政策,發展生產,以緩和階級矛盾。他堅持實行均田制和租庸調製,休養生息,獎勵農耕,使經濟得到較快的恢復和發展。太宗貫徹重今朝冠冕的原則,令高士廉等修成《貞觀氏族志》,並禁止山東大族賣婚求財,抑制了舊士族的勢力。由於執行上述政策和措施,也由於勞動人民的辛勤努力,貞觀時期出現了牛馬布野,谷價低廉,社會昇平的景象。
李世民還注意各民族的關係,促進了民族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北方突厥貴族向中原侵擾,唐太宗堅決進行了抵抗,派李靖、李勣率領十幾萬軍隊,於630年打敗了東突厥。唐朝政府把大批不甘突厥奴隸主貴族統治而南下的突厥人,安置在幽州到靈州間的土地上,又在東突厥故地設置了許多都督府州,任命東突厥貴族為都督、刺史,隸屬唐朝中央政府統轄。這樣,不僅消除了北方的邊患,也緩和了民族矛盾,因而被北方各族尊為天可汗;太宗遣文成公主和親吐蕾,為漢藏兩族間的友好交往開了先河,唐太宗對中國多民族國家的發展做出了貢獻。
唐太宗實行的政策和措施雖然具有進步性,但都是服務於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的,貞觀時期勞動人民仍處於被剝削、被壓迫的地位;貞觀後期,唐太宗逐漸走向奢靡,有時浪擲民財,納諫、用人、執法等方面也不如以往;東征高麗的戰爭則給中朝人民帶來了苦難。這說明貞觀之治是有一定局限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