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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怎麼領

消費券怎麼領

今年3月31日前出生的國民,可在1月18日到各地發放所領消費券,每人3600元。
消費券領取人須持新式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到領券所領取,不可用駕照、健保卡或其它證件取代。而每戶可「指定1人」代表領取,但需備「全戶」身分證、戶口名簿。
代表成年人領消費券,除備妥證件,還需「委託書」簽名蓋章,委託書將附在通知書中,或到內政部網站下載;若替未成年人代領,不需委託書。
消費券1月18日發放,若當天無法領取,可在4月30日前到指定郵局領取;消費券在今年9月底前須使用完畢,否則作廢,如果遺失,「不得」補發或兌換。
消費券諮詢中心即日開放免付費專線,提供消費券領取、使用相關諮詢;市話撥打:0800-88-3600,手機則是(02)41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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