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之死禍根暗藏不惜死而不得不死
南宋政權雖然暫時安定了下來,但外有金兵虎視眈眈,隨時可能再次南下,內有各地潰兵敗將組成的游寇集團和農民的反抗武裝,極大中興四將圖地威脅著宋廷的統治。在這種情況下,高宗不得不拋開壓制武將的祖宗家法,著意籠絡重用武將。當時最有名的將領就是南渡後的「中興四將」。其中,劉光世出身將門,其父官拜節度使,他本人早年曾隨父鎮壓方臘起義;張俊和韓世忠都是行伍出身,靖康年間就追隨趙構,在平定苗劉兵變中又都立有大功;而岳飛則是資歷最淺的一位,但是在短短幾年間,他的戰功和威名就已超越其他諸將,紹興四年八月,在收復襄漢六郡之後,宋廷授他為清遠軍節度使,地位與劉光世、張俊、韓世忠不相上下。
高宗是在向金人求和而不得的形勢下才重用武將的,其目的只是自衛,並沒有北伐恢復的打算。岳飛收復的失地,實際是從金人建立的傀儡政權偽齊手中奪取的。岳飛出兵前,高宗明白他與其他將領只守不攻的作風不同,特地下手詔,告誡他只需收復偽齊所奪之地,千萬不可領兵北上,觸犯金人,否則就算立下戰功,也定要嚴懲。這一紙詔書,牢牢地束縛了岳飛的手腳,加上岳家軍只有不到三萬人的兵力,也無力進行北伐,因此岳飛只好在收復襄漢後,率主力退守鄂州。
面對金人的進攻,高宗始終不願放棄投降求和。儘管紹興四年以後,岳飛、韓世忠等率軍先後擊敗了金和偽齊的兩次南侵,但高宗並不想利用這絕好時機進行北伐,宋軍的戰果只是為他與金朝議和提供了討價還價的砝碼。就在各地抗金鬥爭接連取得勝利的時候,高宗派出求和的使臣絡繹不絕。紹興七年年底,宋使王倫從金朝帶來了議和條件,金朝要求南宋稱臣、交納歲幣,作為交換,金朝答應廢黜偽齊,歸還徽宗帝后棺木和高宗生母韋氏,歸還河南地。高宗得到這個消息,欣喜異常,屈膝求和的決心更加堅定,他再派王倫使金,與金朝商量具體的和談事宜。
高宗議和的決定遭到了朝野上下的強烈反對,其中幾位手握重兵的大將的意見,對於和議能否順利簽定至關重要。紹興八年八月,高宗召韓世忠、張俊與岳飛入朝,希望說服他們至少不反對和議。張俊向來害怕金兵,在歷次對金作戰中都極力避免與金兵交鋒,其為人又善於逢迎,所以馬上表態支持議和。而韓世忠與岳飛則堅決反對,岳飛更是對高宗明確表示:「夷狄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謀國不善,恐貽後世譏議。」這番義正詞嚴的話不禁使高宗對岳飛心生嫌忌。
其實,在此之前,岳飛已經在兩件大事上冒犯了高宗。這位抗金最堅決的大將個性耿直,在戰場上有勇有謀,而在政治鬥爭中卻顯得缺少心計,太不善於保護自己。紹興七年三月,宋廷解除了「中興四將」之一的劉光世的兵權,高宗本來答應將劉光世率領的淮西軍隊撥給岳飛指揮,岳飛信以為真,以為這樣一來,自己兵力大增,興奮之餘,立即提出要帶兵10萬,出師北伐,這正犯了高宗的大忌。高宗臨時變卦,拒絕將淮西軍隊交給岳飛。對高宗的出爾反爾,岳飛十分憤慨,一怒之下,他竟然離開本軍駐地鄂州,以為母守孝為名上了廬山。在高宗看來,這種行為分明是要挾君主,但當時金兵的威脅尚在,解除岳飛兵權的時機並不成熟,因此高宗不得不再三下詔,對岳飛好言撫慰,敦促其下山。六月,岳飛返朝,向高宗請罪,高宗表示對其寬恕的同時,引用太祖「犯吾法者,惟有劍耳」的話以示警告,言語之中已經暗藏殺機。
第二件事發生在同年八月。返朝不久的岳飛好心建議高宗早立太子。高宗的獨子趙敷8年前夭亡,他又在揚州潰退時受了驚嚇,失去了生育能力,但高宗時年才30歲,內心仍抱有生育的希望,此時立太子,在他看來無疑是向天下暴露其難言之隱。宋朝的祖宗家法也規定武將不得干預朝政。所以,岳飛的建議一下又觸犯了兩大忌諱,更加深了高宗對他的忌恨。
這兩件事以及在抗金恢復上毫不妥協的立場,為岳飛日後的命運埋下了禍根。紹興八年,高宗與金朝的媾和活動正緊鑼密鼓地進行,文武百官的反對之聲日益高漲,只有秦檜極力支持高宗議和。十一月,金朝「詔諭江南使」張通古與宋使王倫南來。金使的稱號中將「宋國」稱為「江南」,敵對兩國互通信息,應稱「國信」,金朝卻稱「詔諭」,顯而易見,這是金人故意羞辱南宋。金人接下來的要求更令南宋臣民難以接受,金使居然要高宗跪拜受詔,奉表稱臣。為了苟安偷生,高宗對此並不介意,他冠冕堂皇地表示:「只要百姓能免於刀兵之苦,朕可以犧牲自己的體面來換取和議。」然而,岳飛手跡天子有此「美意」,臣民們卻不願「領情」,朝廷內外群情激憤,抗議運動達到了前所未有的聲勢和規模,臨安市民甚至在街上貼出醒目的榜文:「秦相公(秦檜)是細作(奸細)!」矛頭雖然是指向秦檜,實際上表達出對高宗的強烈不滿。儘管高宗惱羞成怒,將反對激烈的大臣一一貶謫,但面對輿論的強大壓力,他也不能不有所顧忌。十二月,高宗以為徽宗守孝為借口,由秦檜等宰執大臣代他向金使行跪拜禮,接受了金朝的國書。
高宗以為和議之事已成,從此就可以安享太平,便大赦天下,給文武大臣加官晉爵。岳飛在接到陞官詔書後,當即上書表示拒絕,提醒高宗不可相信金人,並重申自己率師北伐的宏圖大願。高宗和秦檜此時對岳飛切齒痛恨,除掉岳飛的陰謀已經在醞釀之中了。果然不出岳飛所料,紹興十年五月,金人撕毀和議,再次南侵,岳飛率軍又奔赴抗金前線。隨著金兵在川陝、兩淮等地的進攻相繼受挫,宋軍進入戰略反攻,岳飛進軍中原。他命原抗金義軍首領梁興等渡過黃河,聯絡河北義軍,結成「忠義巡社」,攻取河東、河北州縣,以實現他確立的「連結河朔」的戰略方針,同時親自領兵長驅直入,進駐郾城。七月,金將兀朮集結大軍,從開封直撲郾城,岳家軍以寡敵眾,大敗金兵。接著,兀朮又轉攻穎昌,岳飛對此早有防範,事先已命長子岳雲前往支援,兀朮在穎昌再遭岳家軍的沉重打擊。岳家軍乘勝追擊,一直打到了距離開封只有45里的朱仙鎮。北方義軍也紛紛響應,收復了黃河南北的部分州縣。金兵不得不發出「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慨歎,並打算放棄開封,渡過黃河北逃。
岳家軍的接連勝利當然不利於高宗和秦檜與金朝重開和議,他們連下12道金字牌,催促岳飛立即班師。此時,數萬岳家軍由於收復失地很多,戰線過長,兵力分散,而且,其他各路軍隊也已接到撤軍的命令,張俊、韓世忠、劉錡等部陸續班師,岳飛要想在沒有後方支援、缺乏友軍配合的情況下,孤軍深入,收復故土,實是難上加難。在形勢和君命的逼迫下,岳飛違心地拒絕了兩河百姓要他繼續北伐的懇求,奉詔班師。退兵之日,他不禁深深痛惜自己的「十年之力,廢於一旦」!這次最有希望的北伐就這樣被高宗和秦檜葬送了。
紹興十一年正月,兀朮統領近10萬大軍捲土重來,直攻淮西。高宗命駐守鄂州的岳飛率軍增援淮西,但岳飛援軍尚未趕到戰場,楊存中與劉錡、王德等已在柘皋大敗金兵。張俊準備獨吞戰功,便打發岳飛等回軍,不料兀朮命孔彥舟回師攻陷亳州,並重創前來救援的楊存中和王德軍,當岳飛率領的援軍趕到時,金兵已安然渡淮北上。
岳飛兩次赴援淮西,行動似乎都慢了一些,他向以用兵神速著稱,這不能不說是極大的反常。究其原因,第一次據說是當時岳飛正患感冒,第二次則是軍隊乏糧,其中是否夾雜著對高宗阻撓他北伐的不滿情緒,就不得而知了。但不管實際情況如何,這件事還是成了後來秦檜陷害他的口實。淮西之戰後,高宗加緊了削奪武將兵權的活動。由於南宋建立以來,他不得不倚重武將外抗金兵,內平游寇,結果造成武將勢力崛起,對皇權構成了潛在的威脅。因此,紹興十一年四月,高宗將張俊、韓世忠和岳飛召到臨安,任命張俊、韓世忠為樞密使,岳飛為副使,名為陞官,實際是奪去了三大將的兵權,三將所轄軍隊從此直接聽命於皇帝。
接著,高宗和秦檜將迫害的矛頭直指岳飛。七月,秦檜死黨萬俟契(moqixie)秉承上意,上章彈劾岳飛,他抓住岳飛曾經擅離職守、私上廬山以及沒有及時應援淮西等事,大做文章,並把張俊撤除淮東防務的事情栽贓到岳飛頭上。岳飛意識到自己處境險惡,上書辭職,懇求高宗「保全於始終」,能放過自己,但高宗對岳飛的厭惡由來已久,根本不打算手下留情。
僅憑上面的幾條「罪狀」,尚不足以置岳飛於死地,秦檜又指使張俊脅迫岳飛部下王貴、王俊,誣告岳飛愛將張憲密謀要挾朝廷還兵給岳飛,串通謀反。張憲被押送大理寺審訊,嚴刑逼供之下,張憲仍然不肯屈招。好不容易等來了除掉岳飛的機會,高宗怎能因證據不足就輕易放過?他決定讓大理寺審理岳飛一案。十月,岳飛、岳雲父子被投入大理寺獄中,御史中丞何鑄與大理卿週三畏奉詔審訊。何鑄反覆訊問,實在得不到任何岳飛謀反的證據,在審訊時,又看到岳飛背部刺的「盡忠報國」四字,深知岳飛的忠心與清白,便向秦檜力辯其冤。秦檜抬出高宗來,明確告訴他:「此上意也。」也就是高宗要置岳飛於死地。何鑄憤然道:「我豈是為區區一個岳飛的性命,強敵未滅,無緣無故誅殺一員大將,勢必失去軍心,決非社稷長久之計!」何鑄既然對岳飛下不了毒手,秦檜便奏請高宗,改命萬俟契為御史中丞,鍛鑄冤獄。岳飛身受酷刑折磨,知道自己根本沒有申辯的機會,他在獄中悲憤地寫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向高宗和秦檜發出了最後的抗議。
聽說岳飛以謀反罪入獄,已經辭官在家、明哲保身的韓世忠再也無法坐視不理,他當面責問秦檜,岳飛謀反的證據究竟何在,秦檜答道:「其事體莫須有。」意思是這件事情大概有吧。韓世忠氣憤地說:「『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但是,高宗和秦檜殺害岳飛的心意已決。在高宗看來,除去岳飛,既可以使和談順利進行,又能震懾其他武將,收到殺一儆百的效果,真是一舉兩得。因此,他不惜違背「不殺大臣」的祖宗家法,於紹興十一年(1141)十二月二十九日,親自下旨,以毒酒賜死岳飛,張憲、岳雲斬首。
岳飛自20歲從軍,到39歲被害,一生戎馬倥傯,戰鬥在抗金的最前線,時時不忘以恢復中原為己任。他領導的岳家軍紀律嚴明,驍勇善戰,沉重打擊了南侵的金兵。有人曾問岳飛,天下何時才能太平,他答道:「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的確,像岳飛這樣既不蓄姬妾又不營私財的正派官員,在中國古代社會裡是非常罕見的。但是,在當時的情勢下,岳飛越是廉潔正直,高宗和秦檜對他就越是忌恨,必欲除之而後快。一代抗金名將最終不是犧牲在戰場上,而是死於自己所保衛的朝廷之手,不禁令後世之人對他更生無盡的痛惜和由衷的崇敬之情。
岳飛有一句流傳近千年的名言:「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在宋代社會,官場中充溢著崇文抑武的習氣,武將被指為粗人。武將能講出如此一針見血、言簡意賅的名言,已屬極為不易,更何況是身體力行。他擔任高官之後,收入自然頗高,卻一直維持著相當簡樸的生活。後妻李娃有一次穿絲織品,岳飛就一定要她更換為低檔的麻衣。他的私財收入是十分豐厚的,卻經常化私為公,以私財補貼軍用。有一次,以宅庫中的物品變賣,造成弓二千張。他遇害後抄家,家中根本沒有金玉珠寶,貴重物只有三千餘匹麻布和絲絹,五千餘斛米麥,顯然還是準備貼補軍用的。
宋代的統治階層納妾是很平常的事。如抗金名將吳玠服用金石,酒色過度,咯血而死。韓世忠不僅納妾多人,還喜歡侮辱部將妻女,竟迫使猛將呼延通自殺。岳飛的前妻劉氏是在戰亂情況下,自動離家改嫁的。他與後妻李娃廝守一生。有一次,吳玠屬官出差到岳飛軍營,對於岳家軍中別無姬妾、歌童、舞女等勸酒作陪,頗感驚訝。回去報告吳玠後,吳玠特別為岳飛送來一個四川名姝,並置辦許多金玉珠寶做妝奩,然卻被岳飛打發回去。岳飛根本不是戀棧的官迷,他幾次上奏,都表白了準備功成身退的心跡。「三十功名塵與土」的名句,正是表達他賤視官爵的心態。南宋的百姓對此有廣泛崇高的評價,說他「手握天戈能決勝,心輕人爵只尋幽」。
岳飛有五個兒子,他死時僅三十九歲,卻已是抱兒弄孫的祖父了,長孫岳甫比幼子岳靄大一歲。因年齡關係,真正能隨他出入戰陣的就只有長子岳雲,他對岳雲的要求可說是超乎尋常嚴格,這應是與力圖矯正宋軍中的各種裙帶風式的腐敗有關。當岳雲還是一名小軍士時,在訓練時不慎跌下馬來,就被岳飛嚴責一百軍棍。岳雲年齡稍大,就成為一名十分驍勇的戰將。他的兵器不是像演義或戲曲中所說的,是一對鐵錘而是一對鐵錐槍,軍中稱他為「贏官人」,意為這個「官人」(官員的尊稱)總能打贏。他參加過多次重要的戰役,特別在著名的穎昌大戰中,打得人為血人,馬為血馬,全身創傷一百多處,對扭轉戰局起了重大作用。但岳飛在一般情況下,只報將士們的戰功,卻對岳雲的戰功扣押不報,並且多次拒絕上級或皇帝為岳雲加官。岳飛平時不准兒子們近酒,在學習的間隙,還讓他們參加農事,理由是「稼穡艱難,不可不知也」。
岳飛強調「正己然後可以正物,自治然後可以治人。」他能很自然地說到做到,是令人佩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