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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1月1日民國政府成立

1912年1月1日民國政府成立

  1911年12月29日,孫中山以16票的絕對多數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一任臨時大總統。1912年元旦,孫中山宣誓就職,宣告中華民國成立。3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28日,各省代表會議改組為臨時參議院,成為臨時政府的最高立法機關。
  南京臨時政府頒布了一系列有利於推行民主政治和發展資本主義的政策和法令。如:命令各省官廳焚燬刑具,廢止刑訊;取消清朝律令中各類「賤民」條令;保護華僑;禁止買賣人口;廢除主奴身份;通令剪辮子;禁止賭博、纏足、吸食鴉片。鼓勵興辦工商業,振興農墾業,獎勵華僑在國內投資。提倡普及教育,刪除舊教科書中的封建內容。這些政策法令,移風易俗,革故鼎新,促進了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和民主觀念的傳播。
  在孫中山的主持下,3月11日,臨時參議院頒布《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按照西方資產階級的民主制度和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在中國建立一個實行議會制和責任內閣制的資產階級共和國。由於南京臨時政府和各省都督府中立憲派、舊官僚、政客的篡權,以及一些革命黨人的妥協退讓,致使南京臨時政府權力被袁世凱所篡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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