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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果沒吃到 妨害性自主緩刑

禁果沒吃到 妨害性自主緩刑

台北縣林姓國2女生邀黃姓男網友到住處偷嘗禁果,甚至偷拿父親的保險套給黃戴上,但黃缺少性經驗,還未插入就鳴金收兵,因此吃上妨害性自主官司,被法院判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

據查,19歲的黃姓男子前年10月認識當時念國中2年級的林姓女生,兩個月後因林女邀黃到她家聊天,雙方在兩情相悅下激情擁吻,進一步要發生性關係時,因林女擔心懷孕,偷拿父親的保險套要黃戴上,但黃缺少性經驗,無法順利偷嘗禁果,仍戴著保險套與林女親熱後離去。

林女後來因蹺課多日,老師要她寫行為表現書,林女寫出自己遭性侵的過程,老師看後大吃一驚而追問她,她先說遭黃拖到巷子裡性侵時,因想起老師曾說過遇到這種事要先配合再報警,於是照老師指示沒有抵抗,自己脫下衣褲,並主動要黃戴上保險套「比較安全」。

林女後來改口說被黃拖到一間民宅內性侵,到法院後才說出事實過程,說是在家裡和黃接吻和擁抱,但還沒「進入」就結束;黃則稱是雙方兩情相悅,否認強制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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