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流感藥劑擴大施打!同事家人罹類流感者也受惠
日前,疾病管制署表示,為防範秋冬流感疫情,即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適用對象,除原有對象外,再增加二類,並將視疫情狀況隨時調整擴大適用期間。
另外,提醒民眾如有呼吸道症狀,請務必儘速就醫,以降低疾病傳播風險,確保自身及親友健康。
只要符合11種條件者 皆可打抗流感藥劑
目前我國儲備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包括瑞樂沙及克流感,瑞樂沙為吸入型、克流感為口服,兩者皆用於治療A型或B型流感,自12月起民眾若符合以下用藥條件,可至醫療機構就醫,均可依規定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1)符合「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
2)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
3)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
4)重大傷病、免疫不全(含使用免疫抑制劑者)或具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
5)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BMI>=35)。
6)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正/副指揮官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
7)符合新型A型流感通報定義者。
8)新型A型流感極可能/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
9)動物流感發生場所撲殺清場工作人員。
10)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
11)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
12月起至明年3月要注意 為流感高峰期
根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全國已累計51名流感併發重症病例,其中14名死亡。
台灣流感高峰期約在12月底至隔年2至3月,且目前鄰近國家,流感病毒活躍度已有上升情形,因此,預估國內流感疫情將逐漸上升。
對此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良好的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生病在家休息、維持正常作息,才可有效預防流感,並降低流感傳播,如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難、血痰、胸痛、低血壓或高燒持續48小時以上等流感危險徵兆者,應戴口罩儘速就醫及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