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爸猥褻女兒學姊 起訴
近50歲侯姓男子與比自己小30歲的女兒的國中學姐搞曖昧,將自拍自瀆的影像傳到對方手機中讓對方欣賞,少女捨不得刪除檔案,被家人發現報警。警訊時,少女說,被侯拉著手觸摸他的生殖器,台北地檢署上午將侯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檢察官檢查女生的手機內容,發現她在通訊錄中以「龍」字為名稱,輸入侯的手機號碼,侯去年跨年前傳簡訊給她,「睡睡醒醒無法好好睡覺!老婆,我需要解決一下不然不能入眠,我找那個女生可以嗎」,同一天稍晚,侯再傳一封簡訊,「我們明天見囉晚安」。
檢方認為,侯以「老婆」稱呼女兒的學姐,足認他對對方確實有非份之想,此外,侯還傳了一則影音檔給她,內容是侯自拍裸露生殖器且正在自瀆的畫面,檢方認為,這可以佐證侯對於這名國中小女生確實心存色念。
檢方查證兩人關係,發現侯招待女生與其他女同學到家中玩,趁別人不注意時,偷傳一封簡訊給她,「想要抱抱」,女生立即回覆,「可是我同學在」,可見,女生並不排斥候。
不過,少女坦承被侯拉著手,隔著褲子觸摸侯的下體,候涉嫌刑法第227條「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猥褻」罪,檢方因此據以起訴。
起訴書指出,家住台北的侯姓男子,去年招待女兒14歲的國中學姐共4名女生到家中作客,他趁其他3人專注上網玩遊戲、背對坐在沙發上的他們時,拉起女生的手,隔著褲子觸碰自己的生殖器,兩人之後還以手機曖昧互動,被女生家屬發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