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丙不小心撞倒行人丁後,不但沒有下車查看反而加速逃逸,構成什麼罪?
某丙不小心撞倒行人丁後,不但沒有下車查看反而加速逃逸,構成什麼罪?
某丙將構成刑法第185之4的肇事逃逸罪,內容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可能會被判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某丙的行為又構成刑法第294條的遺棄罪,丙在撞倒人後負有將傷者送醫治療的義務,否則將使得受傷而無自救能力之傷者陷於生命危險。兩罪的關係為,肇事逃逸罪為特別規定,所以應該優先適用,丙僅成立肇事逃逸罪,最重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