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放棄他
有一個姐們兒。她喜歡一個男生,從開頭到現在,算起來能有四年了,高中到大學,最年輕最肆無忌憚的時候,她為了他做了無數傻逼事兒。被我們這群姐們嫌棄沒出息不值得。中間也不是沒有過別人,但是結局都是草草了之。她在我們面前不提他很久了,在我們都以為她忘了的時候,前幾天她終於跟那個男生走到一起。
她跟我說,蕩蕩,告訴你一事兒,你別罵我,我跟XXX在一起了。我被驚到,然後又覺得理所當然。是啊,她那麼愛他。她跟我大概說了一下倆人確定關係的那麼幾條信息。
當時就覺得超開心,她終於等到了。最美好的四年。
昨晚她跟我說,你覺得我倆靠譜麼,以後有可能還在一起麼。他是因為無聊才跟我在一起的麼。
傻姑娘,我只想說,以前我也和你一樣。還沒有在一起就想很多很多,在一起之後想得更多。以後怎麼辦?不愛了怎麼辦?他離開我了怎麼辦?分了怎麼辦?分了之後還能不能做朋友?反正都會分的為什麼還要在一起?在一起又有什麼意義?我們能在一起多久?
其實都沒有必要不是麼?好不容易在一起了,最重要的是珍惜。那麼多人裡遇見了,恰好合適了,可以陪在彼此身邊,或者說,等了那麼久,終於等到了,要把錯過的時間都好好彌補上才是。還年輕,不是麼?
趁著還年輕,還傷的起,還愛得動,能因為喜歡他做任何事,那就愛吧。計算著得失,害怕傷害的喜歡有什麼意義呢。
那些網上各種分享的各種「做一個驕傲的女子」、「女孩子要這樣才算強大」忠告裡都有一條— 給你喜歡的人發信息,他不回,就不再發第二條。
或者是— 他說分手,微笑答應,絕不回頭。
女孩子要活得瀟灑沒錯,要獨立自尊自愛沒錯,可是明明就是喜歡啊,順著自己的心做事自己糾結著也開心也是一種幸福。
那些忠告真心想做到也做到過,可是,姑娘,我又很想不明白,那麼那麼的喜歡,有什麼錯?卑微就卑微了唄,喜歡一個人非得要那樣累麼?
想他了就告訴他,有什麼錯。
誰愛誰比較多,他愛誰比較多,那又怎樣呢,你喜歡他不是麼。
要是真喜歡,怎麼都值得。奮不顧身,是形容愛情中我最喜歡的詞。
以後是以後的事,現在好好在一起,過一天是一天,每一天都好好過,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的,也是很長的時間了呢。
有本事就別喜歡,喜歡了愛得卑微又怎麼了,他不愛你,你再高傲還是卑微,還不如順著自己的心做想做的呢。愛得淡了,或者不愛了,那是另外一回事了。成長就是一個在不斷的自我否定說自己曾經有多傻逼的過程,或者不斷的自我辯證。事情總不會那麼盡如人意,等不到,愛不完,求不得的結局肯定少不了,可總有回憶, 總會在試了之後才知道誰適合自己。
很多人都說,愛一個人千萬不要付出太多,付出越多喜歡得越多越無法自拔,可是、為喜歡的人做一件事,過程都是幸福的,為什麼所有的人都在說以後不去想想現在怎麼過呢。
好姑娘,要幸福。
雖然我也沒有膽量說【永】不放棄他,但是我會盡力,一天一天的不放棄。
被好姑娘用盡心力愛的人,也很幸福而且要惜福。希望身邊每一個朋友都勇敢愛得到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