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男友拿錢不走人 母揚言提告嚇跑
桃園縣林姓女子把洪姓男友帶回家「同居」,父母屢勸不聽,為了女兒前途,私下拿給洪姓男子分手費20萬元,簽下切結書「拿錢走人」。事後洪反悔,林母下跪沒用,決提告「詐欺」,才把他嚇跑。
中壢市自強里長黃省處表示,林姓女子父母親都在醫院擔任看護,林女高職畢業後沒有升學,3個月前,她在網路認識洪姓男子,兩人密切交往,幾個月後,林女背著父母帶著男友回家同居。
有一次林女父母清晨返家,發現有陌生人衣物及鞋子,以為有歹徒闖入,正要報警時,女兒出面承認和男友同居。林女父母大發雷霆,氣女兒不守規矩,但林女我行我素,讓家人很頭痛。
後來林家輾轉得知洪姓男子有毒品前科,擔心女兒和他交往可能會染上毒癮,決定瞞著女兒,私下找洪姓男子協商,提供他20萬元作為「分手費」,同時要求他簽下切結書,同意永遠離開林女,洪姓男子當場答應,隨後就離開林家。
林姓父母以為從此「天下太平」,沒想到才沒幾天,他們早上前腳剛踏出門,洪姓男子後腳就進入林家,每天照樣混在家中。林母發現洪姓男子違背「不得和女兒來往」切結內容,但又不能把實情告訴女兒,又氣又無奈。
日前林母下班,看到洪姓男子把家當成自己的家一樣,一時激動,跪在家門前,大聲拜託洪姓男子「求你離開我們家好不好!」,引起鄰居注意,警方據報到場處理。洪姓男子自知理虧,收拾細軟離開林家。
林母下跪事件以後,洪姓男子仍然和林女來往,林母拿出切結書,揚言以洪姓男子沒有履約為由,對他提出詐欺告訴,洪姓男子擔心吃上官司嚇跑,林女也收斂不少,林母才放下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