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式播佛樂 要收2000元
在喪葬場所播放「大悲咒」等宗教歌曲,因涉及著作權法要收費了。版權公司說,全場應收2000元,若殯葬業者不繳,要到法院告侵犯公共播放權;殯葬業者說,若法律有規定,會向家屬收費後繳給出版公司,也就是喪家未來要多出這筆費用。
版權公司 硬起來
大眾國際公播集團總經理林偉斌28日指出,集團擁有至少9成佛教音樂版權,約5000多首歌曲,全台殯葬業者公播侵權無償使用,10多年已造成著作財產權人數十億元損失。
林偉斌說,在喪葬場所為往生者播放的宗教音樂都是有版權需付費,但與殯葬業者洽談時都被拒絕,甚至還出言恐嚇,在蒐證時也遭推擠等阻擋,集團聘請律師,已蒐集全台500多家殯葬業者,將寄出存證信函,若再不繳費,將以侵犯公共播放權等提告,最高可處3年以下刑期或75萬元易科罰金。
殯葬業:喪家付費
高雄市葬儀公會理事長巫進明表示,有時喪家自備CD或錄音帶,出版業向殯葬業收取費用顯然不合理,如果為殯葬業提供,若法律有規定,將向家屬說明,請喪家自行繳費,或由殯葬業者代繳後再向喪家收費。
巫進明說,目前殯葬業包辦往生者的費用,並未收取宗教歌曲費,出版業要收,最後還是喪家使用者付費。不過,李姓民眾認為,殯葬業者已經包套了,若播放宗教音樂要錢,應由殯葬業吸收,不能轉嫁到喪家身上。
4年上百件侵權案
殯葬業者估計,全台1年告別式約有7萬場,高雄市去年就有將近2萬場,1場2000元,收費起來是筆可觀的數目。
中華民國宗教音樂著作協會日前指出,葬儀業者承攬喪葬時,若使用擁有著作權的音樂,都應取得授權並支付版權費。該協會稱,過去4年來已舉發上百件違反著作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