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案鬧法庭/離婚判無效 歹戲續拖棚
在家事法庭涉嫌挾持妻子的黃姓男子,家人早籠罩在家暴中,今年三月至今平均每月發生一次家暴,妻子和兒女都曾指控他家暴,早被警方列為「高風險家庭」。
黃姓男子的父母生有七女一男,他是家中么男,有兩度婚姻,和第一任妻子生一女,第二任妻子生一男,分就讀國中、小學。
黃的姊姊感慨說,爸媽要生個兒子,卻生出這樣的兒子來,以前就常在家裡大小聲,「發生這種事,不是我們的錯」。
黃姓男子原住高雄縣岡山鎮,後搬到台北,廿二歲與馬姓女子結婚,婚姻只維持五年,他獨力撫養女兒;九十二年再和當保險員的吳女結婚,九十四年搬回高雄市居住。
他懷疑妻子外遇,三年前協議離婚,去年他因精神困擾,向法院聲請離婚無效,今年三月獲勝訴,要求吳女與他同住,但常對吳女施暴,吳女才聲請保護令。
高雄市警方到他妻子住處處理過的家暴案件有七件,平均每月都被警方查辦違反家暴保護令,早將他家列為高風險家庭。
黃姓男子八十多歲母親知道兒子常家暴,拉著記者手臂,全身不停發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