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遭兄性侵 婦怪警洩行蹤
高雄縣1名女子向媒體爆料,幼年遭3名兄長性侵,父親卻不聞問,更怪罪警方洩露她的行蹤。高雄縣警察局婦幼隊為此喊冤:「絕未洩密」。高雄縣社會處表示,這起性侵案判決不起訴,但為保障被害人權益,已請律師協助,有無提請再訴可能。
被害女自曝父親曾任高雄縣金銀珠寶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國二起遭她3名兄長性侵,父親都不當回事;好不容易結婚,大哥還將「醜聞」告訴新郎,以致她遭丈夫不諒解,對她凌虐,今年7月她向高雄縣性侵害防治中心求助,行蹤卻被家人掌握,且傳簡訊警告。
被害女子指曾向兩名同學說過此事,但因外人無從幫起,只有黯然承受,原本寄望婚後展開新生,不料也告破碎,又離婚不成,返回娘家求助,大哥對她覬覦,父親同居人嗆她,「不論逃到哪,警察都把行蹤告訴他們」。她忍無可忍,才向性侵害防治中心報案。
高雄縣社會處副處長林幽妙表示,這起性侵案被判不起訴,被害人十分難過,社會處曾幫忙翻閱法令,如果她的3親等包括父親、丈夫等人願代她出面當「告訴人」,仍可提告,不過按目前被害人的情況,機會可能不大。社會處已幫忙找律師,看是否有其他提請再訴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