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584年隋文帝楊堅開創開皇之治
隋文帝統一中國後,一面躬行儉樸,一面採取了許多有利於鞏固政權的措施。由於他明白到「古帝王沒有好奢侈而能持久的」之道理,所以由他輔政時開始,就提倡生活節儉,宮中的妃妾不作美飾,一般士人多用布帛,飾帶只用銅鐵骨角,不用金玉。文帝曾想用胡粉和織成的衣領,居然搜遍宮殿,都找不到。這種躬行節儉,使人民的負擔相應得到減輕,而且有利於各項措施的推行。
開皇之治是隋朝隋文帝在位二十多年時開創,當時社會民生富庶、人民安居樂業、政治安定。隋文帝楊堅倡導節儉,節省政府內不少開支、廢除了不必要的雜稅並設置穀倉儲存食糧。楊堅成功地統一了歷經數百年嚴重分裂後的中國,從此中國在大多數的世紀裡都保持著他所建立的政治統一。
鑒於東漢至隋南北分裂達四百多年之久,民生困苦,國庫空虛,故自開皇九年,楊堅統一天下後,即以富國為首要目標,輕徭薄賦以解民困,在確保國家賦稅收入之同時,穩定民生。由於南北朝以來,戶籍不清,稅收不穩,於是楊堅開皇五年,即大索貌閱,並接納尚書左僕射高熲之建議,推行輸籍法,作全國性戶口調查,增加國家稅收,改善經濟,盡掃魏晉南北朝以來隱瞞戶籍之積弊,促成開皇之盛世。
隋初經歷南北朝戰亂,民生疲弊,故楊堅接納司馬蘇威建議,罷鹽、酒專賣及入市稅,其後多次減稅,減輕人民負擔,促進國家農業生產,穩定經濟發展。隋之富饒既非重斂於民,究其原因,與全國推行均田制有關。此舉既可增加賦稅,又可穩定經濟發展,且南朝士族亦漸由衰弱至於消滅。均田制能順利推行,對隋初經濟發展收益甚大。加上隋代以關中作為本位,關中糧食短缺,需依賴關東漕運接濟,故楊堅於洛州等地設立常平倉等官倉,貯存關東運來糧食,布,建廣通渠,便利關中漕運。又於民間設義倉,人民捐納糧食以防凶年,一直用到唐朝初期。
實施改革,在地方行政方面,文帝鑒於魏晉南北朝政區劃分毫無標準,地方行政混亂,支出龐大,楊堅遂於開皇三年,盡罷諸郡,實行州縣二級制,使國家地方行政漸上軌道。誠如學者錢穆所言:開皇之治的成功,簡化地方行政機構是一個基本因素。據統計隋初中央政府開支減省三分之二,地方政府之開支減省四分之三,全國於行政之經費,僅及南北朝時代開支三分一而已。故隋國庫之豐積,不無原因。
此外,楊堅安定政治,關隴集團的支持功不可沒。漢人如鄭譯、劉昉、高熲等名臣有助推動國策。楊堅亦因前朝酷刑甚多,影響民生,故命蘇威等人編纂《開皇律》,修訂刑律,訂立國家刑法,使人民有法可守,又減省刑罰,死刑只設絞、斬二等,以示隋朝對民之寬大。
在澄清吏治方面,楊堅得國以來,勵精圖治,兼且天資刻薄,自不容貪污枉法之行為存在。楊堅命柳盛持節巡省河北五十二州,奏免長吏贓污不稱者二百餘人,州縣肅然。吏治之整肅,不僅上裕國庫,下紓民困,隋初之隆盛,此亦為要因。
楊堅開了中國科舉制度之先河,於開皇七年(587)命各州「歲貢三人」,應考「秀才」。在位期間,史稱「開皇之治」。
政制改革文帝即位後,採取了一系列加強中央集權、發展經濟、促進民族融合的措施如改革中央官制,改地方州郡縣三級制為州縣二級制;廢除豪強士族壟斷的選拔用人制度,規定六品以下官員由吏部選授,地方官員不得自用僚佐。制定開皇律《開皇律》共十二篇,其名為:名例律、衛禁律、職制律、戶婚律、廄庫律、擅興律、賊盜律、斗訟律、詐偽律、雜律、捕亡律、斷獄律。《開皇律》定罪只五百條;此外死刑只分絞、斬二種,流放服刑不超過五年;杖刑分六十至一百共五等,民有枉屈得依次上訴至朝廷。可見《開皇律》對百姓的壓迫,比前代有所減輕,其亦多為後世立法所沿用。
文帝所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幾點:
政治方面,首先是改良政治,改革制度。中央政制行五省(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內侍)六部(吏、禮、兵、刑、戶、工)制;地方政制由州、郡、縣三級改為州、縣兩級行政制。同時,又採用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寓兵於農,府兵在農時耕種、閒時練兵,輪番宿衛,或臨時調遣。其次是廢除魏晉南北朝以來維護世族豪門權益的九品中正制和門閥制度。任用官員不限門第,唯才是舉,通過考試以取士。文帝本人又躬身節儉,整飭吏治,曾派人巡視河北五十二州,罷免貪官污吏二百餘人,又裁汰地方冗員約十分之三。他還寬簡刑法,刪減前代的酷刑,制定隋律,使刑律簡要,「以輕代重,化死為生」。
經濟方面,仿北魏的均田制,實行均田法,定丁男分田八十畝、永業田二十畝;婦女則分露四十畝。又減免賦役,輕徭薄賦,與民休息。如改成丁年齡為二十一歲,受田仍是十八歲,服役少三年。又改每歲三十日役為二十日,減調絹一匹(四丈)為二丈等。此外文帝下令重新編訂戶籍,以五家為保,五保為閭,四閭為族。開皇初有戶三百六十餘萬,平陳得五十萬,後增至八百七十萬。為積穀防饑,故廣設倉庫,分官倉、義倉。官倉作糧食轉運、儲積用,義倉則備救濟之需。文帝又致力建設,在原長安城東南營建新都大興城;開鑿廣通渠,自大興引渭水至潼關,以利關東漕運。
學術文化方面,文帝大力提倡文教,廣求圖書。他有鑒於長期戰亂,官書散佚,所以下詔求天下之書,凡獻一書縑一匹。經一、二年,圖書大備,整理後凡得三萬餘卷。為廣置人才,文帝又開科取土,並設秀才科,開後世科舉制之先河,也促進了教育、文學的發展。為明全國教化,恢復華夏文化之正統,文帝下詔制訂禮樂,以提升國家的文化素質。
軍事方面,鑒於南北朝晚期,突厥藉強大的軍事力量,不時侵擾北周、北齊。故隋立國後,隋文帝便派將兵攻打突厥,後來更採用離間分化策略,使突厥分為東西兩部,彼此交戰不已,隋則得以消除北顧之憂。
統一貨幣開皇三年(583),文帝下令鑄造五銖錢,規定每千文重四斤二銀兩,作為全國通用貨幣,其它錢幣則禁止流通改府兵制為古代兵制之一。隋代府兵制創立以後,規定三年一揀點以補充缺額,服役年歲為二十一至五十九歲。府兵本身是免除課役,但軍資、衣裝、輕武器和上番赴役途中的糧食,則須自備。凡出兵征防須由朝廷命將統率,調遣時必須持兵部所下之魚符,經州刺史和折衝府將領勘合後,才得發兵。戰爭結束則兵散於府,將歸於朝。這樣,將帥就不能擁兵自重。
行租庸調製隋開皇二年(582),重頒均田令,自諸王以下至正七品的都督,受永業田從一百頃遞減至四十頃,至於普通百姓,丁男一人受永業田二十畝、露田八十畝,奴婢亦同。另外又規定受田並承擔賦役者,從十八歲提高到二十一歲,勞役從十一歲提高到十六歲,力役時間則從每年一個月減至二十天,而未被役的丁男可納絹代替,稱為「庸」。戶調絹從一匹(四丈)減為二丈。年滿五十者,還可減免。這樣隋初的賦役便比前代大為減輕。
正由於上述措施的推行,隋在文帝統治的最初二十多年間,政治清明,人口增加,府庫充實,外患不生,社會呈現了一片繁榮,歷史稱為「開皇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