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遭猥褻 扯破衣服
林姓女子今年初應徵某電信公司三重直營店店員,未料上班第一天就被店長以迎新為由帶出去喝酒,喝醉後在店內休息,遭陳姓店長強吻、襲胸,連衣服也被扯破。
誇張的是,林女在被店長性侵時,男友剛好打電話來,她趕緊向男友求救,但店長搶走手機並掛掉電話後繼續猥褻,直到被害人男友衝來店裡救人才罷手;板橋地檢署將陳姓店長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並求處重刑。
陳姓店長在檢方調查時否認猥褻,辯稱是你情我願,但檢方認為被害人若是自願,衣服不會被扯破,也不會向男友求救,認為陳犯後毫無悔意,向法院請求從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