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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涉性侵 DNA比對重判13年

8年前涉性侵 DNA比對重判13年

DNA會說話。男子李林生八年前當街押走十二歲的國中女生性侵,恐嚇她回家不能聲張,否則「你就慘了」;去年李因竊盜被捕,經DNA比對查出性侵惡行,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十三年確定,必須強制治療。

李林生被控性侵少女案,於去年十一月起訴,今年五月一審宣判,七月二審宣判,昨天就定讞,審理速度飛快。

判決指出,九十一年七月十二日下午,一名國中女生離開補習班步行經過台北市文山區,李林生找藉口搭訕,從後方以童軍繩勒住被害人的脖子,將她強拖上車,綑綁雙手雙腳。

李林生對這名國中女生說:「父母養你這麼大,如果發現你沒回家,一定很心疼。」恫嚇國中女生不要看他的臉,連續口交、肛交、性交得逞,恐嚇被害人說他曾殺過人,會將人棄屍山谷,要被害人下車後不准看車牌號碼,回家後不能告訴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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