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千古一相
李斯(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08年)秦朝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和書法家,協助秦始皇統一天下。後為秦朝丞相,參與制定了法律,統一車軌、文字、度量衡制度。秦始皇死後與趙高立少子胡亥為二世皇帝,為趙高所忌,腰斬於市。
李斯生於戰國末年,是楚國上蔡(今河南上蔡縣西南)人,年輕時做過掌管文書的小吏。司馬遷在《史記·李斯列傳》中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有一次,他在廁所見到老鼠吃人糞,一見到人和狗,老鼠就被嚇跑了。後來,他在倉庫裡看到老鼠很自在的偷吃糧食,也沒有人去管。於是,他發出了這樣的感慨:「人之賢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處耳!」這就是說,一個人要想在社會上出人頭地,就應該像在糧庫裡偷吃糧食的老鼠,才能為所欲為,盡情享受。可以看出,在戰國時期人人爭名逐利的情況下,李斯也是不甘寂寞,想幹出一番事業來。為了達到飛黃騰達的目的,李斯辭去小吏,到齊國求學,拜荀卿為師。荀卿是當時著名的儒學大師,他是打著孔子的旗號講學的,但是,他不像孟子那樣墨守成規,而是從當時的政治形勢出發,對孔子的儒學進行了發揮和改造,因而很適合新興地主階級的需要。荀子的思想很接近法家的主張,也是研究如何治理國家的學問,即所謂的「帝王之術」。李斯學完之後,反覆思考應該到哪個地方才能顯露才幹,得到榮華富貴呢?經過對各國情況的分析和比較,他認為楚王無所作為,其它各國也在走下坡路,決定到秦國去。
臨行之前,荀卿問李斯為什麼要到秦國去,李斯回答說:「幹事業都有一個時機問題,現在各國都在爭雄,這正是立功成名的好機會。秦國雄心勃勃,想奮力一統天下,到那裡可以大幹一場。人生在世,卑賤是最大的恥辱,窮困是莫大的悲哀。一個人總處於卑賤窮困的地位,那是會令人譏笑的。不愛名利,無所作為,並不是讀書人的想法。所以,我要到秦國去。」李斯告別了老師,到秦國去實現自己的願望了。
李斯到了秦國以後,很快就得到秦相呂不韋的器重,當上了秦國的小官,有了接近秦王的機會。一次,他對秦王說:凡是幹成事業的人,都必須要抓住時機。過去秦穆公時雖然很強,但未能完成統一大業,原因是時機還不成熟。自秦孝公以來,周天子力量衰落下來,各諸侯國之間連年戰爭,秦國才乘機強大起來。現在秦國力量強大,大王賢德,消滅六國如同掃除灶上的灰塵那樣容易,現在是完成帝業,統一天下的最好時機,千萬不能錯過。李斯的見解是正確的,得到了秦王的賞識,因而被提拔為長吏。李斯勸秦王派人持金玉去各國收買、賄賂,離間六國的君臣,果然也收到了效果,他又被封為客卿。
正當秦王下決心統一六國的時候,韓國怕被秦國滅掉,派水工鄭國到秦鼓動修建水渠,目的是想削弱秦國的人力和物力,牽制秦的東進。後來,鄭國修渠的目的暴露了。這時,東方各國也紛紛派間諜來到秦國做賓客,群臣對外來的客卿議論很大,對秦王說:「各國來秦國的人,大抵是為了他們自己國家的利益來秦國做破壞工作的,請大王下令驅逐一切來客。」秦王下了逐客令,李斯也在被逐之列。
李斯給秦王寫了一封信,勸秦王不要逐客,這就是有名的《諫逐客書》。他說:「我聽說群臣議論逐客,這是錯誤的。從前秦穆公求賢人,從西方的戎請來由余,從東方的楚國請來百里奚,從宋國迎來蹇叔,任用從晉國來的丕豹、公孫支。秦穆公任用了這五個人,兼併了二十國,稱霸西戎。秦孝公重用商鞅,實行新法,移風易俗,國家富強,打敗楚、魏,擴地千里,秦國強大起來。秦惠王用張儀的計謀,拆散了六國的合縱抗秦,迫使各國服從秦國。秦昭王得到范雎,削弱貴戚力量,加強了王權,蠶食諸侯,秦成帝業。這四代王都是由於任用客卿,對秦國才做出了貢獻。客卿有什麼對不起秦國的呢?如果這四位君王也下令逐客,只會使國家沒有富利之實,秦國也沒有強大之名。李斯還說,秦王的珍珠、寶玉都不產於秦國,美女、好馬、財寶也都是來自東方各國。如果只是秦國有的東西才要的話,那麼許多好東西也就沒有了。李斯還在信中反問:為什麼這些東西可用而客就要逐,看起來大王只是看重了一些東西,而對人才卻不能重用,其結果是加強了各國的力量,卻不利於秦國的統一大業。李斯的這封上書,不僅情詞懇切,而且確實反映了秦國歷史和現狀的實際情況,代表了當時有識之士的見解。因此,這篇《諫逐客書》成為歷史名作。
秦王明辨是非,果斷地採納了李斯的建議,立即取消了逐客令,李斯仍然受到重用,被封為廷尉。這時,即將被殺的鄭國也向秦王進言:韓國讓秦國大興水利建設工程,當初的目的是消耗秦國實力,但水渠修成之後,對秦國也是有利的。儘管興修水利,減輕了秦國對東方各國的壓力,讓韓國多存在幾年,但修好渠卻為秦建萬代之功。秦王覺得鄭國的話有道理,決定不殺鄭國,讓他繼續領導修完水渠,這就是後來聞名於史的鄭國渠,它對發展繁榮秦國的經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經過這一次反覆,秦國仍舊堅持招攬和重用外來客卿的傳統,這些外來的客卿在秦國統一中國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取消逐客令不久,魏國大梁人尉繚也來到了秦國。當時的形勢是,秦王已經除掉內部的反對派呂不韋等,大權進一步集中,積極向外擴張,東方各國都個個自危。尉繚向秦王建議說:當前,以秦國的力量消滅東方各國是毫無問題的。但是,如果各個諸侯國聯合起來,合縱抗秦,結果就很難說了。因此,不要吝惜財物,向各國掌權的「豪臣」行賄,破壞他們的聯合,只用三十萬金,就可以達到兼併各個諸侯國的目的。秦王採納了尉繚的計謀,在同各國進行鬥爭的過程中,不少次是用此策而取得勝利的。當然,秦國的反間計是以武力為後盾的,正如李斯所講:「不肯者,利劍刺之」。
秦國堅持接納、使用客卿的政策,對其經濟、政治、軍事、文化的迅速發展,都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如秦始皇時代的客卿就有:王崎、茅焦、尉繚、王翦、李斯、王賁、李信、王離、蒙恬等。李斯的《諫逐客書》,對秦網羅天下人才是有功績的。
正當李斯步步高陞的時候,秦王卻十分喜愛韓非的才華。韓非和李斯是同學,他繼承了荀子的學說,並在此基礎上,把慎到的「勢」,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結合起來,並加以豐富和發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君主專制理論。韓非是戰國末期的一位大思想家,學問比李斯大得多。韓非因說話口吃,不善辯說,但善於著述。韓非回到韓國以後,看到韓國太弱,多次上書獻策,但都未能被採納。於是,韓非發憤著書,先後寫出《孤憤》、《五蠹》、《說難》等。他的書傳到秦國,由於講的都是「尊主安國」的理論,秦王非常讚賞韓非的才華,並說:「我要是能見到此人,和他交往,死而無恨。」不久,因秦國攻韓,韓王不得不起用韓非,並派他出使秦國。秦王很喜歡韓非,但還沒有決定是否留用。李斯知道韓非的本事比自己大,害怕秦王重用他,對自己的前途不利,就向秦王講韓非的壞話。他說:「韓非是韓王的同族,大王要消滅各國,韓非愛韓不愛秦,這是人之常情。如果大王決定不用韓非,把他放走,對我們不利,不如把他殺掉。」秦王輕信李斯的話,把韓非抓起來。根據秦國法令的規定,獄中的囚犯無權上書申辯。韓非到秦國以後,又得罪了姚賈。姚賈為秦國立過功,深得秦王的重用,被任命為上卿。韓非卻向秦王說,姚賈出身不高貴,當過大盜,在趙國做官時被趕跑了,認為用這樣的人是很不應該的,使得秦王很掃興。事後秦王又向姚賈問起韓非,姚賈當然不會講韓非的好話。在李斯和姚賈的串通下,韓非沒有辦法,只好吃了李斯送來的毒藥,自殺而死。
從此以後,李斯沒有對手,更可以施展自己的才能,為秦王統一六國出謀劃策了。郡縣制與焚書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王結束了長期分裂的割據局面,統一了中國,建立了一個東到大海,南達嶺南,西至甘青高原,北至今內蒙古、遼東的空前的封建大一統國家。秦王,這時已稱為秦始皇了。為了鞏固這個封建統一的國家,李斯也是做了一定貢獻的。
另有一說,李斯一直想將韓非留在秦國,等秦滅韓之後再為秦國所用。但由於韓非之書《韓非子》對於帝王之術、統治之術的分析過於透徹,導致秦王趙政對其才華感到恐懼,加上韓非的三條不利於秦國發展的建議、姚賈的陷害,使秦王趙政將韓非下獄拷打。李斯實心欲救韓非,曾幫韓非呈韓非絕筆之作《初見秦》於秦王趙政,無奈秦王趙政鐵心欲除韓非。後秦王趙政以韓非書中《八經》之三中除「陰奸」之術施於韓非:令李斯去處理韓非一案,嫁禍於李斯,從而不背罵名。李斯無奈,只得從命而下毒於韓非飲食,使韓非暴斃而亡。
秦統一以後,丞相王綰首先提出全國地方太大,難以管理,要求象周代那樣,封秦始皇諸子為王。秦始皇召開群臣會議討論,群臣都贊同王綰的意見,只有李斯提出不同的意見。他說:周文王、周武王封的子弟很多,後來一個個都疏遠了,互相視為仇敵,經常發生戰爭,周天子也不能禁止。現在天下一統,應實行郡縣,天下才得以安寧。秦始皇也認為,天下已經統一了,再立許多國,不利於統一,安寧也沒有保障,所以支持李斯的意見。於是,他把全國分為三十六郡,郡以下為縣。郡縣制比之分封制是一個進步,有利於國家的統一。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群臣聚集在咸陽宮稱頌秦始皇時,博士淳于越很不知趣,向秦始皇說:殷周之所以存在千年,是因為它把天下分封給子弟和功臣。現在天下如此之大,宗室子弟沒有封地,和百姓一樣,萬一發生了田常、六卿之變,又有誰來相救呢?凡是不以古為師而天下能長久的,沒有聽說過。淳于越是以儒家的立場來看待秦朝的政治,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動是格格不入的,使得秦始皇大為不滿,把淳于越交給丞相李斯處理。李斯不贊同淳于越的看法,他向秦始皇闡述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為:由於時代的變化,五帝三代的治國辦法也不同。三代時期的做法,也並不值得傚法。那時候諸侯並列,互相爭奪,現在天下統一,情況完全不同,不必傚法古代。現在的一些儒生總講古代如何如何好,這是以古非今,攪亂民心。對於造謠惑眾,不利於統一天下的言行必須禁止,否則將會影響政局的穩定,有損於皇帝的權威。最後,他又把這一切都歸罪為讀書的緣故,建議秦始皇下令焚書。
按照李斯制定的法令,那是相當殘苛的。凡是秦記以外的史書,不是博士(指掌管古今文史典籍的官)所藏的詩、書、百家語都要燒掉,只准留下醫藥、卜筮、種樹之書。此後,如果有敢再談論詩書者「棄市」(指在鬧市區執行死刑,並將屍體暴露街頭,稱為棄市);「以古非今者族,(指一人有罪,父母兄弟妻子皆受刑,稱為族)」;官吏如果知道而不檢舉者,與之同罪;令下後三十日仍不燒者,黥(意為用刀刺刻額頰等處)再潦上墨為「城旦」(一種刑罰,輸邊築長城四年)。有想學習法令的,要以吏為師。這次焚書的原因,是由於討論是否分封的問題而引起的,無論是主張分封還是反對分封的大臣,都是為了秦始皇長久統治打算基本上他們並無根本利益上的對立。李斯借題發揮,最後竟造成焚書的結局,也不是沒有緣由的。
秦國自商鞅變法以來,一直是以法家理論作為治國的指導思想。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也是以法家治國的。在他當皇帝的九年中,主要精力是用在建立中央專制政權,劃定全國疆域,統一文字度量衡,修築長城等,對文化思想方面很少注意。淳于越以儒家思想為秦始皇出謀劃策,是不利於秦的中央集權統治的。因此,善於領會秦始皇意圖的李斯,為了打擊儒家勢力,鞏固統一政權,提出了上述焚書的主張,得到了秦始皇的同意和批准。於是,秦始皇下令焚書,先秦許多文獻古籍都被燒掉了,使中國文化遭到了巨大的損失。
在焚書的第二年,即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兩個術士暗地裡誹謗秦始皇,並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調查,審理下來,有四百六十餘人因此被坑殺。這就是歷史上的「坑儒」事件。雖然後世稱此事為「坑儒」,但其實被坑殺的是術士,與儒生無關。司馬遷在《史記·儒林列傳》中已有明言:「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可見,根本就沒儒生什麼事。但自東晉年間,梅頤獻《古文尚書》,附有孔安國所作的《尚書序》,其中有云:「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書於屋壁。」這時,坑術士第一次被變性為坑儒。後來,隨著《古文尚書》被定為官書,坑儒的說法於是沿襲下來,遂成定論。對於梅頤所獻的《古文尚書》及孔安國所作《尚書序》,前人多有辨疑,到了清代,其偽書的身份已成蓋棺定論。偽造者將坑術士改為坑儒,其實也只是為了引出下句「我先人用藏其家書於屋壁」,從而表示《古文尚書》其來有自。考其最初用意,大概也只是欲售其偽,並無心向趙政潑髒水。後世卻據此將坑儒判為鐵案,想必是大大出乎其意料之外的了。
由於秦始皇的賞識,李斯不僅官運亨通,他的子女也都跟著沾光。李斯的長子李由做三川郡守,掌握了一定的軍政大權,其他子女也都與帝室結了婚姻關係。有一次,李由回到咸陽,李斯擺設家宴,百官都來赴宴祝酒。在這種熱烈的酒席上,李斯想起了他的老師荀卿告誡他的「物忌太盛」這句話,感慨地說:「我是個平民百姓,今天卻做了丞相,可以說是富貴到了極點。但是,物盛則衰,我還不知道將來會有什麼樣的結局呢,由此可見,李斯並沒有完全陶醉於高官厚祿之中,他對現實的認識還是比較清醒的。
秦朝建立以後,由於秦始皇對廣大人民實行殘暴的統治,各地人民群眾的反抗從來沒有停止過。除了武裝鬥爭形式外,廣大人民還以歌謠的形式咒罵秦始皇,如說:「阿房阿房,亡始皇」等。人民群眾的不滿和反抗,使地主階級也很擔心。因此,秦始皇在統一後的十餘年間,先後進行了五次遠途巡行。其目的就是到各地耀武揚威,加強對全國的控制。儘管秦始皇到各處巡行,殘酷鎮壓人民群眾,然而反抗還是不斷發生,如有人攔截皇家使者,有人公開咒罵秦始皇:「今年祖龍(秦始皇)死。」所以,在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秦始皇決定第五次巡行。這一次巡行,丞相李斯和秦始皇寵愛的小兒子胡亥等一同前往。巡行的路線是:從咸陽出發,出武關,沿丹水、漢水流域到雲夢,再沿長江東下直至會稽(今浙江紹興市南)。登會稽山,祭大禹,並刻石留念。在北歸之時,秦始皇得了重病,不久死在沙丘(今河北鉅鹿縣東南)。
秦始皇死後,李斯怕引起天下大亂,每日照常令人送水送飯,不讓外人知道死訊,按照慣例,應由秦始皇長子扶蘇繼位。扶蘇思想傾向於儒家,不同意秦始皇的焚書坑儒,當面提過意見,惹得秦始皇生氣,把他派到西北大將蒙恬那裡。這時,宦官趙高也正在進行陰謀活動,他曾是胡亥的老師,極力想讓胡亥稱帝,他就可以大權在握了。唯一需要注意拉攏的是李斯,所以他就想方設法爭取李斯也同意胡亥上台。趙高口才極好,善於雄辯,與李斯有這樣的一段對話。
趙高說:「皇帝臨死前,曾召扶蘇參加葬禮的這封信,沒等送出去,皇帝就死了,這封信沒有人知道,現在胡亥手裡。決定由誰來繼位;全由胡亥和我來決定丁,你認為如何?」這是探聽的口氣。李斯說:「這是亡國的言論,不是人臣應該議論的。」反映出李斯對趙高的不滿。但趙高早就對李斯的為人瞭如指掌,他讓李斯和蒙恬進行對比,李斯自覺不如蒙恬。於是,趙高乘機又說:扶蘇剛毅面勇敢善戰,他繼位後必將任用蒙恬為丞相,這話很能抓住李斯當時的心情。趙高接著又威脅說,現在天下實際上掌握在胡亥和他的手裡,扶蘇、蒙恬、李斯的命運也全都攥在我們的手裡。李斯見形勢不妙,就只好聽從趙高的調遣了。胡亥、趙高將秦始皇召扶蘇來咸陽送葬的書信,改為斥責扶蘇「無尺寸之功」、「不孝」的信,令他自殺;同時責備蒙恬「不忠」,也令他自殺。結果扶蘇乖乖地自殺了,蒙恬不肯自殺,後被囚禁,還是服毒而死。
秦二世元年(前209年),胡亥繼承了帝位,開始了比秦始皇更加殘忍的統治。李斯與胡亥、趙高的結合,是為了互相利用,所以後來他們之間勾心鬥角,也就是自然的事情了。李斯是個不惜一切代價而想得到功名的政客,比昏庸無能的胡亥,當然要高明得多。他看到了秦王朝的危機,為了保存自己的既得利益,也不敢規勸胡亥。一次,胡亥責問李斯說:過去韓非曾經說過,古代的君王都是十分辛勤勞苦的,難道君王管理天下是為了受苦受累嗎?這是因為他們無能。賢人有天下,就要讓天下適應自己,如果連自己都不能滿足,又如何治理天下呢?我想隨心所欲,而又要永遠統治天下,你李斯有什麼辦法嗎?這時,李斯的兒子李由鎮壓農民起義進軍不利,大將章邯要追查李由的責任,並譏諷李斯的無能。李斯因此心中恐懼,為得到秦二世胡亥的信任,提出一套「督責之術」。
李斯在上書中說:賢主若能行「督責之術」,群臣不敢不全心全意為君王服務;不能行「督責之術」的君王,如堯、舜等比百姓還辛勞,簡直是受罪。
什麼是「督責之術」呢?實際上就是嚴刑酷法和君王的獨斷專行。李斯說:「彼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就是對臣下和百姓實行「輕罪重罰」,使人人不敢輕舉妄動。君主對臣下要實行獨斷專行,要駕馭群臣,不能受臣下的影響。李斯認為,只有這樣的君主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實行「督責之術」,群臣百姓也就不敢造反了,君王的地位才能牢靠。李斯關於「督責之術」的主張,既有取寵於秦二世的一面,也有他繼承法家思想的一面。在上書中,他也是一再引申不害、韓非的話,來證實自己的看法。不過,李斯講得更加露骨而已。糊塗可笑的秦二世,不顧天下百姓的反抗,採納了李斯的「督責之術」。此後,殺人多者為「忠臣」,殘忍者為「明吏」,弄得天下怨聲載道。
在李斯,趙高的慫恿下,秦二世胡亥更加奢侈腐化,胡作非為。為了鎮壓農民起義,不斷地從關中征發人民去打仗,給人民造成極大的負擔,秦二世胡亥為了修好阿房宮,征發徭役,把人民推向苦難的深淵。當時全國人民的反秦起義已經風起雲湧,為了統治階級的共同利益,李斯同右丞相去疾、將軍馮劫勸秦二世胡亥停建阿房宮,減少一些徭役。當時,秦二世正與宮女宴飲作樂,見李斯等人上書十分惱怒,下令將他們逮捕入獄。李斯在獄中多次上書,都被趙高扣留。趙高藉機說李斯與其兒子李由謀反,對李斯嚴刑拷打,刑訊逼供。李斯被迫承認謀反,在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被殺死。
李斯的一生,絕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實踐著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趙政的重用後,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遠見,輔助秦王完成了統一六國的大業,順應了歷史發展的趨勢。秦朝建立以後,李斯升任丞相。他繼續輔佐秦始皇,在鞏固秦朝政權,維護國家統一,促進經濟和文化的發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貢獻。他建議秦始皇廢除分封制,實行郡縣制。又提出了統一文字的建議,之後又在統一法律、貨幣、度量衡和車軌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強中央集權和君主專制為指導的。李斯在他生平的後期,雖然將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極端化,但是他僅僅是一個提出者,而不是一個完全的執行者。並且,此時的李斯,已經徹底蛻變,他寫《督責書》,很大的原因是為「阿二世意,欲求容」,此時的李斯,已經沒有了「依法治國」的志向。他已經不再代表法家了。因此,李斯後期的思想是否應該歸入法家的體系,是值得商榷的。因此,李斯歸根到底還是一個法家的最完全的執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