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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高案 5官商列被告

新生高案 5官商列被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生高架橋案,今天展開搜索、約談。檢方已將前北市新工處長黃錫薰、副處長林慶釩、前總工程司章立言、前科長陳智盛及昭淩公司員工李媺列為被告。

北檢日前接獲檢舉,指北市「新生高架改善工程及中山二橋拆除及新生高架北端引道改建工程」,部分標案有報價過高等情事;北市府日前也將相關案件移送北檢偵辦。

據新工處資料,新生高案於民國96年辦理第1次招標,歷經6次流標後,第7次招標有5家廠商投標,全案在97年4月23日決標,由工信工程得標。

檢方發現,新生高第6次與第7次招標預算金額相差新台幣3.5億元,第7次的預算金額以第6次招標的工信、皇昌、長鴻3家廠商平均值計算,使底價大幅提高,相關公文並無承辦人員及股長核章,而由承辦科長陳智盛及章立言直接承辦核章,有違一般程序。

檢方另根據北市府資料,認為除植栽景觀、噴灌系統,新生高的道路瀝青工程、橋梁混凝土、排水、交通安全維持措施、照明系統埋管線,以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費等多個分項,都有價款偏高情形,備註欄也只註明「參考3家平均價」,認為均有調查必要。

為保全證據,北檢今天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指揮,兵分27路搜索黃錫薰、章立言、陳智盛、林慶釩、副總工程司陳一成的辦公室及住處,以及昭淩工程顧問公司、工信、皇昌、長鴻等公司及負責人住處。

台北市調處同時約談黃錫薰、林慶釩、章立言、陳智盛及昭淩工程顧問公司員工李媺等5名被告與13名證人到案,陸續移送北檢複訊。檢方指出,目前暫朝貪污治罪條例「經辦公共工程浮報價格舞弊罪」及圖利罪偵辦,若發現其他不法事證,不排除擴大調查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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