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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家偷情3年 離婚再被告

離家偷情3年 離婚再被告

宜蘭縣一名男子與離家3年的妻子離婚後,發現妻子懷了情夫的孩子,控告張姓男子妨害家庭,法官昨天判張姓男子拘役40日。

田姓男子與妻子在92年間結婚,95間兩人吵架後,田妻離家出走,直到去年3月才返家,要求離婚,兩人辦妥離婚後,田姓男子才發現,原來妻子已經懷孕22週。

追查之下發現,前妻在離家期間與42歲的張姓男子同居,控告妨害家庭,事後原諒前妻而撤告,但堅持控告張姓男子。

張姓男子辯稱,不知女方已婚;女方則說,兩人交往前就已說明有婚姻關係。

檢方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張姓男子,並求刑4個月,但法官考量,田姓男子與前妻分離3年,再見面就是辦離婚,顯然無意繼續夫妻關係。不過,難以認定張男就是破壞家庭和諧的主因,最後將張男判處拘役4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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