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已過 吳揆:中科復工 實屬合法
中科三期遭法院裁定暫停開發營運,國科會等單位提出抗告,遭到最高行政法院駁回,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表示,由於最新環評結果已通過,滿足當時要求停止開發的要求,恢復開發行為,實屬合法。
吳敦義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開發,中科管理局等提出抗告,經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後,維持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但這些是環保署最新環評未出來前,停止開發。
吳敦義指出,初步檢討結果,因為環保署新的環評結論已經出來,滿足高等行政法院的要求和裁定,所以不受影響,過去是依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開發,新環評結論通過後,恢復開發行為,實屬合法,也因為這樣的結果,才會有環保團體說要重新提出訴訟、重啟訴訟。
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國科會、環保署及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日前提出中科三期遭停止執行、假處分敗訴的抗告案,中科三期應全面停止開發、施工及營運,國科會今早表示尊重,但要等收到裁定書後,才能決定因應之道。
中科管理局局長楊文科今天上午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原先中科三期公告的審查結論無效,並做出假處分,要求中科必須重做環境影響評估。但如今,新的中科三期環評已在前幾天通過,而且昨天環保署已公告並發文給中科,他們將依此發給友達光電及旭能光電新的開發許可,辦理復工。
環保署昨天召開環評專案小組會議,決議要求友達光電龍潭科學園區廠,必須比照中科三、四期履行環評標準及承諾。環保署上午表示,該項決議除適用友達光電廠外,也適用於其他六家已進駐的璨圓、光林、台灣巴斯夫、華星、高強,以及5家已申請進駐的合晶、旺能、高通、宏瀨、穎台等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