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子胥掘楚平王墓鞭屍
前506年,吳軍攻破楚都郢,吳國聲威大震,成霸業。吳楚之間的戰爭一直連綿不斷,直到吳王僚時期,雙方仍是各有勝負。闔閭奪取吳國王位之後,採用伍子胥(伍員)的計謀,分兵數支,頻頻出擊以調動楚軍,楚軍四處奔波,疲憊不堪,漸處守勢,吳軍奪取楚國許多城池。闔閭九年(前506)冬天,吳王徵求伍子胥、孫武的意見,親率吳國大軍,以唐、蔡軍隊為先導。吳軍乘船抵蔡,在淮汭登陸,在豫章一帶與楚軍隔漢水而對峙。楚軍接連三次敗北。吳、楚雙方又於柏舉(今湖北麻城東北)列陣而對,闔閭之弟夫概帶領部下5000士兵突襲楚軍,楚軍潰退,吳王率領大軍長途追擊,在清發水(今湖北安陸縣)追上楚軍,趁楚軍渡河至水中央時,猛烈進攻,大獲全勝。楚軍殘部繼續逃跑,在雍澨(今湖北京山)又被吳軍追殺。吳軍五戰五捷,抵達楚都郢。十一月二十七日,楚昭王攜其妹逃出郢,吳軍於次日入郢。伍子胥掘楚平王墓,鞭屍300以洩舊憤。
春秋列國時代,楚平王誤聽饞言,將大夫伍奢全家斬盡殺絕。伍奢次子伍子胥(伍員,又稱「申胥」)歷盡艱難,逃到吳國,成為吳國重臣,後率領軍隊攻破楚國都城郢。相傳,伍子胥為父兄報仇雪恨,曾經挖開楚平王的墳墓,怒鞭平王屍體三百下。對於這一傳說,古文獻存在「鞭屍」和「鞭墳」兩種不同記載,而近年又出現一種完全否定「鞭屍」、「鞭墳」的意見。
一、鞭屍說。《史記·吳太伯世家》云:「子胥、伯嚭鞭平王之屍,以報父仇。」《史記·伍子胥列傳》曰:「及吳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然後已。」可見,司馬遷記此事應當無誤。揚雄《法言·重黎》也有這種說法,然後批評伍子胥「鞭屍籍棺,皆不由德。」東漢趙曄《吳越春秋·闔廬內傳》,除記有「掘墓鞭屍」的情節外,更增加了「左足踐腹,右手扶其目,誚之曰『誰使汝用讒諛之口,殺我父兄,豈不冤哉』」的細節。照此看來,說伍子胥掘墓鞭屍,是有根據的。
二、鞭墳說。此說首先見於《呂氏春秋·首時》的記載,說伍子胥「親射王宮,鞭荊平之墳三百。」《谷梁傳·定公四年》則說,他「撻平王之墓」。《淮南子·泰族訓》和《越絕書·荊平王內傳》也都說伍子胥鞭墳。從古文獻史料價值來看,《呂氏春秋》成書早於《史記》一百多年,所言楚國史事應當是可信的。這樣,伍子胥只是鞭墳三百,沒有掘墓鞭屍。
三、否定說。張君在《武漢大學學報》1985年第三期上發表《伍子胥何曾掘墓鞭屍》一文,完全推翻「鞭屍」和「鞭墳」兩說。他認為,伍子胥既沒有掘墓鞭屍,也沒有鞭墳洩憤,甚至連破郢之戰都未參加。其主要理由是:一,《春秋》等記載春秋時期史事最早又最有權威的典籍,都沒有提到過這件事。《左傳》僅記載楚平王殺伍奢一家的事,用譴責的筆調而對伍子胥用同情的筆法,屈原也稱讚並自擬於伍子胥。二,吳國軍隊攻入楚國郢都,正是孔子在世的時代。孔子最容不得亂臣賊子,伍子胥引吳入室,掘墓鞭屍,可謂罪大惡極,但孔子言論確隻字未提。三,《公羊傳·定公四年》明確記載伍子胥忠君、不報私仇的思想:「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復父之仇,臣不為也。」他主觀上也不願做掘墓鞭屍之事,這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