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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拉媳婦打手槍 翁緩刑2年

強拉媳婦打手槍 翁緩刑2年

新竹縣53歲男子去年9月間,以洗澡為由請媳婦代拿洗髮乳,卻趁機脫得精光,強拉媳婦的手撫摸自己性器官,還要求幫打手槍,最後更射精在媳婦手臂上,被害女子立刻跑到警局報案,警方到場採證並逮捕女子公公,男子坦承一時衝動,做了不該做的事,希望媳婦可以原諒。新竹地方法院昨依猥褻罪,將他判刑6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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