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磨蹭女潛客 教練判猥褻
台北縣錢姓女子2年前指控在台東綠島浮潛遭教練「小黑」趁機猥褻,近日她表示接獲法院判決,已改名為林清義的小黑被依猥褻罪判刑10月。錢女呼籲女性要設法自保,不要忍氣吞聲,否則性犯罪只會更猖獗。林清義則始終否認犯罪。
錢姓女子說,前年10月她和2名女性友人到綠島浮潛,想不到林清義趁她在水中無力反抗時,以雙手緊抱、雙腿夾住她的右腿,趁機以凸起的下體磨蹭,「那時候我就覺得怪怪的,又不敢說,只好不斷看著朋友默默求救,幸好她們發現不對,過來打斷他的行為」。
事後她返回台北,愈想愈不對,覺得有受辱的感覺,向民宿業者及台東警方反映,竟然還差點查不出對方的身分資料,一怒下向北縣淡水警分局報案,台東警方辦案態度才比較積極。
錢女說,雖然只判10個月,但應該算是遲來的正義,自己遭遇性騷擾,才知道站出來需要很大勇氣,她希望消息能讓更多人、特別是女性知道,讓大家都不要受害才是最重要的。也籲請其他受到侵害的女性,勇敢站出來指證,保護自己和其他人不再受害,對方才會警惕。
林清義始終否認有猥褻、性騷擾的意圖。他表示,錢姓女子因在水中立足不穩,他才設法協助固定,可能姿勢稍微曖昧被誤會,不過並沒有其他的想法。「磨蹭只是因為穿蛙鞋要不斷拍動,後來她們還和我下第二次水,如果真有性騷擾,怎麼還敢和我下水?」
不過其他教練表示,一般浮潛如果碰上類立足不穩的情況,應該利用浮力,讓學員浮在水面上即可,不必以自己身體固定學員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