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簽經合協議 下一波鎖定東協
台灣和新加坡啟動洽簽經濟合作協議,高層透露,在新加坡之後,已經和大陸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的東協國家,都可能是下一波「遍地開花」的國家。
據了解,政府希望在二○一二年以前,與兩個國家簽署FTA性質的經濟合作協議,第二階段鎖定馬來西亞、菲律賓,目前包括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與台灣洽談經濟協議都有一定進展;與美、日的談判難度較高,但也正進行中。
有消息顯示,比美、日與我國洽簽經濟合作協議機會更高的歐盟,我方研判很可能會採「WTO模式」進行,即兩岸加入WTO時雖在同一天、卻一先一後的方式,與兩岸簽署FTA。
綜合兩位兩岸、國安事務相關人士分析,馬政府日前委託政府外圍智庫學者,組團訪問東南亞數國,目的就是向各國政府說明政府政策,探詢在新加坡表態和台灣簽署經濟合作協議後,願意跟進的國家。
據透露,訪問團走訪的東南亞國家,對和台灣簽署經濟合作協議興趣都十分濃厚,但除了一方面問我方中共可能有什麼反應,也表示會諮詢大陸政府的意見後,再做定奪。
由於大陸已經和東協各國簽署FTA,因此我方研判,已經和大陸簽FTA的國家,和我方洽簽時,應該不致於受到大陸的阻撓。因而我方認為,包括馬來西亞、菲律賓和南太平洋的紐西蘭,應該都是台灣下一波洽簽經濟合作協議的目標。
相關人士指出,大陸的政策是,大陸已經簽署FTA的國家,台灣才可能洽簽;此外,台灣和新加坡共同聲明中,明指兩國是在WTO架構下,以成員的身分簽署經濟合作協議,這是大陸政策底線,「各國現在都清楚,只要在正確的架構下處理FTA,就不會惹來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