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是如何使用特務手段管理事務的?
喜歡明史的人,很可能因清楚明朝有特殊機構“錦衣衛”的存在,就誤以為大明王朝是「特務機構」最多、特務活動最猖獗和社會最黑暗的時代,誤以為是朱元璋開創了利用特務秘密刺探消息、監督官與民的先河。其實不然。朱元璋及大明王朝不過是學習古人的一些做法罷了。讀過《三國誌》的人,只要稍加留意就不難發現,三國時魏國的奠基人曹操設置的“校事”,就是一個類似明朝東西廠的特務機構。世人皆知,曹操儘管是一代梟雄,有能力有作為,但卻疑心病很重,對誰也不放心。為了及時掌握群臣和民間對他是否忠心,便廣佈耳目、刺探隱秘,這跟他詭詐殘忍、善用權謀的心理是十分吻合的。
據《三國誌》記載,建安元年,曹操拜司空(三公之官)。三年,回到許昌,初置軍師祭酒(這是司空的僚屬,也是曹操置官之始),後來魏國出現一種特殊的官員,其職司類似明之東廠、近代的密探(也即秘密警察),這就是校事。第一任校事的頭目是盧洪、趙達。至於他們如何為所欲為、濫用權力、殘害無辜,古典古籍裡著墨不多,卻記有當時軍中流傳很廣的諺語:「不畏曹公,但畏盧洪,盧洪尚可,趙達殺我。」這些人的來歷,正史上都沒有記載,常常是忽然出現,當初史官想必也是用秘密方式搜羅到的。他們的情報靈通,身手輕捷,對人主絕對忠誠,人主也給他們以特殊的權力,可以為所欲為,予取予求,然而朝廷的正常職權也就必然被他們破壞了。只要一提及他們,與大明王朝時期之官員或百姓聽到魏忠賢、劉瑾等惡名所產生的恐慌和懼怕的心理是一樣的,足以說明曹操的特務也皆是鬼見愁一般的手段、一般的人物。
曹操時的法曹椽(相當於現在的最高大法官)高柔,曾就「校事」嚴重破壞朝政與體制等問題向曹操進諫:「設法分職,各有所司。今置校事,既非居上信下之旨,又達等數以憎愛擅作威福,宜檢治之。」法曹掾管的是司法上的案件,自然會與校事的活動發生衝突,曹操卻回答說:「卿知達等,恐不如吾也。要能刺舉而辨眾事(事無大小皆能偵悉),使賢人君子為之,則不能也。昔叔孫通用群盜,良有以也。」曹操的話倒很坦率,似乎也不算錯,例如將全副精力用在“刺舉”上,賢人君子能做得到麼?這中間還有一個德操問題,賢人君子不能不考慮,校事卻什麼都不放在心上。這表明,這些校事雖是在曹操默許下行事,但曹操卻根本沒把他們高看,至少是沒把校事跟賢人君子同等對待。曹操的這種做法,與大明王朝統治者過分寵信特務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否則像高柔那樣的正直法官不可能不會遭特務暗算。就這個角度看,曹操還不至於對身邊大臣下毒手,存有幾分節制和理性。
高柔長期以來,感覺校事的所作所為不公開、難公正,故對校事一直在鬥爭著。數年間,吏民被校事刺探及秘密抓捕的案件多達萬計,高柔估計其中必有誣陷,便上表要求核對虛實,還民公道,對那些僅因過失而犯禁的,高柔通過罰金處分,以避免用刑過度、濫殺無辜。假如不是這樣做法,曹魏的特務機構製造的「冤假錯案」,可能並不比明王朝東、西廠和錦衣衛誣陷的案件遜色。
在特務的設置上,曹操的後代跟朱元璋的子孫也是一樣的,越往後越猖狂。到曹魏第四代曹芳接位,校事的權力絲毫不比明代東、西廠小,他們上察宮廟、下攝眾司。法造於筆端,獄成於門下。直到司馬氏專權之後,考慮到校事都是曹魏舊人,才下旨撤銷校事一職。這是論校事罪惡最痛切的一篇,也是密探史上的重要資料,一般讀《三國誌》的人不一定注意到。我們今天探討這段歷史,並不是說曹魏是唯一使用此方法者,據史料記載孫吳也有校事(亦名典校郎)一職,在此就不多說了。
至於為什麼要設立這個職位,理由很簡單,因為這種秘密活動,效果自然比公開的強,光憑御史中丞、司隸校尉的官員們能夠得到多少情報?特別是對大臣的隱事,更要用秘密手段,便於最高統治者監督監控監管。
何謂特務,我們已經一目瞭然了。它是指服務於政治集團,經過特殊訓練並執行特殊任務的特殊群體。它無疑是階級存在的產物,是鬥爭形勢的需要。只要國家、民族、階級還存在,特務這個特殊職業也許就會長期存在。只不過時代不同、形勢不同、環境不同了,其工作職責任務目的手段會有所改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