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不足付房貸 台銀將拒貸
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要求銀行業防堵房市投機客炒房,台灣銀行昨天表示,今天將發文給各營業單位,要求民眾申辦房貸時,分行應與貸款人洽談、了解狀況,還應計算客戶的收支比(收入與支出比率);若客戶的收支比無法達到100%的要求,將不予承做其貸款。
台銀舉例,如果貸款人每月收入6萬元,在扣除4萬元生活後,每月只能繳2萬元的房貸;如果實際申辦的房貸每月負擔超過2萬元,加上職業不穩定或缺乏其他穩定財產,台銀就不會核准貸款。這項規定相當嚴格。
據了解,彭淮南在6月24日祭出房市「針對性管制措施」前,曾分批邀國內各大銀行高層及大型房仲業高層,聽取各方對當前房市交易情況、投機客及人頭戶操作手法。
為避免房市投機客利用人頭戶炒房,日前彭淮南親筆寫信給各大行庫負責人的「道德勸說」,要求各銀行對投機客和人頭戶拿出對策。
繼土銀、合庫銀和三商銀等相繼鎖定投機客、人頭戶祭出「獵人頭」措施後,台灣銀行指出,今天就會發文給營業單位,要求分行嚴格執行相關措施。
台銀對於投機客和人頭戶放款相關規範,包括:營業單位必須與房貸客戶洽談、須符實計算貸款戶收支比、清查擔保品的佐證資料、交易契約真實性,以及參考銀行自建的資料庫,了解房屋的交易價格是否合理等等。
台銀還要求各營業單位,必須慎選業務合作對象,包括房仲業、代書及建設公司等等。舉例來說,若發現某代書,或房仲業介紹的客戶,都是在一年內頻繁交易的案子,即不可再與這類房仲及代書合作,避免投機客利用人頭自銀行取得資金炒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