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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嫖先洗鴛鴦浴 色警「標準程序」

抓嫖先洗鴛鴦浴 色警「標準程序」

桃園縣永安派出所前所長姜國驤(原名姜宇帆)涉假辦案、真白嫖,監察院日前約詢姜國驤,姜驚爆這是為爭取績效的「誘捕偵查」的手法,歷來都是這樣,「別的單位也都是」,前任所長也是這樣才查緝到案件。


姜國驤的「大膽告白」,讓相關人員瞠目結舌,認為如所言屬實,將又是警察風紀的「一大爆炸」,不排除是姜的胡亂辯詞。監委後來也約詢了桃園縣警局副局長等,相關官員表示,警政署及縣警局都有宣導,約出來到旅館即可出示警證查緝,不須等到脫衣沐浴才查緝,與女子沐浴是違法的。

媒體披露,姜國驤前年和線民張晉傑(姜宇帆連襟)誘出三名未成年援交妹,帶到汽車旅館洗鴛鴦浴,並加猥褻,再出示警察證件逮捕對方。

監察院約詢姜國驤時,姜指稱,前年四月,張晉傑打電話向他檢舉網路色情案件,他藉「誘捕偵查」方式跨區辦案;張將該女子交給他,由他在旅館查緝到案,由於A女發現張晉傑耍了自己,主動上他車子要求性交易,A女是主動脫衣沐浴,「我衣著完整」,並通知外面員警進來緝獲。

監委問「為何要與對方脫衣沐浴」,姜宇帆說,「別單位都是這樣做」,都要脫衣沐浴才有色情場所的績效,「前任所長也是如此查緝到案件」,是桃園縣警局認知有問題,「他們沒有挺我,有意要停我職。」

姜宇帆表示,他查緝不只這三名援交妹,過去幾十件,「都是如此查緝」的,「我是分局績效最好的」。

姜也說,查緝這種網路援交,並沒有兒少案件查緝的標準程序,「員警多有此類似情事」,他是所長,帶頭做績效;因永安是海邊,沒什麼績效,卻規定四個月要五件以上,所以一定要越區。

【記者廖炳棋、游文寶/連線報導】警政署強調,為辦案與援交女脫衣、洗鴛鴦浴、甚至辦案辦到上床,都是嚴重違反警紀行為,姜國驤的說法應是推託之詞。

姜國驤所屬的楊梅警分局說,不可能有姜說的這種狀況,姜在今年五月檢方起訴後就停職至今,他們不了解姜在監委面前說了什麼,但他的指控並非事實;被姜咬出的楊姓「前任所長」,目前仍在桃園縣警局任職,與姜是同學,應該不會說出傷害同學的話。

警政署指出,警察辦案若需要與犯罪嫌疑人接觸,按規定都需上級授權,姜國驤聲稱他是為辦案需要才與援交女脫衣洗鴛鴦浴,這樣的辦案方式根本就已違法,也不會有上級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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