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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偽楚王案

明神宗偽楚王案

  偽楚王案,又稱楚宗案、楚太子獄、楚太子案、楚世子獄,明朝萬曆年間發生的一起有關宗室身份的政治案件。在此案的審定過程中,又引發明廷的黨爭。此案,亦是妖書案的前戰,與妖書案、劫槓案共稱「楚宗之亂」或「楚宗之爭」。
  隆慶五年(1571),封藩於湖北武昌的楚恭王薨逝,遺腹宮人胡氏得孿生子朱華奎、朱華壁。萬曆8年(1580),明神宗封朱華奎始嗣王爵,朱華壁受封為宣化王。然而到了萬曆31年2月,楚宗人輔國中尉朱華赿遣人上告,謂朱華奎為假王,並言朱華奎與朱華壁皆非楚恭王子,華奎系恭王妃兄王如言的侍妾尤金梅子,華壁乃妃族人王如綍家人王玉之子,都是出生數月而後抱養於楚王府的。又言華赿妻即王如言女,可為人證,故華赿知之甚詳。此說為許多楚宗室如東安王朱英燧、武岡王朱華增、江夏王朱華蠹等認可,並由此引發了一次曠日持久、波及範圍甚廣的楚王與楚宗之爭。
奏疏首先到通政司,閣臣、浙黨沈一貫因得楚王重賄,令通政使沈子木勿上其疏。通政使沈子木見事情複雜,就按照內閣首輔沈一貫的指示,暫把奏疏壓下。事  過月餘,楚王朱華奎劾朱華赿欺罔四罪疏也到,萬曆帝命令交禮部查辦。六月朱華赿聞訊,請楚王宗室與名者29人聯名奏疏,親自攜帶入京,告通政使司邀截實封和朱華奎行賄等事。通政使司懼,沈子木慌忙找到朱華趆,求他把原奏時間改為近時,上呈萬曆皇帝。得旨:兩件均發交禮部處理。東林黨人署禮部尚書事郭正域力主查勘虛實,以定罪案,並得到次輔沈鯉支持,以此為由,自內閣中逐出沈一貫;而沈一貫則以「宮鬧曖昧」、「年月久遠」、「事體重大」為由,從中作梗,極力偏袒楚王。郭氏認為,事關宗室真偽,不通過直接訊問,怎麼能秉公作出決斷?依舊堅持己意。
  因郭正域力主查勘,朱華奎大懼,以百金為正域壽禮,又許重賄,以求曲庇,遭嚴拒。後來案件發到湖廣,由湖廣巡撫趙可懷和巡按御史吳楷會同行勘,對王府有關員役70多名且加以刑訊,都未獲得能夠證明華奎不是恭王所生的證據。只有朱華趆的妻子王氏依舊一口咬定朱華奎是「偽王」。地方把勘問結果申報入朝,萬曆皇帝命各部院大臣,會同有關官員37人,進行復勘。他們在西闕門集會廷議,但議者言各有殊,書面送交禮部。沈一貫為打擊東林黨勢力,嗾使給事中錢夢皋彈劾郭正域「陷害宗藩」,授意另一給事中楊應文,御史康丕揚等指控郭氏之父曾被楚恭王笞責,所以挾嫌報復。郭正域則以沈一貫指使沈子木匿疏不上﹑阻止查勘和接受楚王行賄等事上疏爭辯。沈一貫和朱華奎接著上疏,指控郭氏乃湖廣人,與朱華趆勾結,華趆進京就住在其兄國子監丞郭正位家中。郭正域上疏辯解,萬曆皇帝沒有理會,因而憤然提出辭官。
  最後,明神宗萬曆帝朱翊鈞認為,「年遠無據,仇口難憑,非假甚明」,朱華趆夫婦「夫訐妻譖,不足憑據」,因而把他坐誣告降為庶人,禁錮於鳳陽,後亦得釋;附和他的宗人朱蘊鈁等多人,或罰減俸祿,或革爵幽禁;王府兩名儀賓則永遠戍邊充軍,遂罷此事不問。郭正域因遭沈一貫等嫉恨而彈劾,罷職回籍聽勘。但「楚宗之爭」並未就此了結,就在奉旨結案三個月後,楚宗室聚眾沖毀楚王府,搶掠財物,史稱「劫槓案」。直到萬曆帝出面干預,事件才得以平息。郭正域未及出都,因妖書案發,沈一貫藉機陷害而系獄,幾乎被拷打致死,次年五月始釋歸。
朱華奎後來被農民起義軍張獻忠裝在竹籠扔進長江。
  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四·宗藩:《楚府前後遭變》、《楚府行勘》、《存楚》等條稱楚恭王「不男」,曾屢次暗示其所親厚的藩僚「如晉海西公晚年為後計」,但皆「懼禍不敢承」。沈德符鄉人楚王府紀善官沈樟亭曾與楚恭王有「魚水之歡」,楚恭王示以春申君、呂不韋二人傳記,沈樟亭知其意,以死辭謝不敢當,遂失寵。楚恭王後移情於其他嬖倖的男寵,後有孿生子朱華奎及朱華璧。兩人被認為是他人之子假冒楚嗣,後在萬曆年間引發了楚世子獄。朱華奎即位後,先由兩位宗理贊理楚府事,至萬曆8年(1580)才嗣位。
  假王一案在明朝野宗藩中震動頗大,是體現宗藩與皇帝、地方官以及百姓之間關係的典型案例,影響遠超出湖廣範圍。時人為楚宗叫冤屈者不少,事後許多官員公開為楚宗翻案,甚者有「楚宗一事,天下無不以為冤」「真莫大之孽,國家數百年來未有者也」之說。《罪惟錄》舉有明一代十四偽,偽楚王華奎及宣化王華璧為其一,並認為此案「輔臣沈一貫、沈鯉互為黨,起大獄,而事竟不白,楚遂有以牛易馬之譏。」《綏寇紀略》對此案亦有記載,並涉及事發緣由:「恭王長女張郡主,為討蘆洲不應,又宗人雙橋負王府五百金被鎖,郡主請寬,不從,怒而發其事。上遣官即訊,王行金累億,方事得解。」其實,宗藩中為繼嗣而以府外之子為子者並不稀見,僅就湖廣境內言之,見於記載者有末代遼王,岷王府江川王等。假王現象暴露了血親封藩制度的內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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