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區少女陪酒 派出所長丟官
高雄市知名舞廳今年5月被刑事局查獲少女陪舞,高雄市警局婦幼隊接手,擴大查出舞大班勾結色情掮客,收留7名少女陪酒,於是連同舞大班、掮客、車伕移送了20人。轄區的苓雅警分局成功路派出所所長袁明豐,改調非主管職務。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5月初接獲家長投訴,指17歲女兒被誘騙當舞小姐伴舞,盼警方「救救我女兒」。
刑事局接報後循線找到花名「花花」的少女,發現「花花」國中畢業後就輟學、逃家,後來由當舞小姐的姊妹淘介紹給色情掮客,也下海當舞小姐。不過刑事局發現「花花」是自願下海的,色情掮客並未逼良為娼,也未以毒品控制。
高雄市警局婦幼隊查出以陳姓男子(31歲)為首的經紀公司,透過「花花」找來多名未滿18歲的少女,並教唆這群少女假冒已滿18歲的姊姊或朋友身分,到舞廳下海伴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