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要分手佯裝強拍裸照 男子判刑
周姓男子不滿女友提分手,竟以繩索捆綁女友手腳,強脫女友衣物,假裝拍裸照,他還恐嚇女友「只要一交男朋友,我就會把裸照寄給他」。台北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及恐嚇罪,將周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32歲的周姓男子去年9月間,約女友到住處,女友提出分手,兩人爭吵口角,90公斤高頭大馬的周姓男子,拿出手邊的尼龍繩就將女友捆綁起來,只有39公斤的女友根本無力掙脫周的蠻力,周邊綑邊威脅女友「妳再動,就一刀捅死妳」。
周強行脫去女友的衣物,拿起數位相機假裝拍下女友裸照,還說「妳只要一交男友,我就會把裸照寄給他們」,「就算妳父親是警察,我也可以找人把他作掉」,女友不敢吭聲,直到晚上周離家外出,女友趁機掙脫報警。
法院開庭時,周藉口因捨不得對女友打罵,才用繩子捆綁,脫去女友衣物是要檢查她有無與他人發生關係的跡證。合議庭認為,雖然周犯後表達悔意,但他仗勢體力不以理性解決問題,惡性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