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障礙父 性侵4歲女緩刑
新竹市一名男子趁著越南籍妻子外出,性侵4歲稚女,但因女童性器官發育未完全無法插入,他竟逼女兒為他口交,新竹地方法院考量男子事後取得女童母親原諒,且坦承犯行,將狼父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
檢警調查,這名父親智能較低,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因與前妻不睦,離婚後再娶越南女子為妻。97年間,他趁妻子外出,對當時年僅4歲的女兒以手指性侵得逞。
男子又脫下自己衣褲,試圖性侵女兒,但因女兒年紀太小無法得逞,他竟改逼女兒為自己口交。
當天下午,女童母親返家幫女兒洗澡,女童以手比著下體表示「痛痛!」當時女童母親沒有仔細察看,直到當晚睡前要幫女兒包尿布時,才發現女兒外陰部明顯紅腫,詢問女童「誰弄的?」女童以手比父親,女童母親質問丈夫,男子坦承犯案。此案發生後,女童母親與丈夫離婚,將女兒送回越南照料,不願再讓前夫接觸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