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好友誣告男友 他們復合她判刑
吳姓女子因陳姓國中好友氣男友花心,邀她一起構陷性侵,因陳女哀求「不答應就死給你看」,而「幫忙」指控遭性侵,卻因露出破綻,陳女也棄她而去,吳女還被控誣告遭法院判處四個月徒刑。
桃園地院調查,吳姓女子(廿四歲)和陳姓女子是國中同學,交情很好。陳女兩年多前認識陳姓男子,雙方熱戀,她後來發現陳劈腿,陳女想教訓男友,邀吳女構陷。
去年二月六日,陳姓女子找吳姓女子邀陳到一家卡拉OK店唱歌,事後陳女和陳上賓館發生性關係,陳女再央求吳女「幫忙整對方」,要吳女配合指控陳性侵兩人。吳女原本不願意,卻因陳女哀求「不答應我就死給你看」而答應,兩人向警方報案,指控陳當晚先後性侵兩人。
檢方偵辦時,陳姓男子一再強調「當天只帶陳女開房間、吳女不在場、從沒碰過她」,檢察官訊問吳女當天陳穿的衣服式樣、何時開房間、房間號碼、衣服是否被撕破、有無受傷、為何當時不驗傷不報案、誰先被性侵等細節,吳女傻眼、說不出來。
吳姓女子無法自圓其說,當庭自首「我是幫好友的忙才告陳姓男子,沒想到事情這麼嚴重」,被檢察官檢舉誣告罪法辦。
陳姓女子後來卻和陳姓男友復合,陳女在檢方偵辦時落跑,未出過庭,讓憑空指控遭性侵的吳女扛下誣告刑責,幫忙幫到「公親變事主」還被法院判刑。對於邀吳女亂告的陳姓女子,檢方將另案調查教唆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