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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大學指考考場注意事項

99年大學指考考場注意事項

99學年度大學學測將在7月1日(星期四)至7月3日(星期六)舉行,考試前一天下午2時到4時開放看考場,考生可先查看試場分配表各分區試場地圖。 考場規定及違規事項,也務必清楚了解。以免上試場白白被扣分。

考場攜帶物品

可帶文具:
‧答案卡,必須使用黑色2B軟心鉛筆畫記
‧答案卷,務必用黑色墨水的筆(建議使用筆尖較粗約0.5mm~0.7mm之原子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
‧圓規、直尺、三角板、量角器等作圖文具
‧橡皮擦、修正液或修正帶等擦拭文具。 (修正液或修正帶不得使用在答案卡上)。
手錶:
‧不可以有計算、記憶、通訊的功能
‧鬧鈴功能需關閉,否則鬧鈴一響即為違規
手帕、衛生紙、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
‧因病情需要用毛巾、大量衛生紙時,最好先向試務辦公室報備。
‧使用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時,需在考前持證明向試務辦公室報備並經檢查後,才可以使用。
‧耳塞、口罩等物品,使用前需向試務辦公室或監試人員報備。
不可帶‧任何書籍、紙張(含計算紙、報紙)
‧MP3或有計算、通訊(如手機)、記憶等功能的物品
‧個人隨身物品如果需放在試場設置的「臨時置物區」內,並且不可以發出 聲響。

考場常見違規事件

1手機發出聲響。
2手錶發出聲響。
3攜帶紙張、書籍、手機、計算機等非考試用品入座。
4試場內飲食、抽菸、嚼食口香糖等。(如因病情而有飲水或服用藥物等特別需求之考生,可在考前向試務 辦公室報備。)
5考試結束鈴(鐘)聲響畢,仍繼續作答。
6未帶准考證應試。
7無故污損答案卷、卡。
8在答案卷上顯示自己身分。
9在答案卷作與答案無關之文字、符號。
10違規抄錄答案。
11坐錯座位。
12遲到入場(考試開始20分鐘後)或提前離場(考試開始60分鐘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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