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全力護子 洗錢全推珍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扁家洗錢案,前總統陳水扁極力護子,稱兒子陳致中從不知情政治獻金的來源及用途,甚至連他自己都不清楚,相關款項的收支、使用,全由夫人吳淑珍一手掌控。
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起訴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認為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在國泰併世華銀行、元大併復華金2案中,以選舉為由收受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新台幣4億元、元大馬家2.1億元,涉嫌收賄;扁家成員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等人,則涉嫌以海外銀行等管道協助扁珍洗錢。
陳致中、黃睿靚上午傳訊陳水扁出庭作證。陳水扁表示,他擔任總統公務繁忙,與陳致中的私下互動非常有限,對於政治獻金相關事項,他從來不會對子女提及,表示陳致中、陳幸妤對於蔡宏圖等人的捐款,一概不知。
陳水扁也強調,陳幸妤先前對媒體「發飆」,指民進黨天王謝長廷、蘇貞昌也曾拿過扁募來的政治獻金一事,應該只是在檢察官大舉搜索他家時,從旁聽見他解釋款項來源,之後才忍不住對外「說心聲」,絕非在案件爆發前即知情。
陳水扁指出,民國89年、93年他參選總統時,吳淑珍負責競選募款的收支及使用,他從未過問珍掌管款項的確切來源、金額,珍也不會主動告訴他,包含他向蔡宏圖募來的政治獻金,也是交給珍全權處理。
至於吳淑珍在95年6月間,指示將國泰世華保管室內鉅款搬至元大馬家,陳水扁則說自己是在同年11月因國務費案召開記者會後,吳淑珍才說出搬錢一事,整起事件他並未參與,也不了解詳情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