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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獎金怎花 多數得主買屋

諾貝爾獎金怎花 多數得主買屋

(中央社斯德哥爾摩5日綜合外電報導)諾貝爾獎得主運用獎金的方法,有時和獲獎的成就同樣匠心獨具。

納斯爵士(Sir Paul Nurse)2001年贏得醫學獎後決定升級摩托車;1993年醫學獎得主羅伯茲(RichardRoberts)在家門前的草坪安裝槌球裝置;奧地利作家葉利尼克(Elfriede Jelinek)2004年得獎時則表示,獎金代表「經濟獨立」。

今年諾貝爾獎7日起跑,最先頒出醫學獎,一周後以頒發經濟學獎做結尾。今年的桂冠得主在媒體瘋狂關注、正式露面與頒獎典禮都落幕後,同樣也會面臨800萬克朗(125萬美元)獎金該怎麼花的問題。

從過去的經驗來看,各種選項都有可能。有時得主會把獎金捐給慈善單位或供科學研究之用,不過不是大家都會這麼做。

諾貝爾獎基金會執行董事海肯斯登(LarsHeikensten)表示,多數得主不會大肆購物。他說:「我想,要看他們來自哪個國家、個人經濟狀況…得獎時的收入、人生階段等等。」

不過置產是很受歡迎的選擇,至少在願意透露獎金怎麼花的得主之中是這樣。

2001年與兩位同事同獲物理獎的麻省理工學院教授克特勒(Wolfgang Ketterle),用自己分得的獎金買了房子,一部分挪作孩子教育基金。

1993年醫學獎共同得主、美國的夏普(PhillipSharp),用獎金買下1棟有百年歷史的老房子。

他告訴法新社,「獎金是這個過程很美好的一部份」,不過「得獎重要的地方在於獲得肯定」。

新科得主得獎頭一年,時間通常被參加不完的會議、演講與剪綵儀式占滿,要一段時間後才能決定怎麼花獎金。

2012年物理學獎共同得主雅霍許(Serge Haroche)說:「我還沒空去想要怎麼花這筆錢。我的時間很緊。」不過他說,他可能考慮買房子。

和平獎得主的獎金運用通常就比較簡單明瞭,因為和平獎通常頒給政治人物,或受公眾監督的組織與維權人士。

許多和平獎得主獎金捐給慈善機構,例如2009年的美國總統歐巴馬以及2012年的歐洲聯盟。

鄉村銀行(Grameen Bank)創辦者、孟加拉經濟學家尤納斯(Muhammad Yunus)說,他2006年的獎金會用在成立眼科醫院等慈善事業。

不過和平獎獎金有個用於慈善之外的著名案例。

美國總統威爾森1920年獲獎後,把獎金存在瑞典的銀行生利息。根據1本傳記,他這麼做顯然是擔心退休生活,因為當年的美國總統不能拿政府退休金。

文學獎得主通常不會公開獎金運用方式,不過選擇一樣直接了當。瑞典烏普薩拉大學(UppsalaUniversity)諾貝爾文學專家甘德(Anna Gunder)說:「就算諾貝爾得獎作家頗有名氣,許多人不會靠寫作賺到錢。」

獎金雖然讓作家生活無虞,能有好些年自由自在地寫作,不過得獎的頭幾年狀況往往相反。甘德說:「獲獎後的第一年,他們通常寫的比較少,不過一般會在一兩年後繼續。」(譯者:中央社鄭詩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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