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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中華郵政人員甄選簡章

99年中華郵政人員甄選簡章

壹、考試時間:99年5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貳、報名時間:99年4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參、資格條件
一、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年齡:不限。 ( 惟年滿 60 歲依規定應強制退休人員不予分發進用 )
(三)性別:不拘。
二、個別條件:
(一)學歷:需符合各職階甄選類科學歷條件,應屆畢業者至遲應於規定日期(含)前取得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二)兵役:男性應試人須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與補充兵);或依法免服兵役;或停役者須於規定日期(含)以前完成判定;
或可於規定日期(含)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可先行報名,惟如獲錄取,於報到時須繳驗兵役證明文件,否則
取消錄取資格。
肆、甄選職階、類科及筆試科目正確甄選類別,請以正式簡章公告為準。
一、營運職: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

筆試科目

壽險精算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 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1. 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投資學及 Excel VBA 程式設計
(2) 保險數學

法務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 學校 法律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2. 曾任法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1. 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保險法規
(2) 民法及商事法

投資管理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 畢業得有證書
2. 具有
(1)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
(2) 期貨商業務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成績合格證明者 註1

1. 普通科目: 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投資學
(2) 經濟學及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

系統分析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1. 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 ( 含系統分析、程式設計、開發程序 )
(2) 資訊規劃與管理 ( 含資料庫規劃與管理、資訊網路規劃與管理 )

冷凍空調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 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2. 曾任國內外公民營企業冷凍空調工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1. 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冷凍空調工程與設計
(2) 冷凍空調自動控制

建築設計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 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工業設計系建築工程組、公共工程、建築、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建築與文化資產保存、建築與古蹟維護、建築製圖、軍事工程、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景觀學、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技術等所系畢業 得有證書

1. 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營建法規與施工估價
(2) 建築設計

二、營運職-郵儲業務類科:
擔任工作:錄取分發區內各級郵局營業部門 ( 含櫃台 ) 基金銷售業務及郵儲壽等相關業務處理與推展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

筆試科目

郵儲業務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 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2 . 已取得代銷基金業務合格證照者,即持有下列其中 一項測驗成績合格證明: 註2
(1)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
(2) 證券投信投顧業務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
(3)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
(4)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 驗,暨 加考「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或含職業道德)」乙科

1. 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企業管理
(2) 郵政法規 (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 、簡易人壽保險法、 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

三、專業職 ( 一 ) :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

筆試科目

壽險經紀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2.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保險代理人或經紀人考試及格
3. 曾任國內經代人公司或保險公司經代相關工作 一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1. 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保險學概要
(2) 人身保險行銷概要

壽險核保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 所系科畢業 得有證書
2. 持有國內外保險學會壽險核保人員資格證書
3. 曾任國內外保險公司健康保險核保業務一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1. 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健康保險概論
(2) 健康保險核保作業實務

壽險理賠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 得有證書
2. 持有國內外保險學會壽險理賠人員資格證書
3. 曾任國內外保險公司健康保險理賠業務一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1. 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健康保險概論
(2) 健康保險理賠作業實務

壽險管理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 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2. 曾任國內外保險公司保全實務 作業一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註3

1. 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保險法規概要
(2) 保險學概要 ( 含人身保險概論及壽險經營 )

證券投資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 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2. 具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成績合格證明者 註1

1. 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經濟學概要
(2) 投資學概要

資訊處理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1. 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概要 ( 含程式設計、開發程序、資料分析及資料庫設計 )
(2) 資訊科學概論 ( 含電腦基礎知識、資料結構、網路基本知識、資訊安全、作業系統 )

建築工程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 土木工程 、 土木與生態工程、工業設計系建築工程組、公共工程、建築、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建築與文化資產保存、建築與古蹟維護、建築製圖、軍事工程、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景觀學、製圖科建築組、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技術等所系科畢業 得有證書

1. 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營建法規與施工估價概要
(2) 建築設計與圖學概要

電機工程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 電子 工程 、電機 工程 、電機資訊 、電機與控制工程等所系科 畢業 得有證書

1. 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電路學
(2) 電機機械及電力系統

土木工程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 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防災工程、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工業設計科建築設計組、公共工程、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學系工程組、地球科學、地質、地質科學、防災科技、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繪圖、軍事工程、海洋、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航空測量、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景觀學、測量、農田水利工程、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衛生工程、營建工程、營建技術、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灌溉工程等所系科畢業 得有證書

1. 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工程力學與結構概要
(2) 測量學概要

資產管理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1. 普通科目: 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民法概要
(2) 土地法規概要 ( 包括土地法、土地稅法、土地登記規則 )

四、專業職 ( 二 ) 內勤人員:
擔任工作:各級郵局營業窗口櫃台作業及相關業務推展工作 。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

筆試科目

櫃台業務

高中 ( 職 ) 以上畢業

1. 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2. 專業科目:
(1) 企業管理大意
(2) 郵政法規大意 (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

五、專業職 ( 二 ) 外勤人員:
擔任工作: 外勤郵件收攬投遞工作 。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

筆試科目

郵遞業務

1. 高中 ( 職 ) 以上畢業
2. 具有二輪重型機車駕照及小型汽車駕照

1. 普通科目:國文及簡易英文
2. 專業科目:
(1) 企業管理大意
(2) 郵政法規大意 ( 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 6 章 )

註1 如 具有 (1)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測驗 (2) 期貨商業務員專業科目測驗成績合格證明者, 依金管會規定必須加
考「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

註2

如具有 (1)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測驗、(2) 證券投信投顧業務員專業科目測驗、(3)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測
驗、(4)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 驗暨 加考「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者,依金管會規定必須
加考「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
註3 所謂「保全實務」係指曾經在一般民營之商業保險公司,依其部門職掌負責保險費的收費、保險單借 / 還款、各項契
約保全 / 維護及給付等業務,工作內容包括保險費的收取 / 墊繳 / 催繳、契約停 / 失效 / 復效、保險單借款 /還款、契約
轉換/ 繳費年期變更、契約當事人 / 關係人變更、其他契約變更、滿期 / 生存金 / 紅利 / 理賠 / 終止等給付及各項通知及
帳務處理等作業。
專業職 (一) 建築工程、土木工程、電機工程等 3 類科錄取人員須配合工作需要分派至全國各郵局工地擔任監工工作,
監工期間依規定發給監工津貼。
專業職 (二) 外勤郵遞業務類科錄取人員均擔任郵件、包裹等收攬投遞工作,外勤作業工時長,體力負荷較重;適合具
有強健體能、對天候環境適應力良好及遇突發狀況時 ( 例如交通事故、犬隻攻擊等 ) 應變能力佳者報名參加甄試。
伍、報名事項:
一、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 ,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
(二)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請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報名費用:
營運職及專業職 (一) 各類科每位應試人報名費用為新台幣 850 元整,專業職 (二 ) 內勤、外勤報名費用為新台幣750元
;報名費收據將併於第一試測驗入場通知書寄發。
陸、甄試方式:
一、各職階人員之甄試分二試舉行 :
(一)第一試(筆試):均考普通科目一科及專業科目二科,共 三 科。
(二)第二試(口試或體能測驗)99年6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1、營運職、專業職 (一) 及專業職 (二) 內勤人員採口試。
2、專業職 (二) 外勤人員採體能測驗 ( 搬運郵袋 )
(1)測驗時間:每人以1分鐘為限。
(2)搬運場地:定為5 公尺(兩端均劃有界線,中點劃有虛線)。
(3)使用郵袋:第140 號郵袋,內裝空袋連同外袋共重30 公斤。
(4)測驗方式:在測驗場地之一端放置郵袋2 袋,另一端放置1 袋,測驗開始前,應試人站在放置2 袋郵袋之間,聞主試人發「開始」口令,即將其中任1 袋搬至另一端界線外妥放落地,立即換搬另1 袋至起點界線外,如此往返換袋搬運,至主試人發 「停止」口令時即在原地放落郵袋,退出測驗場地。搬運時姿勢不拘。
二、依應試人員筆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科錄取分發區錄取名額 2 倍之人數 ( 不足 5 人者以 5 人計 ) 通知參加第二試。
柒、成績計算:
一、筆試成績:
1、各科原始總分以 100 分計。
2、比例:普通科目佔筆試成績 30% ; 專業科目 2 科各占筆試成績 35% 。
3、三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
4、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科錄取分發區錄取名額 2 倍之人數 ( 不足 5 人者以 5 人計 ) 通知參加第二試。筆試成績相同者依序以普通科目、專業科目 (1) 、專業科目 (2) 等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二、口試之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 ( 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 占 20 %。
2、言詞 ( 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 占 20 %。
3、才識 ( 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 占 30 %。
4、反應能力 ( 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 占 30 %。
三、體能測驗成績計算:按來回搬運次數評分,最多搬運12 次。(詳細計分方式請見正式簡章)
四、總成績計算:
1、營運職、專業職 (一) 及專業職 (二) 內勤:
(1)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 75%;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2) 口試成績占總成績 25%;惟口試成績未滿 60 分者,不予錄取 。
2、 專業職 (二) 外勤:
(1)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 60% ; 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
(2) 體能測驗成績占總成績 40% ;惟體能測驗成績未滿 60 分者,不予錄取 。
五、第二試甄試結果,依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該類組錄取名額最後一名總成績相同者採增額錄取。
捌、分發進用相關事項:
ㄧ、錄取人員一律按各職階 、類科、錄取分發區成績高低順序及各責任中心郵局業務需要分批分發進用, 預定於規定日
期前依序進用完畢 。
二、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 ,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
三、試用 :
(一)各職階類科錄取人員分發進用後須依規定試用六個月,試用期間每二個月辦理試用考核一次,每次考核成績不合
格(69 分以下)者,即予終止勞動契約。試用期間按各職階核定薪級支薪。
(二) 如有隱瞞精神疾病或其他嚴重疾患,致影響日常事務之處理或業務之推動,經查證屬實者,得於試用期間終止勞
動契約。
四、擔任工作 :
(一)營運職郵儲業務類科錄取人員一律擔任各級郵局營業部門(含櫃台)郵務、儲匯、壽險等相關業務。其他各專業類
科營運職及專業職(一)錄取人員得視業務實際需要及缺額情形,先調派錄取地區附近郵局擔任營業部門(含櫃台)實務
作業,以熟悉郵政各項相關業務。
(二)專業職(二)內勤櫃台業務類科錄取人員,一律擔任各級郵局營業窗口櫃員及相關業務推展工作,不得要求改派其
他工作。
(三)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類科錄取人員,一律擔任外勤郵件收攬投遞工作,不得要求改派內勤工作,且須熟悉駕
駛郵局配置之腳排檔重型機車,否則視為試用不合格。
五、錄取人員經分發進用後 ,試用期滿之翌日起,服務未滿三年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調其他各等郵局服務。
六、 本項甄試錄取進用之人員 ,依從業人員人事規章辦理, 不適用公務人員有關法令之規定 。如通過國家舉辦之考試
,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時,亦不得要求改敘為交通 ( 郵政 ) 資位人員身分。
玖、待遇與福利:
一、營運職: 按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 41 級薪級起薪 ( 月薪 41,800 元 ) 。
二、專業職 (一) :按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 53 級薪級起薪 ( 月薪 31,130 元 ) 。
三、專業職 (二) 內勤:按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 60 級薪級起薪 ( 月薪 24,530 元 ) 。
四、專業職 (二) 外勤:按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 60 級薪級起薪 ( 月薪 24,530 元 ) 。另依擔任工作之性質按「交
通事業郵政人員兼任工作加給每月應發款額表」規定發給兼任駕駛加給及收投加給 ( 全月約 5,732 元 ) 。
五、派任主管職務者 ,依職責層次核發主管待遇。另服務離島及偏遠地區郵局者,依臺灣郵政公司員工服務特殊地區加
給標準表規定每月核發相關特殊地區加給。
六、享有勞保、健保、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全勤獎金及員工年度休假補助等福利, 另視公司營運情況核發考核獎金、績

效獎金以及年度考核晉薪。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見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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