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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評鑑入法 細節還有得吵

教師評鑑入法 細節還有得吵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1日電)行政院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提供教師評鑑法源。評鑑對教學現場影響重大,是否與淘汰機制結合、指標該怎麼訂,配套措施還有得吵。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新增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應接受教師評鑑,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教育部教研會執行秘書劉仲成表示,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教育部會在6個月內召集相關團體研商,提出子法。目前初擬以學校為單位、每4年輪一次,不通過的教師需提成長改善計畫。

教育部長蔣偉寧強調,教師評鑑的目的是協助教師成長,不是用來淘汰,後者可循現有的不適任教師機制處理。劉仲成也說,評鑑原則上與淘汰機制脫鉤,但如果教師持續不通過,也可作為教評會決定教師是否適任的「參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表示,教師評鑑的關鍵仍是執行方式,如果設計不當,可能步上大學教師評鑑的後塵。現在大學老師被迫追求SSCI、SCI等指標、忙著「算點數」,扭曲了真正的價值,屢有檢討聲音。

「教師評鑑不是萬靈丹」,吳忠泰說,指標設的不好,教師都被牽著鼻子走,不只是影響教師,也影響人數更多的學生、家長,一定要非常謹慎。他呼籲教育單位制訂相關措施時,一定要和教師組織協商,才符合程序正義。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表示,教學評鑑可以提供一個自我檢視的機制,「就像健康檢查一樣,定期都要做一做。」尤其政府要推動十二年國教,教學方法的改變很重要,也可藉此看看教師們能否跟的上時代的需求。

有些教師擔心評鑑會成為鬥爭的工具,並讓出勤制、工時制度更為複雜,薛春光認為「多慮了」。過去台灣老師強調專業自主,上課時不喜歡別人觀看,關起門來發生什麼事都不知道,評鑑有助於打破此一現象。

薛春光建議,理想的評鑑不會是一堆報告和書面作業,而是從備課、教室教學、同儕討論等教師既有的工作,讓流程進一步透明化,教師也可藉此互相交流,精進教學能力。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現行不適任教師的淘汰機制,有許多模糊不清的地方,例如「教學不力」、「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等,都是隨人認定,衍生許多問題。

馮喬蘭希望評鑑能更明確界定什麼是「好老師」,讓教師的專業表現更為具體,供外界檢視。依照這樣的觀點,評鑑不必然要與淘汰機制脫鉤,而可以相輔相成。

社會各個團體對評鑑的期待不一,有人希望作為淘汰教師的工具,讓教職不再是「鐵飯碗」;有人則擔心成為從此讓主管機關有權插手,影響專業自主。至今仍呈現「一套評鑑,各自表述」,要形成共識、避免衍生爭端,還有待教育部努力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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