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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安婦

慰安婦

慰安婦形成的歷史背景

  所謂隨軍慰安婦就是「日中戰爭、亞細亞太平洋戰爭下,在日本軍底下,被當做性處理道具使用的女性。」她們大部分是被強制、或被欺騙而做為慰安婦的「朝鮮人慰安婦」。事實上隨軍慰安婦也就是「仰仗著軍、國家的集團輪姦、強姦制度」的產物。在這樣的制度下,日本軍隊有計畫、有組織的搜捕集中女性,送往中國、菲律賓、台灣、南洋諸島、沖繩等日軍戰地或佔領地。

  隨軍慰安婦所以成為制度,其原因要推至1932年1月中國的上海事變以後。上海事變中,日本軍隊強姦中國婦女的事不斷的發生,1937年12月日軍進佔南京之後隨之而起的是屠殺、強姦的事不斷,不僅造成中國人更強烈的反日意識,為此國際輿論也對日本施以強烈譴責。換言之,在軍隊的性需求是不可避免的前題下,為避免軍隊強姦婦女,必須提供一種性的慰安設備使士兵得以發洩性慾,也就是慰安所的設置。

  另一方面,日本軍部考慮設置慰安所的原因,是害怕性病在軍隊中而影響了日本軍隊的作戰能力。早於1918年日本出兵進攻西伯利亞時,就曾面臨過這種情形。當時日軍派遣七萬兩千名軍人前往西伯利亞,結果一場戰爭下來陣亡者僅有三千四百餘人;然而患有性病者卻高達一萬八千餘人,其中兩千多人更是重病患,嚴重地削弱了日軍的戰鬥能力。在保持軍力、防止性病蔓延的前題下遂而設置由軍中管理的慰安所。

 

慰安婦的來源

  1938年春末開始,慰安所在中國各日軍駐紮地相繼建立。最早由日本軍方直接管理的慰安所設於上海的郊外,第一批的隨軍慰安婦除了日本的娼妓外,佔比較多數的是朝鮮的女性,而其中很多是處女以及年輕的女性。負責替這些慰安婦檢查身體的軍醫麻生徹男其後寫了一份意見書指出日籍慰安婦多為妓女且染有性病,並將年輕的朝鮮女性與之對照。相形之下,年輕的半島人(朝鮮人)似乎成了軍隊所期望的慰安婦來源。換言之,年輕的朝鮮女性是最佳的慰安,而這份意見書在日後成為軍方用以決定慰安婦政策的重要資料。

  目前的研究顯示隨軍慰安婦中朝鮮的女性就佔有八成,之所以有這種結果除了掮客在得到軍方指示下以欺騙的方式徵用慰安婦外,最令人震警的還是日本殖民政府在1943年後以「女子挺身隊」的名義,有組織的搜集朝鮮的女性從事慰安的工作。早於1941年6月日軍舉行「關東軍特別大演習」時,就已經以強徵的手段在朝鮮徵召了一萬名的女性。而隨著太平洋戰爭爆發戰爭愈加擴大日軍搜集的隨軍慰安婦也愈多;1943年以後便是在「女子挺身隊」的名目下強行徵召。

  根據已發現的文件顯示所需之人數與慰安工作之地點均由日軍選定,並給予渡行許可及證明。日本國會議員伊東秀子所發現之1942年3月12日「南方派遣渡者二關件」密電,即是一個例子。據台北市婦女求媛基金會所作訪查資料顯示,日軍自1938年起即開始在台徵召慰安婦,徵召慰安婦乃是透過掮客、役場(區公所)、醫院的上司、軍隊……等,在台徵召台灣婦女從事慰安的工作。從受訪者的證言顯示,她們大部分是被迫或是被騙。被迫的案例中,有的原本在醫院從事護理的工作,被醫院的男護理長強迫前往海外;也有的是被軍隊抓去的。而被騙的案例中,並未告知慰安工作的性質,而是以種種的名義如:做護士替客人打針;去軍隊食堂燒飯、洗衣;賣酒不賣身……等。

  不論從歷史文獻或是受訪者的證言,都說明了慰安婦的來源有四類:一為佔八成的韓國婦女;二為日本的職業妓女和少數良家婦女;三為被強迫帶走的中國婦女;四為從東南亞其他國家徵召或拐騙來的婦女。

 

日軍管理及虐待慰安婦的實況

  日本政府最初否認介入性奴隸之運作,堅持那是民間企業或是掮客所做的行為。但相繼曝光的文件以及生還者的證言,再再證明日本軍方包辦慰安所的維持與管理、慰安婦的配置、房舍的準備。而且慰安所非軍人不得使用、軍醫受命對慰安婦進行性病檢查、發給士兵保險套、公佈慰安所的規則…等種種事端,逼使日本政府不得不承認介入戰時慰安婦的酷行。日本政府在韓國政府的強烈要求和國際輿論的壓力下,於一九九一年開始對慰安婦問題進行調查。

  日本中央大學吉見義明教授亦參與慰安婦議題的調查與研究,根據他所發現的文件顯示慰安所依其與軍方之關係分成四種類型:1.軍方直營之慰安所;2.表面上是民營其實是軍方控制與管理之慰安所;3.民營但主要供軍人使用之慰安所;4.民營之妓院。

  在婦女救援基金會的訪查中,發現受訪者陳述之慰安所大多屬於前二種類型,而沒有第四種類型。由於慰安婦大多無法清楚得知慰安所經營及管理上受軍方監控之情形,或經營者是否接受軍方之委託等,故不是每個個案的情況都能清楚的分類和得知慰安所經營之真相,尤其是表面上是民營之慰安所與實際上是民營之慰安所更是難以區分,以下係就受訪者陳述之內容討論不同類型之慰安所:

<一>軍方直營之慰安所

大多是位於軍營內之慰安所,也有位於軍營附近者,但較沒有人身自由,出入受嚴格控制。
有專屬某部隊之情形,別的部隊不可以來,如海軍和陸軍各有慰安所,不可混用;有些慰安婦可指出自己是屬於何部隊,如案26是專屬於海南島海口市設施部之慰安所,案18和28則是分配給仰光司令部軍官級之慰安婦。
隨部隊遷移,沒有固定據點。
房子多是簡陋搭蓋的木板或矮房等,內部成二列房間,有房間之編號。
慰安所是慰安地點所在之名稱,有的還在外掛有慰安所之牌子,以經營純粹慰安為主。
皆由老板、老板娘(非軍人)擔任管理人,但仍受軍官管理。受訪個案中案20提到管理之軍官;另外案62表示「大尉」每星期來慰安所算錢,並為她寄錢回家;案57則提到慰安所內有日軍之「通譯官」。

<二>表面民營,實際上是軍方管理、控制之慰安所:

  吉見義明教授認為軍方安排與設置此類慰安所,從選派經營者、發給渡航許可,必要時由軍警協助徵召慰安婦和運送慰安婦、分配慰安所之地點與提供房舍等等,皆由軍方介入。軍方規定民營慰安所經營時間、收費標準、身體檢查、慰安婦活動範圍等事項。慰安所之經營者按時要向軍方報告顧客人數。部份受訪個案描述慰安所之情形,亦顯出有軍方介入、監控現象。例如由區公所徵召慰安婦;軍方提供房舍做慰安所;經營者每月要向上級報告;軍隊對慰安婦之去留有所決定權;經營者表示其是受日軍聘雇來經營慰安所等。

<三>民間經營

  少數民間經營慰安所之個案,尚無法確知是否由日軍監控,但是慰安對象僅限於日本軍官、士兵和軍夫;在慰安所裡亦得遵守定時身體檢查之規定。


  從上敘述,我們認為慰安所的類型雖然有所差異,實際上軍方支配的本質不變,民間業者只是軍方附屬的工具。



各國慰安婦的血淚控訴

  經由歷史學者的研究,提供我們了解日軍何以施行慰安所制度的歷史背景,以及軍方控制與管理慰安所的實況。我們必須從慰安婦的證言,才能了解她們是如何成為慰安婦,對於她們所造成的衝擊,以及如何看待過去的那段經歷。自一九九年年韓籍慰安婦首度公開控訴日本政府強行徵召慰安婦以來,其他國家(菲律賓、荷蘭、台灣、馬來西亞、印尼)的婦女亦紛紛出面,揭露隱藏在她們內心深處五十年的祕密。舉行歷屆亞洲慰安婦連帶會議,一方面是因為慰安婦們隱藏著過去的記憶回國後卻不被家人接受、為國內政府所忽視再加上日本政府不願負起責任,因此舉辦會議是要發掘日本戰爭犯罪的事實,加強相同經驗的婦女們的心理支持,並且試圖讓更多的人們了解慰安婦的過去與現在的處境,迫使日本政府正視徵召慰安婦的犯罪事實。從當事者的證言,我們可以看出其中不欲人知的痛楚及辛酸。

  金曉欣(為保護當事人,係用假名)……第一個挺身而出,向世界揭發二次大戰期間日軍暴行的朝鮮慰安婦。一九二三年生於中國東北吉林省,出生後不久父親就死了。金與母親回到平壤。由於家裡太窮,母親為人幫傭,金在學校讀了四年書就輟學幫人家看小孩,十三歲那年被金泰元收為養女。但她的養父並未將她視如己出,在她十七歲那年春天養父聽說中國東北好賺錢,就帶著她及另一個大她一歲的女孩,搭乘只有軍人才能坐的軍用列車,經過安東、北京,輾轉三天,到達一個叫卡茲卡縣『鐵壁鎮』的地方。在此與養父道別,金學順和另一個女孩被帶到一個中國人的房子裡,進了房間隨即被鎖起來。金猛然想到「完了」,隨後她聽說養父把她們賣了。隔壁的房間也有三個朝鮮女孩。她想逃,但四週都是日本兵,展翅難飛。隔天早上,一個軍人對她和同來的女孩說:「不用擔心,照命令做就是!」隨即命令她把衣服脫掉。金說:「現在回想起來,實在無限辛酸。」

  隔天八點半開始,每隔三十分鐘就進來一個士兵,戴著保險套。她每天至少要服侍十個人,多則三十個人。晚上則服侍軍官。有些士兵早上就開始喝酒、唱歌,在出兵前夕尤其興奮,也特別的殘暴。「我們這些朝鮮人任他們踐踏、毆打,他們簡直就是狗,根本無法想像他們是人。」金說。在房間裡,金穿的是中國人留下來的衣服或日軍的舊軍服,每週或每月軍醫會來檢查一次身體。金曾患肺病,注射六○六抗生素。

  金的藝名是「阿藝子」,和其他四個朝鮮慰安婦在一起。年紀最大的慰安婦二十二歲,有一個特別房間專門伺候軍官。其他四個人住在一個房間裡,用窗簾分成四份伺候士兵。吃的是軍方送來的米及味噌。

  鐵壁鎮的軍隊大約有三百人,轉戰中國北方,軍隊移防,她們也跟著移動。軍隊所到之處,看不到一個中國人。當地留下來的空屋,常被選為慰安所。有一天早上七點,士兵帶來兩個中國人,說他們是間諜並把他們的眼睛蒙起來,兩手反綁,在她們面前一刀砍下去。還對她們說如果不聽話,下場和他們一樣。

  日子過的實在很痛苦,金一心想逃,但到處是日本兵,無法與民間接觸,不會說中國話,又不了解中國的地理環境,實在無法逃生。如此過了四年多,有一天晚上因軍隊投入戰場,四周人少,一個從事外匯買賣的韓國男子闖入房間,金告訴他,「我是韓國人,請帶我走」。兩人就趁黑夜逃走,經過南京、蘇州,到上海結為夫婦,在法國租界開了一間當鋪,先後生下女兒及兒子。戰後回到韓國,女兒在仁川的難民收容所因染痳疹去世,接著丈夫在韓戰中過世。金一面做生意,一面教養兒子。不幸的是兒子在小學四年級時,又瀰水死亡。金唯一的希望破滅,巴不得一起死掉,但未能成功。從此到處流浪,與煙、酒為伍。十年前猛然覺醒,在漢城為人幫傭,現在老了,靠政府的救濟生活。

  金說她不幸的一生,從被迫當慰安婦開始。每次看到日本國旗,就憤恨無比,不論給她多少錢,也無法彌補她的創傷。一生期待就是把事實揭發出來,告訴韓、日兩國的年輕人,不要重蹈覆轍。

  其實,金的命運還不算太差。

  結甲娘(為保護當事人,係用假名),她是個富家千金小姐。

  十八歲那年的某個晚上,日軍到她家裡強行把她抓走,塞入卡車,和許多女孩? @起被運到釜山,送進入一個大倉庫裡。倉庫裡滿滿的女孩子,幾無空隙。緊接著,一個軍? H點出三十名女孩子,她是其中一個。隨後這三十名女孩子被送到日本九州,學習日本的語言、日本的禮儀,然後被送到中國滿州。原來她們是大倉庫裡最漂亮的三十個女孩子,特別訓練來侍候滿州的大將官。當年只有日本女人才可以侍候大將官,韓國、台灣的女孩子則用來侍候較低階的軍官、士兵。這三十名朝鮮女子,不同凡響,可想而知。對受儒教教育的韓國婦女,貞操比生命還重要。有女孩子不願被糟蹋,想盡辦法逃走。失敗,被逮了,日軍就把她倒立,吊起來,割掉她的乳房,挖出她的腸子,拿來給她們看,讓她們知道逃亡的下場。朝鮮女子的貞烈實在不是可以被嚇倒的,照樣找機會逃。日本人或許也感覺到若一個一個把逃亡的女孩殺掉,重新再培植一批來奉侍這些大將官,也不是容易的事,後來就在這些女孩的背後烙燙,正面保持完整,不論逃幾次,都在同一個位置上燙,以免整個背都是疤痕。大將官不用保險套,吉奶奶(韓國人對年長婦女的稱呼)懷了兩次孕,生了兩個男孩,但兩個都死於痳疹。這個千金小姐足足當了五年妓女,回到韓國後五年和被抓前認識的一個男孩結婚。韓戰時先生被共黨抓走,留下一個遺腹子。再嫁,不久,丈夫死於高血壓,又留下一個遺腹子。

  三十個漂亮的女孩,如今,她碩果僅存。




台灣慰安婦的生活現況

  由婦援會八十四年七月至十月所進行的電話訪問與家訪結果得知,目前仍然健在的個案有三十二位,年齡在70─82歲左右,孤、老、貧、病是她們目前的寫照。在生活方面:有的是孤獨的老人,膝下沒有子女而獨居者;也有與子女不和而逃家者;或有不願與子女新近、寧可獨居孤獨者。

  在經濟方面:由於年高體弱,有的幫人帶小孩維生;也有低收入戶者,依靠政府補助度日;因此亟待政府的生活補助。

  心理適應方面:有的覺得做過慰安婦是一件很羞愧的事,因此極力隱瞞不敢說,以免被人看不起而喪失人格。有的強調千萬不能讓尚不知情的子女晚輩等得知,以免在子孫面前抬不起頭。如果一旦被得知,有的寧可自殺。雖然也有一位慰安婦願意公開,但卻被其養女以要顧及子孫顏面為理由拒絕。有的對自己很失望、很羞恥。有的譴責自己當年沒有堅守貞操,故一直虛心向佛、以求懺悔。因為過去之經歷而自慚形穢,寧願離群索居不喜歡與子女和家人新近者亦所在多人。

  大部分的慰安婦所關心的是日本政府何時賠償。她們堅定的認為一定要討回公道,否則死不瞑目。

  有的抱持認命的態度,覺得自己是看日子的人,馬馬虎虎,一日度一日。比較能夠擺脫心理負擔的只有少數幾位,例如案62認為做慰安婦不是自己要去做的,不偷不搶,只有富人會笑,窮人可以諒解。早年自己也無法釋懷,但三十多歲後,也看開了自己的歹命。


台籍慰安婦赴荷蘭海牙提控訴審判結果


2000年女性國際戰犯審判法庭對日軍性奴隸制度的判決

2000年12月8-日在日本東京召開「2000年東京大審」,也就是所稱的女性國際戰犯對日軍性奴隸制度的審判,當時參與的國家有南韓、北韓、菲律賓、中國、台灣、印尼、東帝汶、馬來西亞等受害國家,也包括日本人道支援團體在內,各國委派之檢察官、律師共同出席進行的一場模擬審判。並由各國前慰安婦出庭作證、以取得之證據、律師之問訊、及學者和歷史學家等專家證人意見,而做出的判決結果。

  這場歷史性的審判目的是,要揭發日軍在二次大戰期間,有計劃的對亞洲近20萬婦女的集體強姦、性奴隸、強迫墮胎、性暴力、強迫結紮及強姦孩童等種種罪大惡極的暴行,這意謂的事是前慰安婦們終於要結束長達55年的靜默,為正義、受辱的尊嚴提出控訴,不再繼續沉默。

  女性國際戰犯審判法庭的設立,是源自於歷史上的無能,(所締結的戰後條款)並未讓國家付出責任,確保遭受此種罪行的人可獲得正義,這是二次世界大戰後聯盟於1946年4月到1948年11月所舉行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附錄要件。儘管已有鐵證如山的證據證明慰安婦制度的存在,聯盟卻未能以此種罪行起訴日軍,此種法庭(軍事法庭),特別是一種國際性組織的審判法庭,卻還忽視此種制度性的暴行,是令人難以接受的,然而,根本的責任還是在於日本,應該要對於他們自己所做的行為,以及並未進行後續起訴等行為負責任,要對這些半世紀的前慰安婦做出道歉、提供賠償及其他有意義的補償。

  根據2000年12月的審判所做出的初步結論,判定一個國家犯下此種國際性的錯誤行為,是違反了國際慣習法,法庭發現日本國所做的行為,已違反了條約的義務,和國際慣習法的義務,此審判法庭根據證據做出的判定是:「日本已違反條約(強行法規)的義務,包括1907年海牙條約關於陸戰法規慣例條約,1921年婦女與兒童買賣禁止國際條約,和1930年國際勞動組織條約關於強制勞動。也違反了國際慣習法的規定,包括1907年海牙條約和1926年奴隸條約中所規定的內容,再者,日本政府也已在1951年舊金山合約中,接受了國際軍事法庭的判決。審判法庭所做出的判定是,基於先前的證據足以起訴裕任天皇,並判定他有罪,要對於違反人性的性奴隸制度負起責任,在共同起訴狀1-2條中有說明,且應對於違反人性的強姦負起責任,在共同陳述3條中說明,此外,法官還判定日本政府要負起責任,因為當時日本政府同意設立並維持著此種慰安婦制度」

  此審判庭的組成包括許多著名的法官,如阿根廷的阿吉貝Argibay、英國的吉肯Chinkins、肯亞的馬唐家Mutunga等人,並由受人尊崇的美國麥當勞法官McDonald擔任主席,他也是前南斯拉夫戰犯審判法庭(ICTY)的主席。

  雖這只是象徵性質的模擬法庭,並無正式的法律效益,但這也是55年來,首次且唯一讓所有前慰安婦聚集一起,公開完整而有系統的陳訴當年日本政府所犯下的罪狀,並發出強烈的怒吼,更要藉此喚醒國際正義同聲譴責,而迫使日本政府拿出誠意來解決慰安婦問題,而不再以當年所有戰後賠償問題均已「舊金山合約」中處理,來規避所有應負而未負的責任,這樣的活動對隨時可能凋零的慰安婦們卻有其深遠的意義。

  而2001年12月3-4日於荷蘭海牙所舉行的「2000年東京大審」後續活動,更希望讓全世界的女性能夠了解,在世界各地仍有許多的女性遭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並呼籲要團結一致,公開這些對女性的這些迫害,唯有這樣歷史悲劇才能避免,讓真正的正義才能照拂到世界每個女性受害者及慰安婦倖存者的身上,也只有這樣和平才能給予我們女性真正的人權。在此同時,不管是台灣或是亞洲全體慰安婦阿嬤們共同的心願,則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親耳聽到日本政府的公開道歉及賠償,才能稍稍平撫其遭受到創傷的心靈,不應該讓這樣的暴行逍遙法外,因此,我們慎重的呼籲社會大眾,持續給予強而有力的支持及關心,讓二次大戰時間遭受到迫害的前慰安婦的傷痛,可以警惕世人勿重蹈覆轍,使這樣的傷痛得以終止,讓女性的人權、尊嚴受到保障。



台籍慰安婦赴荷蘭海牙提控訴

11月30日台灣前慰安婦阿嬤再度遠渡重洋至荷蘭海牙,為自己及全世界的女性爭取應有的人權及正義。此次審判主要重點是將審判結果公開於國際媒體,及對此事知道甚少的歐美各國,冀望借由國際輿論壓力,讓日本政府勇於承認過去的錯誤,還給這些年邁的慰安婦阿嬤們應有的正義及尊嚴。同樣是去年的12月在日本東京舉行「2000東京大審」,也就是所稱的「女性國際戰犯對日軍性奴隸制度」的審判,集結百餘名二次世界大戰慘遭日本皇軍迫害的慰安婦,包括台灣、大陸、韓國等十多個亞洲受害國家,召開有史以來首次對日本進行公開的國際審判,由各國檢察官陳訴狀進行報告,包括前慰安婦的證詞、證據,並聽取法律、歷史等專家學者的意見,彙整所有資料後進行判決,更要於12月3、4日假海牙Lucent舞劇院再次進行審判,並借由地利之便讓歐美各國對二次大戰慰安婦事件有更多的了解。

  台灣將由「婦女救援基金會」陪同前台籍慰安婦林沈中 女士代表出席這場「Tokyo Tribunal Judgment」,並於90年12月4日就人權及性侵害的犯罪事實進行約30分鐘的陳訴,代表全數的前台籍慰安婦,積極要求日本政府應對其錯誤罪行,公開道歉及合法的賠償,應將這段史實加入教科書中,讓後代子孫記取教訓,不在再重蹈覆轍。此次與會的國家包括了台灣、大陸、韓國、菲律賓、印尼….等十餘國共同參與。此次在歐洲荷蘭舉行此次的審判,是想讓原本對慰安婦事件,毫無了解的歐美各國,明瞭日本政府在二次大戰的暴行,並藉此喚醒國際社會的沉默,仗義直行讓國際的壓力迫使日本政府正視並解決此問題。

  目前台灣慰安婦阿嬤們的對日訴訟已進行第十一次,預估將於91年1月進行第一審的宣判,同步與其它受害國家結合前往美國,聘請美國律師為此案進行訴訟。自民國89年以來,透過國內外各界人士及王清峰律師的大力奔走下,日本國會中已積極爭取到247席的國會議員,簽署同意「有關促進解決戰時強制的性被害者問題法律案」立法賠償在對二次大戰受到日本迫害之受害者,因此,若能在2002年6月日本國會改選以前,再爭取30位議員的簽名支持,此法律案便可通過,讓懸盪已久無法解決的慰安婦事件,可以得到日本政府公開的道歉及合理的賠償。

  慰安婦事件發生至今已有55年,日本政府從來沒有對所犯下的罪行接受過任何的審判及處份,並且否認所有犯行,更企圖篡改日本國內教科書來掩滅這醜陋的事實。而亞洲其他受害者所進行之對日訴訟,也在強詞奪理下毫無進展,其推諉之理由為其所有戰後責任已在舊金山合約中履行、以及個人無法對國家進行控訴及審判等為理由駁回,讓阿嬤及女性的人權尊嚴再次地被漠視。

  因此,這是場歷史性的審判,將為日軍在二次大戰期間,施加於前慰安婦身上的制度性和集體強姦、性奴隸、強迫墮胎、性暴力、強迫結紮及強姦孩童等種種罪大惡極的暴行公諸於世,並要求日本政府正視並解決此問題。而根據2000年12月的審判所做出的初步結論,發現當時日本政府已違反了國際法規,並基於所獲證據足以起訴裕仁天皇,並判定他有罪,要對於違反人性的性奴隸制度負起責任,此外,法官還判定日本政府要負起責任,因為是由日本政府設立且維持此種慰安婦制度。因此,在此次的審判中更明確的要求日本政府需:1..應負起責任為其受害者所造成的傷害,對其倖存的前慰安婦及後代公開道歉及賠償。2.勇敢公開二次大戰所犯下的所有罪行及事實,讓所有大眾了解。3.日本政府必須提出一個明確的方式或保証,承諾將不再重蹈覆轍。

  其實,這樣的歷史悲劇並未過去,在前幾天的國際新聞赫然發現,在阿富汗「波查基宗教監獄」被囚禁的女犯人竟神秘失蹤,她們的家人擔心被神學士部隊帶走充當性奴隸,在人權意識高漲的21世紀,仍舊發生對女性人權完全漠視的行為。所以此次在荷蘭海牙所舉行的「女性國際戰犯對日軍性奴隸制度」的審判更形重要,這已不是為阿嬤們自己的尊嚴而戰,而是為全世界千千上上萬的女性爭取應有的人權及尊嚴。

請幫助年老孤疾的受害女性--台灣慰安婦的需求是什麼?


根據調查,民國八十五年間已被確認健在的台籍慰安婦有三十三人,由於曾被迫為性奴隸之經歷,多數身體狀況大受影響,常見之疾病如生殖系統、消化系統、神經系統疾病以及常見之老年病等,日常醫療支出所費不茲。由於受害者年高體弱無力工作,或獨居或子女無力奉養,至少有六人是低收入戶,有三人每月平均所得未達最低生活水準的二點五倍,故亟需免費醫療照顧等補助。

  八十六年度台北市政府已對前慰安婦提供醫療補助(含自付醫療費用)、居家照顧費補助及臨時看護費補助,另有每月生活補助費新台幣一萬零八十元(最低生活費之一點五倍),台灣省部份則尚未開辦前二項福利,每月生活補助亦僅六千元(見附表一)。

  根據南韓政府之福利照顧模式,目前南韓雖然偏重國防預算而刪減其他財政支出,惟獨增加對前慰安婦之福利預算,以實際行動表達政府與民間一致拒絕國民基金的立場,維護國家及受害者慰安婦的尊嚴。南韓政府除了給予每名前慰安婦一筆約新台幣十(韓幣五百萬元),並且從一九九七年開始,對五萬元的居住補助前慰安婦的生活津貼調政府補助,總計每人每月的現金津貼約在新台高一倍,連同中央政府老人津貼及地方幣一萬元之間)。二萬二千五百元至二萬八千元之間(韓幣六十六萬元至八十一萬元之間)。

  為關懷年老貧病的受害女性同胞,肯定其尊嚴價值,特請求內政部儘速編列專款,統籌提供前慰安婦免費醫療補助、臨時看護費補助、居家照顧費補助,並提高生活補助。

各國政府處理慰安婦問題的態度與作為

台灣

以一九九二年,政府各部會的態度及作為如下:

(一)內政部:
責成警政署、社會司、與民政司分別調閱可能相關的舊檔案,希望能清查出台籍慰安婦之記錄。

結果:無重大發現。
 
(二)外交部:
向日方交涉提供慰安婦資料;另一方面亦透過管道,希望日方針對此事賠償及道歉。結果:日方無具體回應。駐日代表許水德向日方表明不能因為沒有台籍慰安婦出面索償,就不處理這個問題,日方則向他表示,應會以與南韓同樣條件來處理台籍慰安婦問題。

結果:無。
 

  雖然政府各部門對於慰安婦問題成立專案小組,然而成立以來始終功能不彰。其中最大的原因是在於台灣與日本無正式外交關係,以致台灣的對日求償交涉情形停滯,遠遜於韓國與菲律賓之對日交步。這個情況顯示台灣處理慰安婦問題之方向應重新規劃。

  一九九三年元月五日本會與立委葉菊蘭及翁金珠合辦了一場「飄零的落花─台籍慰安婦問題對策公聽會」。該年二月內政部舉辦一場會議,邀請相關部門參與,達成補助慰安婦的協定。根據該次會議決議,當年七月起將發放慰安婦之生活補助並提供醫療救助、心理輔導等服務項目,並委託婦女救援基金會辦理。婦女救援基金會接受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並於十月十四日起開始發放北市慰安婦生活補助金;台灣省政府亦洽請本會辦理;而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決定自行辦理。

我們一方面肯定政府單位在對日求償未有具體結果前,提供慰安婦的各項協助;另一方面,我們認為政府外交單位對日求償的作法似乎較消極被動,我們認為基於人道及人權的原則,政府應該主動爭取對日求償。



其他國家處理慰安婦問題的態度與作為

南韓:
慰安婦泰半為韓國婦女,南韓總統金泳三表示南韓不會向日本要求金錢賠償,但宣布南韓的賠償計畫。金泳三曾要日本承認強行徵募慰安婦。對日本發表的道歉聲明,南韓表示歡迎,但表示仍有問題待解決。南韓政府力促日本繼續解決慰安婦問題。至於民間的作法如下:

由三十八個婦女及宗教團體組成之「挺身隊對策協議會」堅持慰安婦問題是人權問題,不但要向日本要求賠償,還要正式道歉,所以韓國政府提供受害者生活津貼,支持向日爭取道歉及求償。
建議日本國會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及通過特別法來解決慰安婦問題。
目前活動包括每星期三向日本大使館抗議、發佈新聞、演講、參與話劇、舞蹈、繪畫電影等藝術活動來宣導,提供受害者生活及醫療補助、住宅等,讓受害者共同參與慰安婦運動。另外積極參與國際各項會議及活動將此議題帶入國際團體及歐美社會。
 
北韓:
目前由官方負責受害者申訴、調查與對日求償。
 
菲律賓:
約七十名婦女已出面作證,一團體已控告日本政府。羅慕斯總統一九九三年初至日本訪問時曾提及慰安婦問題,但為了獲得日本大規模援助,羅慕斯總統並未談及賠償問題。民間團體的具體作法說明如下:

菲律賓婦女運動近年來蓬勃發展,一九九二年十六個婦女團體組成「菲律賓慰安婦專案小組」,國內設立八個分部,日本及紐約設立兩個分部,目前有一百件慰安婦、三十九件強暴受害者、二件被虐待者申訴。
專案小組在國內及國際活動非常活躍,推動深入民間之維護受害者人權及婦女人權之觀念,活動包括文宣、演講、每月一次向日本大使館示威抗議、教育活動等等。對於受害個案提供心理諮商、生活照顧、定期支持性聚會、健康檢查、為其爭取醫療補助,籌生活費,引導受害者更認清慰安婦事件之意義並有十二名受害者向日提出告訴。另外積極參加國際團體與NGO活動。
 
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一九七二年與日本建交即放棄要求任何戰爭賠償。中共官員曾表示人民可自行要求賠償,但對提出要求的人民又置之不理。中國大陸對於慰安婦問題「不鼓勵也不反對」民間向日本政府索賠,但據估計中日戰爭期間有兩百萬名婦女遭日軍強暴,被拉去當慰安婦者約有二十萬人。北京學者童增目前收到四十位前慰安婦之申訴,但是由於經費困難,童增只訪查四位,少數有心人士亦難以進行進一步調查,希望國際能給予經費支援。

印尼:
印尼人權組織舉行「印尼法律救援基金會」表示計畫代表慰安婦與被迫的勞工控告日本,要求日本道歉及賠償。印尼政府不願得罪支援其經濟之日本,未表態支持對日求償。受害者亦擔心受再度傷害,故無人願意申訴。但據估計印尼約有六萬名慰安婦,由於印尼婦女組織不發達,故希望發揮教會之力量,呼籲政府支持向日要求賠償及道歉。
 

馬來西亞:
據報有少數婦女被迫賣淫,馬國表示將向國際人權團體提出報告,官方力促其他婦女挺身而出。


總而言之,我們發現南韓與菲律賓對於慰安婦的議題較其他國家來的重視,政府的態度較為積極主動,然而大部分的受害國政府卻因不願得罪與日本政府之間的友好關係,遂保持緘默。我們對於慰安婦的人格尊嚴再次受到戕害,感到深沈的哀痛。我們應加強探討慰安所制度形成歷史背景、以及受害者之人權及法律觀念,讓社會大眾了解慰安婦問題是日軍侵略中實的一環,而非慰安婦個人的問題。

日本政府對於慰安婦問題的應對態度

在韓國政府的強烈要求和國際輿論的壓力下,日本政府於一九九一年底開始對慰安婦問題進行調查。參與調查工作的部門有日本政府外務省、防衛廳、厚生省、警察廳、文部省、勞動省六個部門,發現了一百二十七份與慰安婦問題有關的資料。一九九二年七月六日,日本政府發表慰安婦調查結果,不承認出於強迫徵召慰安婦。這一百二十七份資料證明,當時的日本政府參與招募慰安婦和經營、管理慰安婦的活動;同時也證明了近年來日本一些民間團體、韓國方面以及傳播媒體揭露了的慰安婦問題完全屬實。為此日本政府的內閣官房長官加藤 一正承認,官方確實在戰時招募亞洲婦女當軍妓,但卻否認是被日本軍方強迫當娼。日本政府以「沒有證據」為由,表示難於確認事實。

  一九九三年七月,日本政府公佈事實真相及調查結果,並承認當時徵召慰安婦時曾使用強迫手段。同年十二月,日本內閣官房長武式村正義邀集有關官員討論「慰安婦」補償措施,外務省提兩方式:第一,設立基金會形式。第二,對象除南韓慰安婦外,應擴及亞洲各國。現在尚未有具體補償措施。

  一九九五年八月,日本首相村山富市正式向慰安婦公開道歉,承認日本政府於二次大戰中所犯下的罪行,但日本仍拒絕由政府給予慰安婦賠償。該月十九日日本民間成立─基金會,日本政府準備提供四億九千萬日圓做為基金會的管理費用,用以支持慰安婦的醫療與福利計畫。基金會成立的發起人聲明指出:雖然是戰時的日本政府製造了從軍慰安婦,活在現代日本的國民盡一份國民補償的力量是對犧牲者、國際社會以及未來子孫的一項責任,基金會將向日本民間呼籲踴躍捐款參加基金會。

  對於日方於今年八月提出將透過民間基金會給予慰安婦慰問金一事,各界都堅持反對立場。我們反對的原因是因為日本政府企圖逃避責任,不願意承認這個犯罪事實。事實上,慰安所制度是日本政府在二次大戰期間對亞洲國家所建立、擁有與管理的大規模的性奴隸體系,是日本政府所允許的有系統犯罪,犯罪的本質是強迫的性奴隸與集體強姦。反對民間基金與慰問金,因為慰安婦所遭受的是身心的殘害與生命的威脅,受害者所要求的是日本政府誠意的道歉以及賠償。



銘刻在每個人心上的傷痕
--赴日宣導「慰安婦問題」活動紀實(張碧琴1996年8月)


五十年前的傷心往事,可以勾起多少眼淚?來自不同國度、說著不同語言,年齡相隔五十五歲到二十餘歲之間的三代女性,能否彼此了解、撫慰彼此心上的傷痕?1996年,盛暑的八月天,黃秋月老太太(註1)與我在日本五六個城市見証了一場場歷史性的聚會,印証了心與心交會時的力量。

 

震撼的開始:名古屋

八月三日下午,YWCA會館中,已經聚滿一百多名聽眾及電視報紙等媒體記者。主辦單位負責人小野政美先生已在早上的行前會議中,細心地詢問過黃老太太是否願意曝光的問題。五十多年來首次在公眾面前談她不堪回首的傷心過往,已需極大的勇氣,她是否有更大的勇氣接受媒體正式曝光?經過再三考慮,黃老太太仍拒絕媒體曝光。即使同場的韓籍受害者沈美子女士願接受,但小野先生並不以此要求黃老太太,相反地,他很體諒地將演講流程調整成二段以便清場,黃老太太上台時全場皆無攝錄影機,但也未架設任何布幕屏風。這是首次台籍生存者在日公開露面,場下聽眾皆屏息期待著。

剛開始,黃老太太仍有些生怯,但記憶的盒子一打開,話語不知不覺流洩而出,如水銀般沉重而珍貴。一字一句,說的是年少曾有的青春,猛然變色卻求助無門的異鄉海外生活,返鄉後有苦說不得的辛酸委屈....,在場若干女性聽眾已忍不住淚眼滿眶。

韓籍沈女士演講時則是另一種氣氛。沈女士自1992年即公開參與求償行動,無數個失眠夜裡的思索、各種大小求償戰役的歷練,已將她的悲屈洗刷成清朗如鋼的意志,她堅定地帶領群眾呼喊:「要日本政府謝罪」、「大家繼續奮鬥」。

當夜我們同宿一室,沈女士向黃老太太分享她心路歷程的轉折:「丟臉的是日本政府,又不是我們,因為做錯事的是他們,不是我們....我要越多人知道越好,讓日本政府非道歉悔過不可!」對於仍深陷於文化包袱與羞恥當中的黃老太太來說,這種想法全然不同於她以往舔撫舊傷的角度,尤其出自曾經同是天涯淪落人的口中,所帶來的震撼更大,從而為她打開一扇新的視窗。

 

女性合一的力量:寶塚之夜

揮別韓國代表之後,我們開始其他四場單飛的行程。沈女士臨別前的一席話開始在黃女士心中蘊釀發酵,在寶塚聚會前,黃女士突然表示她願接受媒體拍照錄影,因為她認為當年被迫一事是由政府主導進行的,政府應該要出面負責,她要越多人知道越好。當晚在場的一百餘聽眾也明顯地感受到她轉變後新生的力量,在會後聽眾的回饋中,不少人寫著:

「我同意慰安婦問題應該要由日本政府負責,因為這一定是由政府主導才可能執行。」

「日本教科書至今仍只記載『日本是惟一的原子彈受害國家』,對於日本侵略別國、傷害別國婦女的事實卻絕口不提,已經是嚴重地扭曲事實真相。」

「聽到黃女士演講中偶或使用日語時,我會覺得很不忍心,因為她當初並不是自願要去學的,而是因為被殖民、被強迫要求說日語,就好像她後來被強迫當軍人的性奴隸一樣。」

「我相當同意應該要稱呼黃女士她們為『生存者』,而不是『受害者』而已,甚或是『慰安婦』,因為惟有相當堅強的女性,才能從當初被迫徵召、戰亂、海外流浪、回國後有苦說不得的痛苦中存活下來,今天又能如此勇敢地告訴我們她的經驗....」

更令我們感動的,是這群年紀在二十餘歲到五十餘歲之間、以女性為主的聽眾,竟能如此貼近地黃女士內心深處的感受。她們雖然沒有經歷過戰亂,有的人卻也曾有被男性威嚇侵害的經驗,因此深深地體會黃女士當初無法保護自己的身體、不知道哪個士兵軍官會突然拔刀的恐懼;有的女性在平日也是深受壓抑,因此對於對於當初之老鴇及現今日本政府一直叫當事人忍耐、息事寧人的態度亦相當氣憤,對於黃女士不得不壓抑自己的悲痛、不得告訴家人實情的無奈感同身受。演講結束後,不少人上前來擁抱黃女士、同聲一哭,並且不忘鼓勵黃女士要繼續堅強下去、要向日本政府討回公道。

雖然五十多年的傷痕並不是一朝一夕就可撫平的,但是,在此刻,透過女性支持女性的力量,透過這種無國界、無年齡隔闔的心之交流,我相信黃女士已真正踏上復原之路。

 

來自男性的反省:有待加強

八月六日在大阪YMCA會館的演講是全程最有特色的一場,因為到場者以男性居多數,雖然人數不如前場之多,但在討論時卻相當反映現今日本男性對此問題的了解情形。當晚到場的男性約可分為二類:一類是對此問題關心多時,也參與不少申訴求償工作的中年人,一類則是從未接觸此問題、只是因為略有好奇而來聽講的人,雙方在討論時各持一辭的態勢,更令我們憂心於日本政府片面扭曲事實、遮掩史實的影響竟如此之大,也更感受到加緊保存相關史料、積極宣導之重要。

 

災後受害女性的反擊:神戶之連署行動

初扺神戶,因為行程匆忙無暇至大地震之災區探視,只聽說若干地區仍未能重建,上萬人仍居於庇護所中,而更令我們震驚的消息是:大地震之後不少當地婦女被強暴,至今仍不敢申訴,而且也無處申訴,因為日本政府並不希望受害者出面,甚到希望她們將受害一事就此遺忘。當今日本政府對其國內受害女性的男性父權姿態,其實與五十年前對待他國慰安制度受害者的心態一模一樣!也難怪主辦人之一的正井禮子女士說,她初聽有此活動時,便極力爭取黃女士第一站到神戶與大家見面。

更令我們敬佩的是,神戶地區女性並未停留在自哀自嘆,也不是只想與黃女士同病相憐而已,她們發揮自災後重建的毅力與精神,積極地擬妥一份連署抗議文,要求日本政府應接受聯合國特別調查員的勸告、儘速成立專門的調查機構、並撤回「亞洲女性國民基金」(簡稱國民基金)。從她們身上,我們再次肯定女性擁有的力量與折而不斷的韌性。

 

激戰的開始:船橋與東京之會

八月九日,我和黃老太太如候鳥般風塵僕僕地趕抵首級戰區-東京隔鄰之船橋。一到旅館,總負責人大島孝一先生立刻和我們緊急會商目前局勢,原來據說當日及隔日有擁護國民基金陣營之團體亦召開研討會,並且已邀到台灣的前慰安婦代表。但事實上本會只派出我和黃老太太一組代表,國內向來也只有本會專門處理協助前慰安婦事宜,何來台灣的另一組代表?我和黃老太太詫異之餘,不免為其幕後可能隱藏的陰謀感到陣陣憂心。

果不其然,第二天下午的演講場面大不同於往常幾場。由於擁國民基金派之研討會已在上午召開,少數二場皆參與者帶著既定印象與成見而來,在討論時批評台灣的支持團體不應分裂,應該支持接受國民基金云云。此語一出,引起其他多數與會者強烈反彈,許多人紛紛發言駁斥其看法,其中一位發言者的言論最能反映在場者的心情:

「剛才黃老太太已在演講中表達得很清楚:『我拿民間的錢沒有意義,因為又不是你們(人民)害我的,是日本政府害我的,我要日本政府出來負責!』所以問題的重點並不在於錢,受害者真正的感受及要求必須被尊重、被優先考慮。」

雖然我們的主張與訴求受到大多數與會者熱烈的支持,我們對於國民基金的分化陰謀策略仍相當不安,黃老太太更是擔心得幾乎失眠。經過一天一夜的追查,透過日本支援團體及熱心人士之協助,我們終於拼湊出詳細內情,發現是少數人士與國民基金共謀,以不實的訊息欺騙一位年老的台籍原住民生存者,讓她誤以為國民基金之「慰問金」就是日本政府的賠償,甚至散播不實傳言,讓日本媒體以為台灣已成立另一個支持團體,其中有三十餘名慰安婦云云,國民基金便可以此大做文章。

經過緊急會商之後,我們決定八月十一日在東京律師會館舉行公開記者會,由黃老太太代表台灣、李貴粉女士代表南韓發表受害者之心聲。記者會後並有抗議遊行行動,到日本外務省、厚生省等單位抗議。兩位年逾七十歲的老太太雖然雙腳略有微恙,仍然頂著大太陽、領著大夥走完全程。看著她們額頭臉頰上全是汗珠,卻仍堅毅地再三呼喊著:「日本政府要謝罪賠償!」心中除了不忍,也氣憤日本政府之蠻橫不講理,更敬佩這些女性長輩們的骨氣與毅力!

 

正式決裂:與國民基金之會

遊行之後的最高潮是向國民基金的抗議之會。主辦單位早已向國民基金提出會面的要求,但對方一直不肯答覆,直到當日早上才首肯,並且嚴格限制入場人士,最後只有黃老太太及我、南韓李貴粉女士、釜山支持團體代表金文淑、「銘心會」理事長大島孝一先生及翻譯等數人得以入內,其他人則在樓下呼口號助威。 會議一開始,南韓李女士即單刀直入逼問其業務部長多賀克己,關於該基金派人至南韓告訴李女士「若現在接受國民基金的二百萬,日本政府將在今年十月再發給每名慰安婦三百萬」一事,是否為真?多賀先生卻矢口否認有此一說,強調所謂三百萬只是供各國做福利事業之用,並且可能分十年給付,甚至讓當時赴韓之人員先行離開該基金會,以逃避當面對質之場面。這種不負責任的行徑令兩位老人家相當震怒,連一向溫和的黃老太太也忍不住斥責該基金會蓄意欺騙的手法,和當初日本殖民政府如出一轍!該基金在五十年後,又再次侮辱這些受害女性們!

儘管先前國民基金仍一再聲稱:接受該基金之慰問金並不妨礙向日本政府求償的權利,但在我方的一再逼迫之下,國民基金的事務局長和田雅夫終於說出實話:「如果你們(受害者)要向日本政府求償,那是你們的事情,和我們沒有關係,你們自己去進行求償,我們是不會幫忙的。」此語一出,清楚地揭穿國民基金先前的各種「保証」又是哄騙的手法,也正式劃清雙方的敵對立場。

 

正義公理之路,我們同行

對於黃老太太和我來說,這趟日本之行都稱得上是悲喜交集。悲的是,五十餘年的辛酸無奈委屈,仍沈重地壓在她們身上;喜的是,站在正義公理一方的我們,果然能得人助。身為台灣年輕一輩的女性,此行讓我更加欽佩台灣年長女性堅韌的生命力與尊嚴;對於曾經協助支持我們、鼓勵我們的日台友人們,我們更是滿懷感激。因著彼此合作團結的力量,我們相信,正義可能遲來卻永不缺席!

一輩子忘不了的傷痛
--愛在烽火蔓延時

江美芬



「謝謝大家,謝謝!」
只是一句簡單平凡的話,卻傳達了隱藏在李容洙內心深處最深沉的摯謝。

1998年8月22日烈日照耀下,李容洙與一位住在當地與她年紀相仿的邱阿田先生,在立法委員謝啟大及空軍弟兄們的幫忙下,到新竹空軍基地指認當年日軍在台所設的慰安所遺址。當年的新竹空軍基地內只有一個慰安所,李容洙是十餘位女孩中的一位,後來因美軍猛烈攻台,慰安所因而在轟炸中付之一炬,李容洙才終於脫離慰安生涯。

一回想起年輕時在人生地不熟的狀況下,被迫遭受不人道的對待時,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向大伙述說她內心的激動時,持著錄影機於一旁拍攝的我早已無法控制顫抖的雙手,而在場的謝啟大委員也早已忍不住紅了眼眶。當下的那一刻,一股強烈的難過及不捨讓我很想上前與她擁抱,協助慰安婦對日求償工作三年以來,這次是最深沉的感動,也使我再度思考對日求償工作的另類意義。

望著李阿媽的神情,強烈感受到一股溫和親近的氣質,與在控訴場合中她所展現的積極樂觀截然不同。當日李阿媽身著傳統韓服,並帶著一個用絲巾內放著一對娃娃,男娃是五十年前執行死亡任務前,唱歌告知她身處新竹的神風特攻隊員長谷川,女娃則是李阿媽考量陪伴長谷川寂寞時的無名仙女。李阿媽期待與長谷川來世在天堂時可以再相見。那種帶著少女般的戀愛心情,交織著喜悅及悲憤的複雜情緒。在李阿媽含淚的眼光中,讓我不由陷入她當下回想起當年的無奈、與長谷川彼此憐惜的情誼,及離開慰安所生涯後,如何重新展開生涯,及對自我的認識,進而積極展開對日本政府控訴的心情,那股堅強的生命韌性是值得我們加以思考的。

對於李容洙來台一事,曾經在媒體上引起相當的迴響,而我只想從不同的思路來敘述對這件事的感覺。首度邀請她來台灣,乃於五十餘年前,正值青春年華的她被迫來台提供日本軍人性服務,緣於此,因此極力邀請她來台參與「義助慰安婦----李敖百件珍藏義賣會」的活動,一則希望在缺乏史料證據的狀況下,能夠透過第一手的口述使我們了解歷史的真相,希望過去的錯誤不要再犯,也希望教育下一代,改變社會上對於性受害者的刻板印象。

自1995年2月開始接觸慰安婦議題至今,除熟識不少支持團體外,更實際與老阿媽們接觸。與李阿媽接觸的感覺上是她全身散發溫和氣息,使人有親近的感覺,而這種感覺是與台籍慰安婦接觸以來所不曾感受的。不知為何,總覺得她們雖然曾經遭遇相同的處境,但是面對創傷後的處置卻是有所差異。長期與台籍老阿媽們接觸後,強烈感覺她們難以逃脫強烈的文化包縛,例如女性的貞操重於生命,自己是下賤的,不能生育是一輩子的恥辱,身心的創痛是她們共同的遭遇。但是李容洙讓我強烈感覺她的適應是比較好的,行動積極,態度樂觀,修習國際法、日本文化,她對自我要求的精神誠令我感動。

相較之下,多數台籍阿媽們仍走不出過去陰霾,少數勇於面對媒體者亦是受到韓籍阿媽們的影響,才開始省思錯不在她自身,而是當年的日本政府。有位阿媽赴日本參與巡迴宣導活動時,曾經說過「換做今日是妳的姐妹,你的感想如何?」台籍阿媽們在我們多年的努力之下,彼此之間開始連絡,期待透過她們的同儕影響力,能夠進一步讓她們自己展開行動,改變對自我的認知,真正的主體性是她們,我們所能做的祇是從旁協助的角色。

對我們來說,對日求償是主要的工作重點。但是做為一個人,支持生命繼續的原動力,除了來自於堅強的意志力,還有來自於人本身與生俱來的感性情愫,在我們生活周遭中有許多人長期被壓抑,不敢表達真實情感者大有人在,李容洙的真情表露,是其動人憐惜之處。


【李容洙檔案】

1928年出生於韓國
1944年被強制帶到台灣新竹慰安所當日軍「從軍慰安婦」
1992年積極展開對日求償運動,並要求日本政府道歉
1996年為對日求償,進慶北大學擔任名譽學生,學習國際法
1997年戰後首次訪台,聲援「義助慰安婦----李敖百件珍藏義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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